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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裂!DHS正式宣布F-1/J-1改革新规:全面终止D/S、禁止二硕、终结Day1CPT、留学生宽限期缩减至30天!

炸裂!DHS正式宣布F-1/J-1改革新规:全面终止D/S、禁止二硕、终结Day1CPT、留学生宽限期缩减至30天! 小纽美国法律咨询
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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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美国彻底改写多项F-1留学生政策!

2026年07月16日  纽约 ⛅️ | 小纽第3471篇原创文章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酝酿了近一年的、让美国留学生跟着心惊肉跳等待了近一年的《关于F-1留学生、J-1交流访问学者多项政策的改革提案》,今天终于有了定论,DHS在联邦公告网上公布了这项改革计划的Final Rule版本。


🚫 先上结论:Final Rule版本只是微调执行细节、修改了一些措辞,而本质上我们在初版里看到的坏消息一个不落地都要原样执行了!


新规会在7月17日正式公布在联邦公告网,公告60天后生效执行,如果不出意外生效日应该是2026年9月15日。



△Final Rule文件原文,版权属于原作者



🔲 F-1留学生的grace period宽限期从60天缩减为30天


现行规定允许F-1学生在完成学业、或OPT结束后有60天grace period准备离境或转换身份,新规将这个窗口直接对半砍到30天!F-1学生在完成学业、OPT结束后、或提前结束学业的,都需要在30天内离境或另外寻求合法身份。



🔲 正式废除D/S,改为固定截止日期


现行政策下,F-1留学生、J-1交流访问学者和I类外国媒体代表,这三类签证持有人及其家属,I-94记录“合法停留截止日期Admit Until Date”那一栏,显示的是“D/S,Duration of Status,在读/在职期间有效”,而不是一个固定的日期,只要就读项目、工作没有完成且保持身份有效,就能一直停留在美国境内。


⚠️ Final Rule中DHS确认将会全面废除“D/S在读/在职期间有效”制度,这三类签证持有人的留美时间将被更改为固定日期:


  • 留学生、交流访问学者最长停留期不可以超过4年,到期前如果需要延期需要向移民局单独提出EOS申请,美国学校DSO或雇主都没有延期权限。


  • I类外国媒体代表一般不能超过240天,来自中国的I类签证有单独规定限制。


  • 语言培训类学生累计在美时长上限为24个月,这24个月里包含假期。






🔲 固定截止日期到期前需向移民局申请EOS


入境停留期限到期后,如果学业、工作未完成需要延期,就得向移民局单独提出EOS,即Extension of Stay申请,学校DSO、雇主没有延期权限。


具体的EOS申请流程,需要等待移民局公布官方教程。


申请EOS延期时,由申请人主观造成的学业延误不再能作为延期的正当理由。因为学业成绩不佳、学术留级、被学校留校察看、被停学、或学生反复无法或不愿按时完成学业而导致的项目延期,不可构成申请EOS延期的合理理由。换句话说,延期申请的理由必须是客观的、合理的,而不是“我没考好需要多读一年”。


如果申请人在EOS审批期间出境,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会直接失效。EOS申一旦被拒且原入境期限已过,没有任何宽限期,申请人必须立即离境。






🔲 关于EOS申请待审期间的就业授权自动延期的问题


Final Rule中明确了只要按时提交了EOS申请,在等待结果期间,即使原本的固定期限过期了,申请人依然可以继续正常上学、工作,直到移民局给出EOS审理结果。


如果申请在截止日期前已经及时提交了EOS延期申请,在等待审批期间,原有的校内就业或特殊经济困难就业授权可以自动延续,可获得最长240天的自动延期。


✅ 对比之前的初代版本,新规Final Rule里设置了一个短暂的执行缓冲期:新规生效后6个月内,申请OPT或STEM OPT工作许可的留学生,可暂时豁免提交EOS申请,大家只申请OPT或OPT延期即可。但6个月之后,理论上大家就得同时交OPT、OPT延期和EOS申请了,这个要以大约半年后移民局的官方通知为准!


J-1持有人身份到期但EOS申请在审的,可继续为原雇主工作最长240天;但J-2家属一旦EAD到期就没有这个保护了。






🔲 严格限制转专业、转学、换学历层次,但仍有变数


这部分和初始版本保持一致:


🚫 本科生及以下学历:入读第一年内不得转专业、转学或更换学习层级,除非获得SEVP认定的豁免。


🚫 研究生:在读期间任何时候都不得更换项目,也就是说你申请到哪个项目就必须读到底,中途不允许换方向,除非SEVP认定有特殊情况例外。


🚫 禁止平级或降级重读:完成一个学历层次后,只能升读更高层次继续读F-1,不能平级或降级续读F-1身份,比如已经读了一个硕士不能再读另一个硕士学位,更不能退回来读本科,只能继续往上读博士。


这条规定几乎阻断了H-1B未中留子的后路,如果硕士毕业生想使用CPT维持工作身份就只能继续往上读博士了...但禁令只适用于新规生效日之后完成学业的留学生,新政不会进行追溯,已经在新规生效之前拿到CPT I-20的留学生不受影响!


Final Rule版本对比初代版本新增了一条,允许DHS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这条严苛限制,推迟或延缓实施“禁止转学、禁止变更教育目标、禁止平级/向下读书”这几条最严苛的限制,DHS可以推迟或暂停执行转学/变更目标禁令的权力,最长只能维持到新规生效后两年,且必须通过联邦公报公告。这意味着如果规则一出导致全美高校系统瘫痪,DHS可以有缓冲余地,不至于立刻一刀切。





另外DHS在Final Rule里还给自己留了一手,他们增加了一个可分割性条款Severability Clause。这意味着DHS已经预计到这套新规一经公布势必会遭到全美各大高校、科技企业或移民协会的法律起诉。如果未来法院判决其中某一条,例如“禁止研究生转专业”违宪或无效,其他剩余条款,例如如取消D/S、缩短Grace Period依然能够独立生效,防止整部法案被法院全盘推翻。


最近小纽会继续仔细研读这份final rule,如果有了什么新的解读内容会给大家再出文章的,看完今天这份改革内容的最终版本大家有什么想法?欢迎在文末留言区给小纽留言、与小伙伴们互动讨论~


如果您对美国法律有任何问题,或者需要一支优秀的法律团队为您搞定美国移民申请,欢迎随时拨打小纽的热线电话800-685-6947免费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热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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