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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已实施!浙江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模式,支持创新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服务

新政已实施!浙江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模式,支持创新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服务 供应链Finance智库
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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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编辑:供应链 Finance 智库


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实施意见》,明确“十五五”时期服务业发展目标与路径。

文件提出增强现代金融专业服务能力,重点聚焦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科技金融及供应链金融三大领域。在供应链金融方面,明确规范发展模式,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贷款;鼓励银行创新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依法合规开展存货、订单、仓单等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发挥融资租赁功能,助力企业设备更新。


政策原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突出需求牵引、改革攻坚、科技赋能、开放合作,推进全省服务业扩能提质,力争到 2030 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突破 7 万亿元、占 GDP 比重达到 60% 左右,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 55% 左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分领域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专业能力

(一)强化科技服务支撑作用

1.研发设计方面。推动大型科研仪器、科学数据等资源向企业开放共享,支持建立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及合作开发模式。拓展工业设计至半导体、人工智能等领域,建设 10 个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区。
2.成果转移转化方面。构建以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为载体、科技金融为支撑的“四位一体”转化体系。推动概念验证中心覆盖"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中试平台覆盖"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常态化对接平台,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及国家统一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区域节点建设。
3.孵化服务方面。系统布局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鼓励多方主体组建,加快培育体系迭代升级及分级培育。
4.检验检测认证方面。布局质量检验检测及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培育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 2.0,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支持新兴领域标准攻关,推动检测认证结果国际互认。
5.知识产权方面。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能力,强化全链条服务。培育数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深化运营中心建设,打造服务贸易港并加强版权国际运营。

(二)重塑软件信息服务领先优势

6.软件服务方面。深化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打造杭州“中国软件名城”。突破工业软件,加强基础软件生态,推广首版次应用,支持人工智能及开源工具链攻关,建设软件中试平台。
7.数据和信息服务方面。加强算电协同,完善智算云服务体系。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深化企业首席数据官(CDO)制度。实施数商培育工程,发展数据标注、经纪等专业服务,鼓励开放数据资源,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及可信数据空间。
8.智能体服务方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大算力券、模型券及词元(Token)券发放力度。发展“模型即服务”模式,推动垂直领域智能体开发应用,支持开源社区建设。

(三)增强现代交通物流综合竞争力

9.运输服务方面。完善多式联运网络,加强海陆空港联动,发展国际航运空运及“低空 + 物流”新业态。打造国际公路运输新通道,布局新能源重卡及船舶零碳航线,培育综合物流集成商。
10.物流仓储方面。围绕优势产业打造物流供应链协同集群,发展共享云仓、统仓共配模式。深化物流仓储“标准地”改革,加快零碳物流园区建设,推动宁波舟山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补强末端设施短板。

(四)增强现代金融专业服务能力

11.银行、证券、保险、期货方面。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高质量发展,优化地方法人银行业务结构,打造头部中型证券公司,支持保险机构专业化发展,发挥期货风险管理作用,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
12.科技金融方面。发展壮大耐心资本,完善考核容错机制,延长政府基金存续期。拓宽退出渠道,支持 S 基金发展。用好再贷款政策,加大民营中小企研发支持。迭代“浙科联合贷”,推广创新积分制,持续知识产权金融试点,构建风险分散机制,发展数字金融,用足 QFLP 及跨境融资政策。
13.供应链金融方面。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模式,支持供应链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开展信用贷款。支持银行机构创新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服务,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基于存货、订单、仓单等的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发挥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功能,支持企业设备更新。

(五)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服务

14.节能降碳方面。培育碳监测、核算、交易等服务机构,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探索进出口双向核算。建设低碳及零碳园区。
15.环境治理方面。推动排污权交易,发展新污染物监测治理、地下水管控等新兴领域。发展海洋生态修复及污染防治服务,推进园区挥发性有机物及固废治理。
16.循环利用方面。推行“互联网 + 回收”及“换新 + 回收”模式,推进再生材料认证。明确重点行业固废产生强度要求,推广绿色工艺标准,推动固废余热循环梯级利用。

