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企业涉及化学物质的生产或进口,这条消息值得你立刻看完。
新化学物质登记办法迎来重构式修订
一张表看懂:新规到底改了什么
变化一:备案制度取消,全面转为登记制
原来的「常规登记、简易登记、备案」三轨制,直接变成「常规登记 + 简易登记」两类。备案这条路彻底走不通了。年产量/进口量≥1 吨走常规登记,<1 吨走简易登记。原来 1-10 吨的物质升级为常规登记,原来备案的物质全部「升格」为登记证管理。
变化二:处罚力度飙升,最高罚款 200 万
无证生产/进口新化学物质,不再罚 1-3 万,而是直接引用《生态环境法典》,最高罚款 200 万元。更关键的是——使用无证新化学物质生产产品的企业,同样要被罚。也就是说,不只是生产商和进口商,下游使用方也跑不掉。
变化三:行业豁免全面删除
原来明确「不适用」的行业——医药、农药、兽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肥料等,修订稿中全部删除了豁免条款。这意味着这些行业首次被纳入新化学物质登记监管范围记申请人。跨国公司必须重新设计中国市场的合规架构。
变化五:立法依据全面升级
上位法从原来的国务院决定,升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文的「环境风险」统一改为「污染风险」。法典化意味着法律层级更高、执法力度更强、制度更稳定。
关键时间节点,一个都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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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6 月 11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修订征求意见稿 -
2026 年 7 月 12 日:国内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已过) -
2026 年 7 月 1 日:WTO/TBT 国际通报发布,国际评议截止 8 月 30 日 -
2026 年 8 月 15 日:修订稿拟与《生态环境法典》同步施行 -
2026 年 12 月 31 日:存量备案企业必须完成登记证转换的最后期限
这 5 类企业最紧急,看看有没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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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备案企业(最紧急!):必须在 12 月 31 日前完成备案转登记,逾期将失去合规身份,产品无法继续生产或进口 -
此前享受豁免的行业:医药、食品、化妆品、饲料等,以前不需要登记,现在可能被纳入监管,从零起步 -
境内生产/进口企业:境外企业不能再当申请人,必须由境内企业担责;多个进口商需分别登记,不能共用 -
下游加工使用企业:使用无证新物质生产产品也将被处罚,必须向上游供应商确认登记状态 -
跨国企业:需要重新设计中国合规架构,境内子公司或关联实体将成为合规主体
企业现在该做什么?5 步行动清单
尽早启动合规行动是关键
第一步:盘点物质清单
对照《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IECSC),排查企业涉及的所有化学物质,识别哪些属于新化学物质。特别关注此前因行业豁免而未纳入管理的原料。
第二步:评估登记路径
根据年产量/进口量判断适用常规登记还是简易登记。有存量备案的,评估转为哪种登记类型,立即启动检测数据准备。
第三步:梳理供应链责任
境外企业需重新指定境内合规主体。境内下游企业应要求供应商确认物质名录状态、允许用途和登记信息。不能只查 CAS 号,还要核查物质名称、用途限制和保密名录。
第四步:检查商业秘密安排
审查采购、委托生产、进口代理和销售协议,明确谁使用试验数据、谁承担登记责任、谁负责下游信息传递。区分必须传递的信息和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
第五步:持续跟踪正式文本
征求意见稿之后仍可能调整。密切关注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特别是正式文本中的登记门槛、数据要求、审批时限和过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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