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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周报】台州市电子商务协会邀您关注7月第一周电商新动态

【电商周报】台州市电子商务协会邀您关注7月第一周电商新动态 台州市电子商务协会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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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电商新闻播报

7 月第一周电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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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为大家推送 7 月第一周电商新闻



01
八部门提出到 2030 年建设 5 万张工业 5G 专网

新华社北京 6 月 30 日电(记者 唐诗凝、周圆)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 30 日公开发布《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 2030 年,建设 5 万张工业 5G 专网,打造 5 个左右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型平台,融合应用实现 207 个工业中类全覆盖,核心产业增加值突破 2.5 万亿元。

工业互联网一头连着制造强国建设,一头连着网络强国建设,是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底座。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国工业互联网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但也要看到,工业互联网在细分行业的深度适配和工艺融合有待加强,人工智能工业应用对工业互联网网络互联、数据汇聚、资源配置等能力提出新要求。

据介绍,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立足新形势新特点,把握人工智能发展机遇,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到 2030 年,工业互联网实现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发展,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迈上新台阶;培育一批分级分类、特色鲜明的 5G 工厂,重点行业规上工业企业安全分类分级普及率达到 80% 等。到 2035 年,建成全球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体系和国际先进的技术产业体系,融合应用实现国民经济重点行业领域广泛深度覆盖,全面形成对新型工业化的支撑能力。

实施意见围绕基础设施、技术创新、融合应用、安全保障、产业生态等五个方面,系统部署 18 项具体任务。具体包括推动企业建设新型工业网络,积极有序开展工业 5G 独立专网建设,按需部署内嵌先进通信模组的融合工业设备;打造新型工业网络技术产品,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中试中心;加快推广平台化设计、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等模式业态,深入挖掘精细化投融、可视化治理等新模式新业态等。(转自:新华社)

02
税收数据显示:我国具身智能产业总体发展向好

“十五五”规划纲要将具身智能纳入国家未来产业重点战略布局,与量子科技、生物制造等并列为六大未来产业之一。具身智能作为“有物理载体的智能体”,让人工智能实现从“知”到“行”的关键跨越。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 1—5 月份,我国具身智能产业发展向好,呈现多方面亮点。

——总体销售规模快速增长。2026 年 1—5 月,具身智能产业企业销售收入在 2025 年全年增长 13.9% 的基础上实现 22.4% 的较快增速。从细分领域看,机器人本体与整机制造、AI 算法与软件集成、系统集成与行业应用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30.1%、24.5% 和 27.9%,核心零部件制造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6.8%。

——产品及服务愈发适配企业转型升级需求。2026 年 1—5 月,工业企业购进的具身智能机器人总金额同比增长 2.3 倍,反映出具身智能机器人与工业生产融合持续加深。同时,配套服务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以系统集成部署运维保障等为代表的信息系统服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1.9 倍。

——赋能下游高技术服务业发展。2026 年 1—5 月,具身智能产业对下游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销售收入,占产业总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5.5% 和 12.7%,占比分别较去年同期提高 11.9 个和 4.8 个百分点。

——产业集群效应明显。目前,全国近九成具身智能产业企业集中在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其余少量分布在辽宁、山东、陕西、安徽等 10 个省市。特别是广东凭借活跃经营主体和完整产业链配套,市场规模稳居全国第一,2026 年 1—5 月,广东具身智能产业企业销售收入占产业总销售收入的比重高达 78.7%。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精准落实产业税收支持政策,创新服务机制,激励创新投入,助力培育壮大具身智能产业,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转自:税务总局网站)

03
2026 年 1-5 月份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运行情况

1—5 月份,互联网业务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利润总额增速有所回落,研发经费投入保持较快增长。

一、总体运行情况

互联网业务收入保持平稳增长。1—5 月份,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 8749 亿元,同比增长 10.4%,增速较 1—4 月份加快 0.5 个百分点。

利润增速有所回落。1—5 月份,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实现利润总额 799 亿元,同比增长 9.7%,增速较 1—4 月份有所回落。

研发经费投入保持较快增长。1—5 月份,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共投入研发经费 481.8 亿元,同比增长 15.3%,增速较 1—4 月份加快 6.8 个百分点。

二、分地区运行情况

1—5 月份,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11.1%、-17.4%、15.7%、-26.3%。东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占全国的 90.7%。京津冀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4.7%,长三角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6.8%,两个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占全国的比例分别为 33.1% 和 31.7%。1—5 月份,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实现正增长的省(区、市)有 16 个,北京、广东、上海、浙江和贵州互联网业务收入居全国前 5。

附注: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口径为上年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文中所有同比增速均按可比口径计算。(转自:工业和信息化部)

