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 7 月 23 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公告,依据《1974 年贸易法》第 301 条,以所谓“强迫劳动”为由,对 60 个国家和地区加征 10% 至 12.5% 的新关税,替代当日到期的 10% 全球进口关税。新关税于美东时间 7 月 24 日 00:01(北京时间 7 月 24 日 12:01)正式生效。
税率分四档,覆盖 99% 贸易额
据 USTR 公告,新关税将覆盖美国 99% 以上的贸易额。
豁免清单与缓冲期
新 301 关税与此前 301 关税叠加征收,但与 232 关税(钢铝、汽车、半导体等)不叠加,受 232 条款约束的产品获豁免。
以下五类商品列入豁免清单:
- 可能导致国内供应短缺的原材料;
- 可能导致经济全面性中断的产品;
- 美国无法充分种植、生产或从其他来源获得的商品;
- 征收关税可能无法有效消除调查中所认定的行为、政策及做法的产品;
- 阿根廷、孟加拉、柬埔寨等部分国家的特定产品。
为减少对在途货物的冲击,美方设置缓冲期:若货物在美东时间 7 月 24 日 0:01 前已装船且在最后运输途中,并在 7 月 28 日 0:01 前完成进口报关,则免缴新 301 关税。
对中国、越南等的影响
中国适用 12.5% 最高档税率,叠加现有关税后,输美商品成本进一步上升。
越南同样适用 12.5% 最高档,叠加此前针对转口货物的 40% 惩罚性关税后,实际有效税率或攀升至 20%-25% 以上。在越中资企业需警惕原产地合规风险,简单组装、贴标或核心零部件外购均可能被判定为“洗产地”。
此外,USTR 还对孟加拉、柬埔寨、印尼和马来西亚设置了关税配额(Tariff-Rate Quotas),旨在鼓励这些国家从美国进口纺织品和棉花,以换取部分出口美国纺织品服装免收 301 关税。
此次改用 301 条款,法律稳定性强于此前依据紧急权力实施的关税,取消难度更大,新措施可能持续较长时间。
对货主和货代的建议
尽快梳理在手订单
确认在途货物是否符合豁免条件,争取在 7 月 28 日前完成报关。
评估供应链布局
关注美国后续“产能过剩”调查走向(针对 16 个最大贸易国的调查仍在推进),越南等转口路径面临原产地合规风险。
关注关税配额机制
纺织品等品类可留意配额豁免路径。
提前规划出货节奏
关税政策不确定性加剧,建议有美线出货计划的客户提前锁舱锁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