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答疑之水总〔2024〕323号文发布的水土保持工程如何借调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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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咨询
留言日期:2026-03-09
答复时间:2026-03-11
答复部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咨询内容:
答复内容:
根据水总〔2024〕323号文规定,水利项目应执行本规定和配套的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非水利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划分及投资组成应执行本规定,工程项目单价可采用与主体工程相配套的定额标准编制。在采用组合定额编制时,相应的主体工程配套定额应优先与主体工程设计采用的定额保持一致。请结合项目立项情况,进一步咨询相应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审批部门。
本文来源自水利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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