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答疑之水总〔2024〕323号文水利项目借调定额的取费说明
转载 摘抄 汇总整理 来源 水利部官网-公众咨询
公众咨询
留言日期:2026-05-09
答复时间:2026-05-15
答复部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咨询内容:
在编制水利工程变更单价时,合同为具体约定参考定额,外墙真石漆等定额参考建筑定额,是根据实际施工时所使用的定额参考还是按投标日期时使用的定额,例:湖北省2024定额2024.12月开始使用,同时停用2018定额,投标时间为2024.5,实际施工时间为2025.5,是否按2024定额做参考;在参考其他行业定额时,相关费率(管理费利润规费等)是按照其他行业定额规定计取还是按照水利定额规定计取。2018定额人工费是人工工日乘以人工单价,2024定额人工费直接给出人工费金额,在参考2024定额时是否是直接采用人工费金额。在参考2018定额时,人工单价是否可以按建筑行业定额人工单价计取。
答复内容:
采用水总〔2024〕323号《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系列定额编制投资概估算时,缺少合适的定额子目时,可借用其他定额或补充定额。借用其他定额时,应采用其配套计算标准。
本文来源自水利部官网
希望这篇公众号文章能帮助您和读者更好地了解专业知识,感受工程的魅力与智慧。
免责声明:本公众号所发布的信息均出于公众传播,部分推送文章及图片系网络转载,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致谢忱!如其他媒体或个人从本号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部分文章因转载众多,仅标明(或未能标明)转载来源,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