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落地!77、78 号公告双管齐下,两用物项出口报关合规要点全梳理
江苏新天国际物流
2026年6月海关总署连发两份出口申报专项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77号(关于规范车床、铣床、磨床等相关物项出口申报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78号(关于规范无人机及相关物项出口申报的公告),公告自2026年6月30日起实施。两份文件统一收紧两用物项申报标准,覆盖一般贸易、C类快件,跨境电商全渠道,标志海关对军民两用敏感货物申报监管进入精细化管控阶段。本文全面梳理公告核心规则、差异要点,并解读对企业两用物项报关实操的合规启示。
两份公告立法依据一致,均以《出口管制法》《海关法》为基础,对应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40号(关于调整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的公告),两份公告的核心思路高度一致,实施统一申报逻辑,细化申报规范。
77号公告:关于规范车床、铣床、磨床等相关物项出口申报的公告
管控范围包含车床、铣床、磨床及具有类似功能的材料加工生产设备。核心指向两用物项管制清单内各类机床类设备,值得注意的是公告范围不仅限于加工金属的各类机床还包括具有类似功能的材料加工生产设备,范围进一步明确,这类设备既可用于民用精密加工,也可用于军工精密加工,是传统高风险管制品类。覆盖渠道:一般出口报关单、出境C类快件、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清单。
78号公告:关于规范无人机及相关物项出口申报的公告
管控范围包含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驾驶飞艇及相关设备和部件、民用反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等。核心指向两用物项清单内各无人机设备和部件、民用反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等,值得注意的是公告范围不仅限于整机,还包括相关部件,范围进一步明确,覆盖渠道:一般出口报关单、出境C类快件、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清单。
新规明确企业出口申报前加强出口物项识别,管制物项识别不能只盯商品编码,需要了解商品用途、功能、相关参数和指标,综合对照管制清单,目录等相关文件进行识别,留存相关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作为佐证材料,避免海关质疑时无法举证。
未按要求申报或填报不全将退单、人工审核、研判、查验等,对真实性存疑的,海关将依法质疑,质疑期间不予放行。反之填报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与合同、发票、技术资料等随附单据以及物流信息等保持一致。海关对申报要素齐全的合规货物加快通关。
公告第五条:上述填报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与合同、发票、技术资料等随附单据以及物流信息等保持一致。海关对申报要素齐全的合规货物加快通关。
这一条中最容易忽视的环节往往是物流信息,这其中就包含了出口货物舱单信息,货物舱单中包含了收发货人信息,目的港,目的国,商品名称等关键信息,这些都与两用物项的最终用途,最终用户,进口国家等有着密切关系,所以货物舱单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也是两用物项出口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据此我们可以通过公告总结出一个“通关公式”:填报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申报信息=随附单据=物流信息)⟹加快通关,这个“通关公式”是两份公告中包含的重要的信息。
77、78号公告并非新增管制品类,而是对两用物项申报环节的标准化、刚性化升级。当前国家出口管制监管由“事后稽查”转向“前端申报管控”,监管尺度持续收紧。出口和申报企业应主动完善内部合规体系,吃透两份公告申报细则,杜绝瞒报、漏报、简化申报等行为,以规范申报来保障出口业务的有序和稳定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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