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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第六次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之前起诉茉莉奶白引起公众愤怒

LV第六次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之前起诉茉莉奶白引起公众愤怒 快消品渠道管理
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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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6年7月1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第15法庭将迎来一场备受瞩目的庭审。
2026 年 7 月 16 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第 15 法庭将迎来一场备受瞩目的庭审。原告是奢侈品巨头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 Vuitton Malletier),被告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是一位名叫黄民耀的广东汕头服装经营者。
这是公开记录中,LV 至少第 6 次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
与此同时,就在半个月前的 6 月 29 日,同一原告 LV 在另一起民事侵权案中刚刚大获全胜——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新茶饮品牌茉莉奶白侵害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判令赔偿 1030 万元。
从起诉国家行政机关,到追杀街头奶茶店,再到鸭血粉丝店、平价餐吧,LV 在中国市场掀起了一场近乎“地毯式”的商标维权风暴。数据显示,2021 至 2025 年间,LV 在华累计发起 1691 起商标维权案件,几乎每天 1 起。
当国际奢侈品牌的法务军团全速运转,当“茉莉奶白们”在千万级索赔面前仓皇换标,当公众在热搜上怒喊"LV 你身后空无一人”,我们不得不停下来思考:知识产权的保护的边界究竟在哪里?法律的正义与商业的温情,是否必须在法庭上决裂?

一、告官与告民:LV 维权双轨制的底层逻辑

LV 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本质上是一场商标授权确权的行政诉讼。
根据公告披露的案号(2026)京 73 行初 4727 号显示,此次纠纷源于自然人黄民耀申请了某件商标,LV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或异议,但未获支持,遂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诉至法院,黄民耀作为第三人参与。
这不是 LV 第一次“告官”。此前 5 起一审案件中,LV 有 3 起获得法院支持,撤销了行政决定,2 起被驳回。这些案件的核心矛盾在于:LV 作为驰名商标持有人,认为国知局的审查标准过宽,未能有效阻拦近似商标的注册,稀释了其品牌显著性。
而在茉莉奶白案及众多民事案件中,LV 则扮演着侵权受害者的角色,依据《商标法》的跨类保护规则,追击任何在其看来使用了"LV 老花(Monogram)”近似图案的市场主体。
这两条轨道并行不悖,构成了 LV 在全球(尤其是中国)的防御体系:
  • 向上:通过行政诉讼倒逼行政审查机关提高门槛,清理注册库中的潜在威胁;
  • 向下:通过民事诉讼清洗市场中的实际使用行为,无论是市值百亿的连锁品牌,还是卖鸭血粉丝的夫妻店。
从法理上看,LV 做得滴水不漏。作为驰名商标,其权利确实可以延伸至非类似商品类别,以防止公众混淆与品牌淡化。但问题在于,当这种合法的权利被运用到极致,甚至触及公共文化资源的边缘时,“维权”与“霸权”的界限开始变得模糊。

二、一朵花的战争:茉莉奶白与千年宝相花的尴尬

茉莉奶白一审败诉,法律逻辑是清晰的。
法院认定,茉莉奶白使用的四叶花卉图形与 LV 自 1985 年便注册保护的 7 件图形商标高度近似,且茉莉奶白在商标申请被国知局多次驳回后仍大规模使用,存在主观过错。
但在法律清晰的另一侧,是舆论的彻底倒戈。
判决出炉后,茉莉奶白不仅未崩盘,反而迎来“爆单”,两天涨粉 10 万,门店排队超百杯。热搜词条#LV 你身后空无一人#、#LV 被指垄断中国古纹样#阅读量破亿。
公众愤怒的支点有两个:
第一是强弱悬殊的观感。一边是营收数百亿欧元的跨国巨头,一边是 2020 年成立、卖十几元奶茶的新消费品牌。索赔 1030 万,在公众眼中不是“保护商标”,而是“大炮打蚊子”。
第二是文化归属的焦虑。无数网友翻出唐代琵琶上的宝相花、敦煌壁画的团花、苏州园林的窗格——LV 那朵所谓的“四叶花卉”,其原型高度疑似源自中国的宝相花纹或柿蒂纹。公众难以接受:一家外国企业通过将传统纹样进行商业化注册,反过来禁止中国人使用自己的文化元素?
这暴露了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一个结构性盲区:法律保护的是“商业标识的排他权”,而非“纹样本身的创造权”,但在公众认知里,一朵花、一种几何纹样属于公共文化财富。当私人企业通过注册“圈地”成功,并获得司法对跨类垄断的保护时,传统知识的公有领域被压缩,文化情感与法律条文发生剧烈撕裂。
茉莉奶白的悲剧在于,它既在法律上踩了线(明知驳回仍使用),又在战略上误判了形势——它试图用轻奢极简风讲东方故事,却忘了 LV 早已用法律之网封锁了“花卉”的叙事权。

