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首次将社会保险费相关指标纳入信用管理。
如果经营主体发生纳税缴费失信行为,符合相应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条件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信用修复,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失信行为纠正情况重新评价其纳税缴费信用级别。
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的
可按100%修复原扣分分值,企业发现失信行为后立行立改、及时纠正,即有机会修复全部扣分。
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后纠正的
照纠正日期的早晚可挽回80%、60%、40%的扣分损失。
因此,发现漏报漏缴的,一定要尽快补报补缴,越早纠正,获得信用修复加分越多,尤其要把握3日黄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