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执法体系正经历重大转型,长期依赖行政罚款与补税的传统监管模式已被刑事追责取代。随着美国司法部正式设立全球贸易与商务执法部门(GTCES),针对低报货值、归类错误、规避“双反”税、伪造原产地及虚假认证等行为的执法手段,已从海关行政审查全面升级至刑事调查层面。
此次美方推行的“穿透式执法”不再局限于进口商,而是延伸至海外制造商、货运代理、报关行及仓储物流企业等全链条主体。对于对美业务企业而言,客户资质审核、单证真实性核验及合规申报的紧迫性显著提升。任何抱有侥幸心理或协助违规操作的企业,均将面临严峻的法律后果。
执法升级:从行政主导迈向刑事追责
过去,美国海关对贸易违规多以行政调查和罚款处理,部分企业将其视为可量化的经营成本。然而,这一逻辑已发生根本性转变。7 月 14 日,美国司法部宣布在国家欺诈执法司下设立 GTCES,专门负责调查与起诉涉及进口、贸易及海关欺诈的刑事案件,标志着美国贸易执法加速进入刑事追责周期。
GTCES 并非临时机构,而是在美司法部与国土安全部于 2025 年 8 月联合组建的贸易欺诈特别工作组基础上升级而来。数据显示,该工作组在不到一年运作期内,累计追回、罚没及涉案金额超 10 亿美元,成为其升级为常设执法机构的关键依据。
美国司法部助理部长 Colin McDonald 明确指出,刑事执法的介入旨在传递清晰信号:贸易欺诈属于严重经济犯罪,而非单纯的行政违规。根据美方信息,GTCES 有权通过联邦刑事程序追究逃避关税、非法进口受管制商品、违反产品安全法规及规避强迫劳动禁令等行为的责任。严重案件涉事主体最高可面临 20 年监禁。
重点打击:四大类贸易欺诈行为
美国司法部与国土安全部联合发布的《贸易欺诈执法资源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四类重点关注的违法类型:
关税与税收欺诈
包括故意低报货值、错误申报税则号、规避反倾销与反补贴税、伪造原产地、利用第三国转运进行“洗产地”、虚假申请自贸协定优惠及骗取出口退税等。
供应链主体违规
涉及利用空壳进口商规避责任、报关代理协助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以及故意选择执法宽松口岸实施违规清关等行为。
产品安全与监管欺诈
包括伪造消费品安全及环保认证文件、隐瞒产品安全缺陷、规避食品进口监管,以及进口未经许可或存在造假的药品、医疗器械等。
贸易管制违法行为
涵盖伪造供应链信息以规避强迫劳动禁令、非法进口木材及野生动植物产品,以及故意瞒报受出口管制或制裁限制的敏感商品。
全链覆盖:物流企业的合规新底线
美国司法部明确表示,执法对象覆盖整个供应链,包括海外制造商、进口商、货代、报关行、仓储企业及下游分销商。对于明知或应知存在虚假申报、低报货值、错误归类等违法行为,仍参与运输、订舱、报关或提供协助的主体,均可能面临刑事调查风险。
对国际物流企业而言,合规管理要求显著提高。在美国持续强化关税、原产地、供应链安全及产品合规监管的背景下,企业需高度重视客户背景调查、单证真实性审核、商品归类、原产地证明及供应链合规管理,以降低卷入刑事调查的风险。
随着 GTCES 正式运作,美国贸易执法已进入监管与刑事追责并行的新阶段。未来,对美贸易企业面临的不仅是海关查验与补税通知,更可能是司法部门的直接介入与刑事追诉。合规经营已从管理要求演变为供应链参与者的生存底线。
来源:船务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