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度深圳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深圳国家大学科技园项目概念验证专项项目备选课题的通知
一、征集的专项及重点支持方向详见原文
二、征集原则
课题征集面向上述表格所列领域和方向,请严格按照征集要求提交,不符合的课题将不予采纳。
三、注意事项
(一)提交时间:2026年7月6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18:00。
(二)提交方式: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项目征集”栏目在线填报(选择“深圳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概念验证专项项目课题征集”入口)。
(三)备选课题应有可量化考核的技术指标。
(四)每家单位牵头提交课题数量不超过2个。同一备选课题不得重复提交,一经发现将取消课题评审资格。
四、其它事项
(一)概念验证专项项目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课题提交结束后我局将组织评审、筛选、凝练,形成项目概念验证专项项目课题指南,以“揭榜挂帅”形式发布。
(三)本次征集的课题仅作为指南编制参考,课题是否被采纳,我局不另行反馈。
一、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
本奖励资金有数量限制,受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视申报情况,我局据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资助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按照舍尾法确定。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支持方式
事后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
2.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3.申报单位按要求向外资主管部门报送外资相关数据和信息。
4.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
5.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诺承担违约责任,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6.申报单位需合法合规经营,自2023年起至申报截止日在
产品安全、企业诚信、缴税纳税、环境保护、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知识产权、劳动社保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
(二)专项条件
1.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奖励
(1)2025年新增实际外资金额合计达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
(2)不含金融业、房地产业企业。
2.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奖励
(1)经认定的广东省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经认定的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
(2)2025年新增实际外资金额合计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
(3)不含金融业、房地产业企业。
三、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详见原文
关于征集2027年度深圳市重点产业研发计划“深圳-新加坡联合研发资助项目”备选课题的通知
一、课题征集面向领域
课题征集面向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集群重点领域方向,请严格按照征集要求提交,不符合的课题将不予采纳。
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网络与通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与显示、智能终端、人工智能与应用、软件与信息服务、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高端医疗器械、新能源、高性能与前沿新材料、高端技术装备、精密仪器仪表、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安全节能环保、低空装备与应用、商业航天与航空、数字内容与创意、优势传统产业升级、海洋先进制造与高端服务;
未来产业:生物制造、物理智能、光计算与光载信息、量子科技、第六代移动通信、未来能源、深海矿产、脑科学与脑机工程。
二、注意事项
(一)提交时间: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8月10日18:00。
(二)提交方式:深圳申报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依次进入“业务申办 — 科技计划 — 课题征集 — 深圳 - 新加坡联合研发资助项目课题征集模块” 在线填报。新加坡合作单位须同步在新加坡企业发展局申报系统按新方要求进行申报,申报网址:https://www.enterprisesg.gov.sg/grow-your-business/innovate-with-us/market-access-and-networks/global-innovation-alliance/cip/singapore-china-shenzhen-joint-innovation-call,新加坡企业发展局联系方式:Ryan_LEE@enterprisesg.gov.sg,Melvin_YEO@enterprisesg.gov.sg。
(三)备选课题实施周期内需设置可量化考核的经济指标、技术指标等。
(四)单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每家申报单位限报1个课题,项目实施期2年;2024或2025年度研发费用支出超5亿元的企业不受申报数量限制。同一备选课题不得重复提交,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征集资格。
(五)本次征集课题仅作为申报指南编制参考,课题采纳情况我局不再另行反馈。
(六)课题征集结束后,我局将组织课题凝练,形成2027年度深圳-新加坡联合研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以“揭榜挂帅”形式发布。
关于举办2026年“数据要素×”大赛广东分赛的通知
一、赛事安排
(一)赛道设置。
围绕《"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部署的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医疗健康、医疗保障、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人力资源、体育发展、文物保护利用、中医药等16个行业赛道和数据基础设施等1个专业赛道,共17个赛道。
(二)办赛机制。
分赛遵循节俭集约、统一标准、统一办赛原则开展。鼓励各地级以上市政务和数据局结合本地区产业优势,聚焦数据要素开发利用能力,会同相关单位积极发动本区域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赛。
(三)奖项设置和赛区权益说明。
1.奖项设置。
每个赛道原则上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增设最具价值奖、应用实践奖、发展潜力奖、科技创新奖等特色奖项,特色奖项不包括在前三等奖之内,依据每个赛道排名前20%的项目表现进行评定。各赛道奖项具体设置数量,由分赛组委会视参赛队伍数量调整。
2.赛区权益说明。
大赛将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特点与实际需求,为获奖及入围团队提供多维度的政策扶持与服务赋能。
(1)政策激励:获奖项目优先入选省市"数据要素×"典型案例,优先推荐所在单位申报相关试点示范项目。
(2)宣传展示:获奖项目可在省级媒体以及组委会成员单位微信公众号或官网进行展览展示或宣传报道。
(3)产融对接:进入决赛的团队可参与组委会成员单位及赛道承办地市组织的产融合作等活动,获取投资基金、投资机构、银行等对接渠道。
(4)数据拓展:进入决赛的团队可根据场景需要获得部分领域数据集开放利用服务。
(5)人才支持:获奖团队可申报组委会成员单位及赛道承办地市组织的相关人才招引项目。
(6)成果转化:获奖团队可参与组委会成员单位及赛道承办地市组织的专业培训、资源对接、成果转化等活动。
二、参赛条件详见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
一、支持范围
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支持范围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版)》(以下简称《目录》)全部领域。整机装备原则上按照台(套)数方式支持;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及基础件原则上按照批次数方式支持。其中高端工业母机、电子专用装备、新型农业机械装备、精密仪器仪表等单台(套)装备价值不高的整机装备可按批次数方式支持;航空发动机、船舶发动机等单件价值较高的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等可按台(套)数方式支持。
二、申报程序
(一)资格审定
企业申报。生产《目录》内重大技术装备的制造企业,按要求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企业集团提交申报材料,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
推荐单位审核。按要求对本地区或集团所属企业开展资格审核,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产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和价值合理性等,形成审核意见,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部门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复核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资格,并按装备价值的一定比例核定保费补助资金额度,有效期5年。
(二)资金申请
企业申请。通过资格审定,保费补助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完成装备的制造、交付、投保与全额保费缴纳后,装备制造企业按要求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企业集团提交申请材料。
推荐单位审核。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地方财政主管部门、金融监管局组织审核,中央企业集团会同承保单位所在地金融监管局组织审核,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重点关注涉及关联企业交易和保险费率使用合规性,形成审核意见,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和金融监管总局。
部门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复核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资金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80%给予补助。
三、申报要求
(一)装备制造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保险补偿资格和资金的,3年内不得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项目,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设置目录,材料采用A4纸双面印制,在材料封面加盖公章。请于7月10日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通过EMS或中国邮政方式报送至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3138室,电子版材料刻光盘(盖章扫描件的申报材料与可编辑版本的《资格审定汇总表》或《资金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