04
2026 全球数字经济大会在北京开幕

中新社北京 7 月 2 日电(记者 吕少威 徐婧)2026 全球数字经济大会 2 日在北京开幕,以“建设数字友好城市——智惠无界,数联全球”为主题。来自全球近 40 个高级别团组与千余位行业嘉宾,将围绕人工智能、数字治理、数据要素等关键领域核心议题开展深度交流。

开幕式上,《全球数字经济城市发展报告》《全球数字经济灯塔案例》发布,全国重点城市境外人员入境数字化服务便利性提升专项行动启动。

大会主会期将推出 50 余场高水平专题论坛,覆盖国际数字经贸、数字人才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化等全链条关键领域。

大会推出“首发首秀”发布平台,围绕人工智能大模型、机器人、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集中发布世界模型、人形机器人、全栈自研仿真技术等一批国内外新技术新产品,推动先进技术全球化应用。(转自:中国新闻网)

05
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新华社北京 7 月 4 日电(记者戴小河、赵怡宁)4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就研究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共二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扩大法律调整范围。在当前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平台经济其他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二是健全平台责任制度。在当前的定额罚、责令停业整顿的基础上,丰富规制手段,支撑常态化监管。三是明确监管合力工作机制。针对平台经济跨界混业经营,增加线下线上业务归口管理一致原则,强化部门联动、央地协同的一体化监管。四是规范电子商务突出违法行为。聚焦实践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切实回应社会关切。五是深化电子商务开放合作。推动电子商务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同国际相通相容,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有序出海,增加对外反制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修正草案,并推动电子商务法尽快修改出台,为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夯实法治基础。(转自:新华社)

06
六部门部署实施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质增效行动 提升邮件快递到镇进村时效

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6—2028 年)》(简称《行动方案》),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三级站点、推动装备适配、创新运营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实施数智赋能、守牢安全底线、助力产业发展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融合发展,形成“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复合、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新模式。

《行动方案》提出,力争到 2027 年年底,具备条件的涉农县级行政区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国县乡村三级客货邮综合服务站点数量达 22 万个以上,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达 2 万条以上;力争到 2028 年年底,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实现农村客货邮服务覆盖建制村比例分别达 45%、45%、40%以上,通过客货邮融合方式实现邮件快件“县到村至少每日送一次”服务覆盖建制村比例分别达 35%、35%、30%以上。

针对部门、体系之间的壁垒,《行动方案》要求健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在实现省级协同工作机制全覆盖的基础上,指导市县积极推动建立交通运输、邮政、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常态化协调机制;培育客货邮融合发展牵头主体,引导农村客货邮参与单位开展市场化合作,畅通企业经营资质及人员从业资格扩展、变更渠道。

《行动方案》明确,打造集中共配型县级客货邮综合服务中心、兼具中转和末端服务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一站式”村级客货邮综合服务点,普及推广农村客货邮适配车型,推广自动化标准化绿色化设备;积极发展农村客车代运邮件快件的合作线路,提高农村客运可持续运营能力,提升邮件快件到镇进村时效,鼓励探索实施农村客运驾驶员兼任乡邮员、巡路员。

《行动方案》还要求,建立运营服务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评价机制,指导农村客货邮经营者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通多方数据壁垒,推动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数据分类归集、统一汇聚、按需共享;支持打造客货邮综合服务智能体或区域平台,接入县乡村客货邮综合服务站点、农村客运运力、邮件快件统仓共配数据,实现“人、货、车、站、线”智能匹配、统筹调度。(转自:中国交通新闻网)

07
多措并举 直播电商平台持续推进“侵权仿冒”治理

刷短视频时偶遇熟悉的“明星面孔”推荐你从没听说过的商品,深夜有“名人”在多个直播间同时带货……随着人工智能、特效剪辑等技术快速普及,未经授权仿冒他人形象、盗用素材开展营销带货的乱象时有发生。

有观点认为,这类新型侵权行为不仅侵犯权利人的肖像权等权益,还通过“虚假代言”误导消费者,扰乱正常交易秩序,AI 技术让侵权内容更隐蔽,变体更多。AI 侵权仿冒,已成为当前电商行业共同面对的治理新课题。

针对治理痛点,直播电商平台正探索构建起“事前风控拦截、事中实时巡检、事后追溯处罚”的治理链路,推动治理模式从被动处置向主动拦截升级。

截至目前,平台“肖像保护功能”就已为 180 余位头部达人提供主动保护,累计拦截疑似侵权账号 9.2 万个、侵权商品 18 万件、侵权内容 26 万条,主动拦截效率远超传统被动处置模式。在知识产权保护层面,已为超 13 万权利人、超 19 万项知识产权资质提供服务,通过借助模型识别品牌变异词、售假团伙等,联合品牌方开展资质核验与抽检鉴定,持续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网”。

