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景鸿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创新层代码:835859)作为一家全国性一体化供应链服务提供商,深耕全国核心口岸 30 余年,以华东大区(上海、宁波、苏州、昆山)、华北大区(北京、天津、青岛、大连、郑州)、西南大区(成都、重庆、厦门、南昌)为核心,形成覆盖全国主要经济带的战略布局。凭借"一核多点"的架构优势、下属 6 家 AEO 高认企业资质及 ISO9001 服务品质,通过智能化信息系统与标准化运营体系,以专业能力赢得客户长期信赖。服务热线:400-0-835859。
互认安排核心内容
一、互认对象与标准
根据互认安排,中国海关与乌兹别克斯坦海关相互认可对方的 AEO 企业。具体而言,乌方认可中方高级认证企业;中方认可乌方同时持有海关业务和安全证书的 AEO 企业。
二、通关便利措施
双方海关将在进口货物通关时,向互认 AEO 企业提供以下四项便利:
- 适用较低的进口货物查验率;
- 对需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
- 指定海关联络员,协调解决通关问题;
- 在国际贸易中断后恢复时,享有优先通关权。
三、企业操作指南
1. 中国出口至乌兹别克斯坦:
中国高级认证企业需将 AEO 编码(格式:AEOC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 9-17 位,例:AEOCN123456789)告知乌兹别克斯坦进口商,由其按当地规定申报,以享受相应便利。
2. 自乌兹别克斯坦进口至中国:
中国企业需在进口报关单“境外发货人编码”栏及水/空运舱单“发货人 AEO 企业编码”栏填写乌方编码。填写格式为:“国别代码(UZB)/9 位企业编码/III",例如"UZB/123456789/III"。
本公告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相关企业请提前做好编码梳理与申报对接工作,充分利用 AEO 互认红利提升通关效率。
海关总署
2026 年 7 月 23 日
内容来源:海关总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