(六)支持商务服务创新发展

17.大宗商品贸易方面。支持供应链平台一体化发展,鼓励布局扩容交割库。推进浙江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打造期现一体化场外市场。
18.跨境电商方面。深化“直播 + 平台 + 跨境电商 + 海外仓”融合,支持“跨境电商 + 产业带”及品牌出海,推动综试区与自贸区协同发展。
19.专业市场方面。推动批发业创新,“一市一策”转型专业市场,整合周边资源。丰富业态,升级农贸市场,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
20.法律、财会、咨询、会展方面。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强化智库建设,支持举办专业性展会,培育本地展览品牌。
21.人力资源服务方面。发展高端服务,推动服务出海,支持机构上市融资。建设专业性产业园,完善零工市场及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22.数字广告方面。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及扩容,优化金融服务,健全技能考培体系,开展 AI 赋能广告智慧监管试点。

二、促进生活性服务业优质便民

(一)加强优质居民服务供给

1.社区服务方面。推进完整社区及“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整合民生服务综合体。完善家政信用体系,拓展新型到家服务,规范涉宠服务。
2.零售方面。发展“一店多能”社区小店,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发展即时零售业态。
3.住房物业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二)提高养老托育服务适配水平

4.养老方面。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普惠养老机构,推广“社区康复 + 日间照护”模式,深化医养合作,鼓励适老化改造,打造银发生活综合体。
5.托育托幼方面。推进普惠托育试点,深化托育教育一体化及医育结合。支持社区嵌入式托育及用人单位办托,建设三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三)增强健康服务专业化能力

6.医疗卫生方面。促进资源均衡布局,完善分级诊疗,发展重点人群医疗卫生及预防保健服务,支持家庭医生签约,完善医保及商业健康险政策。
7.新型健康服务方面。依托 AI 应用中试基地,创新 AI 医疗健康服务,推进健康服务平台建设,有序开展国际医疗服务,发展特色专科及中医疗法。

(四)创新文旅商体融合服务

8.文化创意方面。发展数字文创产业,推进影视、动漫、电竞等创新,打造省域现象级 IP,推动文化“新三样”出海。
9.文化旅游方面。实施文旅深度融合,统筹国内外旅游,打响旅行品牌,推行春秋假及弹性休假。
10.体育服务方面。举办品牌赛事,建设户外运动目的地,办好时尚体育周,激发体育消费活力。
11.住宿餐饮方面。促进业态融合创新,办好品牌活动,激发夜间及节庆消费。深化连锁餐饮合规管理,推进外卖集聚区建设,推动行业规范转型。

三、推进服务业数智化、品牌化、融合化、国际化发展

(一)加快推进数智化发展

培育数字化服务商,推广轻量化解决方案。实施重大场景项目,争取国家 AI 应用中试基地布局,推动 AI 赋能转型。实施平台经济创新行动,培育垂直类领军电商平台。

(二)打响“浙江服务”品牌

推行高端品质服务认证,争创国家标准化试点,认定“浙江精品”。引导品牌建设评价体系,支持海外品牌建设及新场景培育,优化质量监测评价。

(三)提升融合化发展水平

推进国家级“两业融合”试点,探索共性技术服务等融合模式。推动制造业向“产品 + 服务”转型,鼓励平台型企业向制造拓展。推进省级园区转型升级,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拓展“农业+"新业态。

(四)推动扩大开放合作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落实负面清单管理,争创创新示范区,做大新兴服务,实施双提升行动。开拓新兴市场,推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争取增值电信、生物技术等开放试点。

四、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优化财政金融支持,用好贴息及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项目支持。健全融资增信体系,支持发行 REITs。清理不合理标准,探索新业态监管模式。完善统计制度,深化“无感监测”试点。扩大优质主体规模,推进“个转企”改革,培育“名特优新”个体户。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一人公司创新创业。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同,完善评价考核体系,明确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因地制宜抓好落实。
本实施意见自 2026 年 7 月 15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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