内地船舶为贪图便利,在行驶国内航线过程中越境香港海域加油用于自身动力,该行为不构成法律拟制的海上走私,不应按走私罪论处。
2026 年 7 月 24 日(周五)14:30-15:30,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将举办“海关法是宝藏”系列第 36 期讲座,主题为“国内船舶越境香港海域加油自用不构成走私行为”。活动支持线下参与及线上直播,欢迎业界同仁共同探讨。
主讲嘉宾
孙国东律师,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兼任海关律师网创办人、兰迪海关律师团队创始人及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拥有 15 年海关工作经验,自 2001 年起执业至今。
联系电话:0755-2532 7077
参与方式
线下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水木一方大厦 A2204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自由会议室
线上方式:预约直播观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