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SHANGHAI
2026 年度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指南
2026 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已全面启动,本次评价由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统筹开展,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 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 号)两份国家级文件执行。
评价条件
01五项基础准入条件(需全部同时满足)
注册主体要求:境内居民企业,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规模上限:职工总数≤500 人,年销售收入≤2 亿元,资产总额≤2 亿元;
行业限制要求:不属于国家淘汰、限制类产业,同时不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负面行业清单内;
信用合规要求:当年及上一会计年度无重大安全、质量、环境事故,无科研严重失信,未列入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研发台账要求:可完整归集研发费用,按规定设立研发支出辅助账。
基础条件达标后,企业综合评分≥60 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 0 分,方可入库。
02 直通车免打分通道(满足其一即可直接入库)
企业符合基础准入条件,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不受 60 分分值限制,直接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持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
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认定研发机构;
近五年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重要提醒:直通车企业同样需要登录系统完整填报,否则无法生成入库编号。
03 三大评分指标(满分 100 分)
科技人员(20 分):按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计分,占比 30% 及以上拿满分,10% 以下得 0 分;
研发投入(50 分):二选一计分,可选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或研发费用占成本费用比例;
科技成果(30 分):依据境内有效知识产权类型、数量计分,1 项 Ⅰ 类专利直接满分,无知识产权该项 0 分。
政策优势
成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叠加多重市级、国家级政策红利:
01
研发费用 100% 税前加计扣除
未形成无形资产据实扣除后再加计 100%;形成无形资产按成本 200% 摊销;
02
上海科创助力贷
当年入库、上年度销售收入 5000 万以下小微企业可申请专项科创贷款;
03
高转扶持资金上浮 30%
申报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扶持资金额外加计 30%;
04
申领上海市科技创新券
入库企业可正常申请创新券,抵扣研发设备、检测服务费用;
05
亏损结转延长至 10 年
企业之前 5 年未弥补亏损,结转年限由 5 年放宽至 10 年。
所有政策细则以当年官方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时间安排
(2026 年度上海官方节点)
2026
6月1日
2026 年度科小评价工作正式启动
2026
6 月 1 日 —8 月 31 日
系统开放,企业线上填报窗口期
2026
10 月 15 日前
完成全批次所有拟入库企业公示
2026
11 月 30 日前
完成全年入库企业随机抽查、问题企业处置
温馨提示:申报周期紧凑,建议企业提前准备材料,错峰填报,避免 8 月底系统拥堵逾期。
申报须知·实地核查要求
01申报须知
唯一官方申报平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进入 “科技型中小企业” 板块填报。
02实地核查要求
以下五类企业,区级主管部门会在公示前开展全覆盖实地核查,核查材料统一留存归档:
职工总数 5 人及以下小微企业;
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为 0 的企业;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足 10 万元企业;
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失信、曾被撤销入库编号的企业;
首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
现场核查内容: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人员规模、研发台账、知识产权真实性、申报数据一致性,核查不合格不予公示入库。
浏览器建议:推荐使用 Google Chrome 谷歌浏览器,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申报流程
01
企业自评:对照评价条件、打分标准自主测算,确认符合入库要求。
02
线上注册填报:登录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企业人员、营收、研发、知识产权全部信息。
03
上传佐证材料:上传加盖公章的资质、研发、知识产权材料,提交法人签字盖章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04
区级初审 + 实地核查:各区主管部门审核材料,重点企业上门核查,材料不全通知企业补正。
05
市级汇总公示:上海市科委汇总名单,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市科委官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
06
公示入库赋号:公示无异议,统一发放年度入库登记编号,企业可线上查询入库状态。
评价特点·材料清单
01评价特点
全程线上办理
企业自主填报,全程在线,无需线下提交纸质资料
评分制评价
满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即可提交申报
信息自动获取
平台可自动匹配部分工商、知识产权数据,减少企业填报工作量
全程零收费
评价、审核、入库不向企业收取任何服务费
02材料清单
《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
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利润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或研发项目辅助账)
注意:每张表斗须加盖企业公章!
常见问题解答
Q1:去年已入库,今年还需要重新申报吗?
A:需要。往年入库编号次年 1 月 1 日失效,2026 年需重新填报,获取 2026 开头全新入库编号。
Q2:海外专利、还在受理阶段的专利可以用来申报吗?
A:不可以。知识产权仅限中国境内授权、在保护期内且权属为本企业的专利;仅受理通知书无授权证书不能计分。
Q3:高新技术企业还需要填报系统吗?
A:必须填报。高企属于直通车条件,但不填报系统、信息不全无法取得入库编号,不能享受科小相关政策。
Q4:入库编号有效期多久?
A:自公示入库当日起至当年 12 月 31 日全年有效。
Q5:申报过程系统操作故障找谁咨询?
工信部火炬中心:010-68209157
科小评价系统技术支持:010-69943997、010-69943998
本地业务咨询:联系企业注册地对应区科委 / 科经委(文末附全区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规则
企业诚信承诺
入库企业须保障提交材料准备、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虚假行为将记录诚信档案。
集中抽查
上海市科委每年组织各区主管部门开展抽查,随机确定名单,抽查比例不低于全年入库企业 5%。
撤销入库
已入库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的,撤销当年度编号并公告,撤销当年不得再次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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