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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特照明产品能效新规解读及合规建议

科威特照明产品能效新规解读及合规建议 中山海关
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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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特照明产品能效新规

解读及合规建议




科威特公共工业管理局(PAI)发布的两项强制性技术法规(KWS1902-1:2024、KWS1902-2:2024)将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正式实施。新规生效后,未完成能效注册、测试不合格或标签违规的照明产品,将在口岸被海关退运或扣留,无法清关。



一、新规核心管控要求

(一)适用产品范围


KWS1902-1:2024(第 1 部分):管控光源类产品,包括 LED 灯泡、荧光灯、节能灯、卤钨灯等,重点规范能效、寿命、显色指数及功率因数等指标。

KWS1902-2:2024(第 2 部分):管控灯具及系统类产品,包括 LED 灯具、筒灯、射灯及控制装置(镇流器、驱动器)等,重点要求整体能效、驱动效率、待机功耗及集成式不可更换光源的专项性能。


(二)关键合规要点

1. 能效门槛:执行 A~G 七级能效标识,能效低于 F 级的 LED 照明产品禁止进入科威特市场;对最低光效、整体能效及驱动效率设定强制门槛。

2. 功能性要求:需满足电气安全(IEC60598 系列)、电磁兼容(CISPR 15)及 RoHS 环保要求;插头须符合英规 BS1363 标准,额定电压永久标注为 230–240V/50Hz。

3. 标签与铭牌:出口前须在 PAI 能源效率系统(EER)注册,获取专属二维码及证书。产品本体、包装及说明书需加贴含能效等级、关键参数、阿拉伯语说明及 EER 二维码的标签;本体需永久刻印型号、规格、制造商及产地信息。



二、企业合规应对建议

(一)开展合规自查与技术整改


企业需全面梳理输科产品清单,排查能效及性能参数。对不达标产品,优先更换高规格光源及驱动部件以优化设计;同步核查安全、EMC、RoHS 等指标,避免单项不合规影响整体通关。


(二)提前启动测试与注册流程

选择 PAI 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按 KWS1902-1/2 标准开展测试并出具报告。在 EER 系统提交报告、技术文件(说明书、标签稿、包装照)及企业资质,完成注册以获取能效标签证书及专属二维码。


(三)规范标签、包装及说明书设计

1. 能效标签:严格套用官方模板,包含阿拉伯语和英语双语,明确标注能效等级、关键参数、制造商信息及 EER 二维码。

2. 标识与包装:产品本体须永久刻印型号、规格、制造商及"MADE IN CHINA"标识,禁用易脱落贴纸;说明书需提供双语版本,涵盖安装、使用、维护及能效说明。


(四)合理排布生产、加强合规预警

针对科威特订单,提前预留测试、注册及标签改造时间,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以确保过渡期顺利衔接。定期关注 PAI 官方标准更新动态,及时调整产品设计及合规流程。



中山海关温馨提示:如遇照明产品出口合规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工作联系电话:

0760-88666424、0760-88887152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ND



本期供稿:业务二处、中山技术中心

本期编辑:熊恺夫

本期发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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