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内相关单位、校友联谊中心及各联谊处:
为树立优秀校友典型, 弘扬滨海精神,激励校友干事创业,奋发有为,为国家建设、社会服务和母校发展多做贡献,根据《青岛滨海学院杰出校友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将开展第三届杰出校友评选工作。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青岛滨海学院校友
(曾在青岛滨海学院注册学习过的全体学生)
坚持事迹突出、客观公正、
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公开公平原则
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推动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社会服务,关心支持母校建设与发展,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所从事的行业或领域中敬业有为,勇于开拓创新,作出重要贡献,具有较高的社会声望和一定的影响力(如先锋模范、创业典范、公益人物或受到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表彰等);
2. 为国家、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作出突出贡献;
3. 长期扎根基层,品德高尚、事迹感人,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贡献;
4. 长期关心、支持母校建设和发展并作出重要贡献或争得重要荣誉;
5. 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荣获重大奖项或其他重要荣誉。
1. 推荐人选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校友联谊中心、各地方、行业等联谊处、校友工作单位和个人均可进行推荐(推荐表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推荐表于8月31日前提交杰出校友评选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xyb@qdbhu.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或签字)。
2. 评审
杰出校友通过评选工作办公室初审,评审委员会复审、评审确定,校长办公会审定评选杰出校友人选,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3. 表彰
青岛滨海学院34周年校庆日(10月12日)举行杰出校友表彰、颁奖仪式。
1. 杰出校友评选工作涉及面广,请各校内相关单位和各校友组织按照工作安排做好各阶段的工作。
2. 杰出校友评选工作办公室要做好宣传、材料收集、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3. 校内相关单位和各校友组织要高度重视,确保推荐质量,把符合推荐条件的优秀校友典型推荐出来。
联系方式:0532-83150262
陈老师:13853200892
王老师:18661758871
往届杰出校友(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载入校史,他们是首届杰出校友!
他们是第二届杰出校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