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景鸿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创新层代码:835859)深耕全国核心口岸 30 余年,以华东、华北、西南大区为核心,形成覆盖全国主要经济带的战略布局。凭借"一核多点"架构优势及 6 家 AEO 高认企业资质,通过智能化信息系统与标准化运营体系,为客户提供专业供应链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对车床、铣床、磨床及具有类似功能材料加工生产设备相关物项的出口精准管控,本公告将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起正式实施。现就有关背景及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了 2026 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为落实出口管制要求,引导企业合规如实申报,海关总署明确了车床、铣床、磨床及具有类似功能的材料加工生产设备出口申报具体要求。
二、公告主要内容解读
(一)明确货物范围
本公告所指物项,是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中用于切削或切割金属、陶瓷或复合材料,且根据制造商技术说明书可配备沿 2 个或多个轴同时进行“成形控制”电子装置的机床及其任何组合等相关物项。
(二)明确申报要求
1. 加强出口物项识别
出口经营者需如实申报是否属于管制物项,并按要求在备注栏填写相关信息。
2. 规范商品填报要素
对车床、铣床、磨床及类似设备,应参照“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参数查询中的禁限管制申报要素,对照货物所属“规范申报类别”,在报关单“禁限管制识别码”和“禁限管制申报要素”栏据实填报。
针对 C 类快件报关单及跨境电商申报清单,需在“规格型号”栏的“其他”中据实填报物项名称及描述(含特性、用途等)。特别注意:跨境电商申报清单不得使用简化申报模式(即仅申报税号前 4 位),必须申报完整税号。
3. 细化相关企业填报信息
在各类报关单及清单中,须填报境外收货人中文或英文名称全称。跨境电商申报清单中需填报商品境内生产厂家或销售单位信息,严禁以电商平台或代理企业名称替代。
4. 随附单据提交要求
申报报关单时,应上传合同、发票、技术资料等相关单据;C 类快件报关单可通过纸质或光盘等方式提交;跨境电商清单无需随附上述资料。
5. 确保信息真实一致
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并与合同、发票、技术资料及物流信息保持一致。如被海关质疑,企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外,公告还明确了货物出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申报要求。
(三)填报内容示例
1. 对于车床、铣床、磨床及类似设备,除按常规规范填报外,需在“备注”栏注明:“第 1 项货物出口管制编码:2B201.a"或“不属于出口管制物项”,并随附合同、发票、技术资料等单据。
2. 应当先填报商品 HS 编码,随后按照“单一窗口”提示,逐项填报“禁限管制识别码”和“禁限管制申报要素”,明确具体特性指标。
内容来源:海关总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