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联邦税务局(FTA)于 2026 年 6 月 2 日正式颁布《关于确定从事指定区内分销货物或材料活动的合格自由区人员(QFZP)合规附加程序的第 6 号决定》(FTA Decision No. 6 of 2026),针对企业所得税项下 QFZP 从事"指定区分销"这一合格活动,新增了强制性商定程序(Agreed-Upon Procedures,AUP)报告要求。该决定适用于 2026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期。
01
新规核心:强制性 AUP 审计报告
凡 QFZP 从事《2025 年第 229 号部长决定》第 2 条第 1 款 (l) 项下“指定区内或从指定区域分销货物或材料”这一合格活动的,须由独立外部审计师(可为负责年度财务审计的审计师,也可为阿联酋境内其他持牌独立审计师)根据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发布的《国际相关服务准则(ISRS)4400——商定程序业务》出具 AUP 报告。
该报告须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截止日后 30 天内(或 FTA 另行规定的日期)提交 FTA。若未按期提交,则该分销活动将被视为不满足合格活动条件,相应收入可能无法适用 0% 优惠税率。
02
审计需核实的两项核心事实
1.客户的“转售商”身份:
企业需证明其客户购入货物或材料后用于转售、加工/改造后转售,或捐赠公益实体。支持性凭证包括:客户有效贸易/商业执照、客户签署的转售或捐赠书面声明、销售协议/发票/采购订单等交易记录。
2.进口货物“通过指定区域入境”:
若相关货物由 QFZP 进口,须证明其通过指定区域进入阿联酋境内。支持性凭证包括:进口报关单、清关文件、提单/空运单等运输单据。审计师还将核查该指定区域是否经官方认定为“指定区域”,并可结合企业库存日志、仓储及物流记录等内部资料进一步核实。
03
法定抽样公式
本决定明确规定,审计师对客户与进口记录抽样核查时,须按照法定公式计算样本量(误差率固定为 10%),且样本须优先选取交易金额最高的客户、销售协议或进口记录。也就是说,企业的高价值客户与大额交易将面临最严格的审查。
04
应对建议
· 梳理重点客户档案:
优先核实交易额较高客户的有效执照及转售/捐赠声明是否齐备;
· 完善进口凭证链条:
确保清关、运输及仓储记录能够完整闭环证明货物经指定区域入境;
· 提前预留审计时间:
鉴于提交时限仅 30 天,企业应尽早与审计师沟通,准备好底稿及支持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