同时,在实际治理中,平台也面临不小的挑战。据介绍,曾有达人“乌龙”维权,坚称未授权任何商家,但发现系自身遗忘致使合作账号被“误伤”;也有商家私自延长授权期,提交 P 图后的授权书,平台与达人的“反向验证”才得以识破。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认为,以技术对抗技术的主动防护举措是平台履行责任的积极探索,长线治理仍需权利人主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薛虹也表示,权利人主动维护授权关系、用好平台保护工具,能够形成事前防控与事后治理的强大合力。

业内人士认为,AI 侵权仿冒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随着权利人、商家、平台与社会各方的协同联动不断深化,侵权仿冒治理的防线将持续加固,为数字电商的高质量发展守护好珍贵的信任基石。(转自:人民网)

08
两部门开展网络平台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专项整治

央视网消息:据“网信中国”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监督管理,深入排查清理网上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中央网信办、中央社会工作部决定自 2026 年 6 月下旬至 8 月下旬,集中开展为期 2 个月的网络平台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专项整治。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督促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等各类网络平台落实主体责任,集中清理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和账号,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信息平台监管,维护志愿服务的公益性和社会公信力,为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期间,重点清理处置以下 7 类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及相关网络账号。

1.以各种形式售卖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证书。

2.违背志愿精神的相关宣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何快速获得志愿服务时长;以参观研学、在线答题、捐书捐物、购买助农产品等非志愿服务活动或以截图发朋友圈、AI 生成图片、拍照打卡等未实际开展志愿服务的行为,宣传可以获得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证书的信息、短视频等。

3.容易误导学生和家长的相关宣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入团、入党对志愿服务时长数量有硬性要求的虚假宣传,鼓吹志愿服务时长与各类评先评优、升学入职挂钩的不良宣传等。

4.为各类商事活动招募志愿者,或有偿招募安保员、后勤人员等所谓的“志愿者”。将营利性活动包装成志愿服务活动招募志愿者。

5.假冒、仿冒“地域 + 志愿”、“行业 + 志愿”等官方账号误导社会公众。

6.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其他营利性活动中使用志愿服务标识。包括但不限于以营利为目的品牌推广、产品销售、商业展示、商业演出等行为中使用志愿服务标识。

7.其他以“志愿者”、“志愿服务”、“志愿服务组织”等名义,在网上开展的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或发表的不当言论等。

三、工作要求

各地党委网信部门、社会工作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紧扣整治重点,督促属地网站平台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违规信息和账号的排查清理,确保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要深挖严打一批负面典型,公开向社会曝光,形成震慑。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形成长效机制。(转自:央视网)

09
金融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起草的《金融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今年 8 月 3 日。

《办法》从总则、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监督管理协同、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压实金融机构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要求金融机构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有效管控网络安全风险,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办法》提出,金融从业机构应当开展网络运行监测、网络安全风险和事件处置报告等工作,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网络运行安全。同时,加强对网络发布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办法》搭建跨部门综合监管体系,明确金融行业多个监管部门和公安、网信等外部管理部门协同监管原则、信息共享及任务分工,完善协同监管机制,首次在金融全行业层面构建统一、贯通的网络安全规章,有利于健全金融网络安全领域管理制度体系,加强金融业网络安全协同监管。(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10
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中新网 7 月 9 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零售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对扩大内需、提振消费、保障民生、稳定就业及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作用,近日,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系统部署零售业发展工作。

《意见》提出工作新目标。围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商品服务质量提升、存量增量协同优化、线上线下公平竞争,力争到 2030 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供给优质、业态多元、智慧便捷、竞争有序的现代零售体系,打造一批带动性强的零售场景,推出一批融合创新的业态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售企业,推广零售好经验好做法,使线下零售成为购物休闲、沉浸体验、娱乐社交的承载之地,线上零售成为商品丰富、品质优良、规范经营的购物之所。

《意见》明确重点新任务。包括系统规划新布局,引领零售新供给,创造消费新需求,激发零售新动能,支持做强做优做大零售企业,为零售业创新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方向指导,助力提升行业综合竞争力、民生服务能力、消费拉动能力。

《意见》优化竞争新环境。针对线上线下零售市场竞争存在的问题,从促进公平竞争、加强价格治理、推进监管统一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强化反垄断审查、规范价格行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整治虚假宣传和转嫁促销成本等刚性约束,优化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意见》强化保障新政策。从用地保障、融资支持、减税降负、优化审批、法治市场等方面,强化政策集成,解决影响零售业发展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资源要素向实体零售集聚、政策措施向实体零售倾斜、工作力量向实体零售加强,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各地加强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推动行业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零售业创新提升和高质量发展。(转自:中国新闻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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