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采购专家(CPPS)”职业能力等级认证项目共设置公共采购专家及公共采购高级专家两个层级,采用“3(3门必修课)+X(至少选修1门)”认证架构。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相应考核后,即可进入认证流程,各等级认证标准存在差异化要求。
(一)认证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2年内通过4门科目考试,含必考科目M1、M2、M3及选考科目X1、X2、X3(3选1)。
2.拥有5年及以上公共采购领域全职从业经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至3年)。
(二)申请认证所需材料
1.《“公共采购专家(CPPS)”认证申请表》扫描件;
2.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如需);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三)认证方式
公共采购专家认证采取材料资格评审方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证明材料进行合规性核查,材料全部符合认证条件即可授予公共采购专家证书。
(四)证书字样
公共采购专家认证按考生所考专业科目,核发对应证书。证书标注为:公共采购专家—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国企采购。例如,选择《国企采购实务》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的证书标注为:公共采购专家—国企采购。
(五)证书颁发
材料资格评审通过后,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签发“公共采购专家证书”并邮寄送达申请人。
(六)再认证
“公共采购专家(CPPS)”证书有效期四年,持证人须于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80日内提交再认证申请。
再认证条件为:重新参加所持证书对应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可办理再认证。
(一)认证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经取得公共采购专家证书满2年。
2.在4年内完成6门科目考试(含3门必考科目及3门选考科目),各科成绩均达80分以上。
3.具有8年及以上公共采购领域全职从业经验。
4.在本领域取得显著业绩与成果,具体如下:
·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含CN/ISSN刊号的正规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不少于1篇;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不少于1部;
·取得国家级机构核发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二)申请认证所需材料
1.《“公共采购专家(CPPS)”认证申请表》扫描件;
2.公共采购专家证书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人需对应提供佐证材料(三项成果条件对应证明材料任选其一提交即可):
(1)若以期刊论文成果申报:提供发表期刊的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完整复印件,同时提交论文主流数据库检索页面打印件,确保信息完整可查、清晰可辨。
(2)若以学术专著成果申报:提供专著封面、版权页清晰复印件(需完整显示ISBN书号、CIP核准号核心信息),并附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物信息查询官方截图。
(3)若以正高级职称资格申报:提供国家级机构核发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清晰复印件。
(三)认证方式
公共采购高级专家认证采取综合评审的方式,包括材料审核和面试答辩两个环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先行审核全部硬性申报条件,材料审核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答辩环节;材料审核、面试答辩两项均通过者,方可获得公共采购高级专家证书。
(四)证书字样
证书标注为:公共采购高级专家。
(五)证书颁发
综合评审通过后,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签发“公共采购高级专家”证书并邮寄送达申请人。
(六)再认证
公共采购高级专家证书终身有效,无须申请再认证。
工作证明信样本
*********有限公司
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兹证明:
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同志自_______年_______月至今在我单位任职,现任岗位:__________
该同志专职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国企采购/采购合规风控相关业务工作,累计专职从事公共采购相关工作年限____年。现为单位采购管理负责人(或:资深专业人员),具备统筹大型复杂采购项目、处理采购业务各类疑难事项的专业能力。
本单位郑重承诺:本证明所载全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接受贵单位核查核验。本证明仅限该人员申报“公共采购专家(CPPS)”认证使用,不作其他任何用途。
特此证明。
人事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负责人/人事签字: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___ 年__月__日
本工作证明用以佐证申报人公共采购相关从业经历、岗位履职层级及专业从业年限,为申报资格初审核心佐证材料。
1. 工作证明须使用本单位带标准抬头正式信纸打印;
2. 每份证明需加盖任职单位行政公章/人事专用章,并由单位人事负责人或分管采购工作领导签字确认;
3. 证明信须分段列明全部相关任职经历:完整标注各阶段岗位名称、任职起止年月(格式:×年×月—×年×月),清晰区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国企采购/采购合规风控等工作内容。
情形1:无法联系原单位相关人员调取履历证明
优先调取原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岗位任命文件、项目文件等人事用工存档材料;若现任单位领导充分知晓本人过往全部公采从业履历,可由现任单位在工作证明中完整注明全部过往任职经历并盖章确认。
情形2:不确定自身岗位、工作职责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1. 若岗位名称未直接标注采购、招采、供应链、集采等字样,须在证明中详细列明公共采购相关工作职责;
2. 多岗兼任人员,需标注各岗位工作中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国企采购/采购合规风控等公共采购业务的时间占比,便于评审认定有效从业年限;
3. 仅基础物资收发、行政后勤、单纯财务核算等无采购统筹、项目管理、合规处置职能的岗位,不计入有效公共采购从业经历。
1. 仅统计全职从事公共采购管理、实务、合规、政策研究相关工作时长,无关岗位工作时间不予累计;
2. 跨多家单位从事公采工作的,每家单位单独出具工作证明,年限合并计算;
3. 所有佐证原件备查,协会将随机电话回访核验单位信息,材料虚假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CPPS项目联系人:Nancy 郭娜 13693329318(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