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皇岗海关查获一名旅客携带濒危赫尔曼陆龟10只进境。
当日,皇岗海关关员在福田口岸对进境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男性旅客经过海关监管区域未主动申报,且其穿着的马甲下摆处异常凸起,海关关员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经进一步检查,海关关员在该旅客马甲内T恤的左右两侧口袋里各查获一个塑料袋,每个塑料袋中各装有用保鲜膜包裹的活体龟5只,共计10只。后经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上述活体龟均为赫尔曼陆龟,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所列的物种。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合法持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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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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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 / 姚梓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