三、从“遇见小面”到 LV:品牌维权的异化与流水线

LV 并非孤例。回望近两年国内舆论场,“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青花椒”案、“潼关肉夹馍”案、7-11 起诉耐克配色……大品牌对小主体的高密度诉讼正在常态化。
这些案件背后,往往藏着两条灰色的链条:
  1. 维权外包产业链。品牌将商标维权全权委托给律所或知识产权公司,按赔偿比例分成。律所批量取证、批量起诉,专挑法律意识薄弱、耗不起诉讼成本的小微商户下手,以和解换取赔偿。维权从“防御”变成了“创收”。
  2. 商标囤积与跑马圈地。部分企业全类目注册、防御性注册过度扩张,甚至将通用名称、传统元素纳入私囊,构建“商标护城河”的同时,也筑起了“诉讼收割机”。
LV 虽然未必走外包和解路线,但其高密度、跨行业的全域追诉模式,在观感上与“碰瓷式维权”殊途同归。当一家理发店的座椅花纹、一家鸭血粉丝店的墙纸、一杯奶茶的 Logo 都能成为被告标的,商标制度的初衷——防止混淆、保护创新,正在被异化为对市场活力的过度挤压。
人民网在评论“小面之争”时曾言:“强势品牌的终极竞争力,不是冰冷的诉讼权利,而是包容市井烟火、体恤底层民生的品牌温度。”
这句话同样适用于 LV。赢了 1691 场官司,输了路人缘,品牌溢价建立在“稀缺与仰望”之上,一旦被贴上“霸道、逐利、不近人情”的标签,那份稀缺的光环便会在公众情绪的消解中黯淡。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坐在被告席:审查标准的拉锯战

回到 7 月 16 日即将开庭的这起行政诉讼。
LV 一次次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上是国际巨头与本土行政审查标准之间的持续博弈。
  • LV 认为:我的老花是核心资产,任何近似图形都应严格驳回,国知局放行就是失职。
  • 国知局认为:需平衡公共利益与私有权利,若近似度未达法定标准,或商标具一定差异性,不能无限扩大驰名商标的排他半径。
此前 LV 有输有赢(3 胜 2 负),说明司法审查对此类边界亦在摸索之中。
这起“告官”案件的意义,远超黄民耀那一件商标的生死。它可能在未来确立更细化的图形商标近似判断规则,尤其是在传统纹样与现代商业图形交织的灰色地带:到底多大程度的变形可以脱钩?公共文化元素何时能被私有化垄断?
专家呼吁建立中华民族美学纹样数据库,在商标审查中引入文化溯源与公共属性审查,防止传统纹样被反向收割。
这不仅是防御外企“圈地”,更是给中国本土新消费品牌留出生路——否则,未来所有带花卉、几何、云纹的设计都可能走在雷区里,国潮的创新根基将被法律上的“在先注册”拦腰斩断。

五、结语:在法与情的天平上,寻找共生的雨林

写到这里,我们不必全盘否定 LV 的维权。
在一个法治市场,商标权人花钱百年经营符号,法律赋予其跨类保护,本就是为了鼓励创新投入、维护消费者不被混淆。茉莉奶白若在明知风险下硬闯,确实该付学费;LV 若遇恶意山寨,也当然有权亮剑。
但尺度二字,重逾千斤。
  • 对司法机关而言,判决不仅要依法,也要兼顾公共利益与文化传承,警惕驰名商标保护无限扩张,避免让法律成为垄断公共文化符号的工具
  • 对行政机关而言,商标审查需在私权与公域间拿捏分寸,或许该加速传统纹样公共防御机制的落地。
  • 对大企业而言,尤其是享尽全球化红利的奢侈品牌,应当明白:真正的品牌尊严,不是把全世界的小店告到噤声,而是在捍卫资产的同时,保留对市井烟火与文化多样性的敬畏。热带雨林之所以繁茂,是因为大树底下还能长出灌木与草,而不是大树把天光全部遮死。
  • 对新消费品牌而言,茉莉奶白是一面镜子——出海之前、扩张之前,先做好 IP 合规的功课。情绪流量救得了一时爆单,救不了二审的法庭传票。原创与避让,才是长命百岁的底牌。
LV 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茉莉奶白起诉(或不起诉)命运,这些案卷堆叠起来,拼出的不仅是一场场官司,而是中国在知识产权深水区转型的阵痛。
我们希望看到的是一个有边界的保护、有温度的商业、有根基的文化:
  • 让 LV 的老花归 LV,
  • 让千年的宝相花归众生,
  • 让卖奶茶的安心熬茶,
  • 让法律在守住底线的同时,托住小微民生的重量。
毕竟,能容得下一杯奶茶自由生长的市场,才配得上奢侈品牌想要的那份长久尊贵。
参考资料:
  • 人民法院公告网(2026)京 73 行初 4727 号公告
  •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LV 诉茉莉奶白一审判决书要点报道
  • 新黄河、华商报、中国新闻网关于 LV 第 6 次起诉国知局报道
  • 人民网《不能只盯“小面”,还要顾“大面儿”》
  • 首都文明网《赔偿 LV1030 万?别让中国商标再吃“宝相花”的亏》
  • 中国青年网《千年宝相花,为何被 LV“反向收割”?》
  • 知微舆论场、经济参考报关于茉莉奶白舆情与爆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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