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升行业影响力。对在静安区主办或承办上海市级以上的行业影响力高、产业带动性强、有较好社会美誉度的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相关节庆、赛事、会展、沙龙等重大活动,按照项目投入资金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对参加国际性、国家级文化创意行业会展和论坛,宣传推介静安文创产业品牌,按项目投入资金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3.完善金融支撑。支持企业进行融资贷款,对银行贷款部分可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4.鼓励市场开拓。鼓励文创企业积极拓展市场,开展有影响力的营销策划等活动,按照活动投入资金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5.赋能企业创新融合。鼓励文创企业及OPC研发、引进和运用AI、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VR/AR/MR、超高清视听等前沿技术,促进优秀文化创意资源的数字化开发及应用,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6.培育创新文旅消费场景。支持打造沉浸式体验空间、艺术空间、演艺空间、数智文娱新空间、多业态消费集聚等线下新型消费场景,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7.支持影视产业发展
(1)摄制发行奖励。支持企业为境内外影视公司提供拍摄制作、发行服务的,对影视作品艺术质量上乘、制作水平精良的,根据摄制或发行服务费用给予支持。
(2)精品佳作奖励。支持企业作为主要出品方投资出品大电影、网络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纪录片、动画片、AI短剧、AI漫剧等影视作品,作品市场表现优异、社会影响力大、成果内容正面。
8.支持游戏电竞产业发展
(1)研发制作奖励。支持企业加大对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加大AI在游戏研发等环节创新应用。企业为境内外游戏公司提供游戏软件研发制作服务,根据研发制作服务费用给予一定支持。
(2)运营发行奖励。支持企业发行运营游戏,根据游戏当年度企业发行收入给予一定支持。对行业影响力大或被选为重大电竞赛事游戏的,给予重点支持。
(3)电竞赛事奖励。对获得区级主管部门委托、认可,在静安区主办或承办上海市级以上游戏电竞赛事、会展等重大活动的,按照活动能级,根据实际发生活动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静安企业在上海市其他区承办赛事活动的,酌情考虑。
(4)获奖支持。对于参与国际、全国各项重要电竞赛事活动获得优胜名次的电竞俱乐部,根据赛事、奖项的行业影响及对静安品牌的推动作用,给予获奖俱乐部一次性支持。
(5)支持建设游戏出海服务平台。鼓励企业搭建游戏出海服务平台,在版权服务、出海指引、风险预警、海外推广、数据分析、支付结算、信保信贷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对平台投资方,根据平台建设成效给予一定支持;对提供配套专项服务的,根据服务成效给予一定支持。
9.支持演艺产业发展
(1)支持优秀演出剧目。支持优质亚洲首演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支持单一剧目驻场、主题类型驻场、演艺名家驻场等多种形式的驻场演出,按照驻场演出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10.支持创意设计产业发展
(1)鼓励IP创制。鼓励文创企业、视听内容OPC创业者培育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优质内容IP,支持优质内容IP的创制及传播,对完成商标注册或版权登记的文化创意企业,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2)鼓励IP运营。支持企业开展各类文创IP的衍生开发及销售,根据当年度衍生业务收入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11.支持企业提升版权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支持企业开展版权保护、版权交易、版权运营等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12.国家、上海市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配套。对获得2025年度上海市文化发展基金会等国家、上海市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影视产业成果类项目(不含剧本创作等过程类项目),经申报评审后,可给予单个项目区级配套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