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贸易部法律信息网显示,《贸易部长2026 年第 19 号条例》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制定、6 月 8 日公布并生效,同时废止2023 年第 31 号旧规。印尼贸易部随后说明,新规旨在加强数字贸易治理、经营主体合规与消费者保护。
一、个人身份,不是无证经营的豁免口
条例第1 条将 PMSE 经营主体定义为个人或企业;境内经营主体包括印尼公民,以及在印尼设立并位于印尼法域内的企业。换句话说,以个人身份在平台开店,并不当然排除在新规之外。
第4 条进一步规定:为境内商家提供交易设施的平台,应拒绝尚未取得经营许可的境内商家提出的注册申请。最低许可至少包括贸易领域的 NIB(商业识别号),以及法律对相关商品或服务另行要求的标准或技术条件证明。
二、不是一刀切:6 个月和 18 个月别混
第4 条的“拒绝注册”与第 17 条的临时登记安排需要合并理解:无证商家不能以正常许可状态入驻,但平台应提供标注为“正在办理合法化”(Dalam Proses Legalisasi)的临时登记。
店铺情形 |
适用安排 |
关键期限与后果 |
新商家已具备许可 |
按正常许可状态登记 |
应至少具备贸易领域NIB;特定品类还需相应标准或技术证明 |
新商家暂未具备许可 |
可进入“正在办理合法化”临时登记 |
自平台登记之日起最长6 个月补齐;逾期后平台必须停止交易 |
新规生效前已在平台经营 |
适用存量商家过渡安排 |
条例第74 条给予最长 18 个月过渡期,以满足第 4 条许可要求 |
时间提醒|6 个月是从临时商家在平台登记之日起计算,并非全市场统一倒计时;新规生效前已经经营的存量商家,适用第 74 条的最长 18 个月过渡期。 |
三、“停交易”不等于官方写了“永久封号”
第17 条第 5 款的原文效果,是平台对商家采取“限制访问权”,具体表现为停止贸易交易。更准确的中文表述应是“交易功能被停止”,而不是把条文扩大成“永久删除账号”。不过,一旦平台停止交易,商家就无法继续在该平台完成正常经营。
四、个人店现在应核对三件事
NIB 状态 确认是否已通过OSS 取得贸易领域 NIB,并核对现有许可是否按规定登记在 OSS 系统。
品类要求NIB 并非所有品类的全部要求;若商品或服务依法需要标准、认证或技术条件,还要同步准备相应证明。
期限归属先区分店铺是新规生效前已经经营,还是生效后以临时登记方式进入平台,再分别判断18 个月或 6 个月安排。
结语
19 号条例释放的真正信号,不是“所有个人店立刻被封”,而是“无证状态不能再长期承载交易”。对个人店而言,重点不是恐慌,而是尽快把 NIB、OSS 登记和品类标准要求逐项对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