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案为刘起爱资深律师异动来芙蓉律所前办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9月30日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公司商铺预售火热进行时,伍某依约前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卖方却只催伍某先交首付款不给看合同,说不交清首付款合同打印不出来,如看了合同不同意可以退款。伍某除原支付的定金两万元外,又向卖方支付首期购房款468383元,共支付首期房款488383元。总房价709455元。
第二天,卖方才给伍某看合同。代理律师发现合同有多处对买方不利条款,如约定的合同分摊建筑面积13.62平米,占套内建筑面积25.83平米52.73%(建筑面积34.52%),与伍某认购前卖方介绍的分摊建筑面积8%相差甚远,如这样。伍某须多付近十万元房款,等等,建议伍某要求卖方修改合同后再签字。卖方则以合同和公摊面积都是固定的不能动等搪塞,拒绝变更。
此后,伍某在律师指导下与卖方营销人员微信聊天,由律师拟好文句发给伍某,伍某发给卖方营销人员,然后将卖方营销人员的回复发给律师,如此循环往复与卖方营销人员微信聊天,取得卖方在营销中的欺诈证据。律师并三次拟写致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公司提出修改和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意见,如协商不成请退款的文稿,发给伍某由其通过快递寄给卖方,将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责任推向卖方,固定证据。律师还提示伍某在与卖方人员电话联系时,予以通话录音。不出所料,新华联铜官窑公司自以为财大气粗和“朝廷有人”,执意强买强卖。
继而,建议伍某向望城区区长、住建局、住保局、市住建委实名举报卖方未依法公示,欺骗、欺诈了众多购房者,要求依法将新华联铜官窑公司列入失信黑名单;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投诉。
这一切动作好像都无济于事。
伍某在与卖方人员通话时曾几度哽咽,泣诉自己都是向亲友借款交的首期房款,2万元购房定金刷的是银行信用卡,但卖方负责人除默不作声,而不为所动。
伍某压力巨大,绝望之极溢于言表,心理承受能力到了几乎崩溃边缘;如按认购书还要支付违约金,打官司又怕对方势力大搞不赢,惶恐不安中不知如何是好,产生了想放弃主张权利念头。
律师见状除安抚伍某外,鼓励其向法院起诉合法维权,承诺如败诉不能拿回购房款,律所不收律师费,向法院垫付的诉讼费由律师承担,绝不会因诉讼增加新的损失,并且前期已取得了对自己有利足以胜诉的证据,与其束手就擒,不如放手一搏。
诉前,律师与伍某到尚未竣工的铜官窑商铺,实地测得商铺层高3.55米,不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4米数据,以支持按约定的层高处理而不按实际层高交付方式处理的要求。
律师整理提交的证据清单包括对证据说明和证明对象,字数就达4万余,其中没日没夜整理的电话录音转文字就有1.5万余字数。
年底,伍某便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以新华联铜官窑公司欺诈等事由提出撤销之诉,请求返还房款、赔偿损失和双倍返还定金。
翌年2月开庭前,被告答应退款,要求原告撤诉,被原告拒绝。
庭审前代理律师做足功课,庭审当天凌晨四点多钟醒来后,总觉得面积数字不清楚,又起床核实无误。三次开庭以无可争辩的事实抓住被告欺诈行为、虚假广告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不放,穷尽法律规定、事实与理由深度阐述原告主张,对被告的证据和庭审中的虚假陈述予以驳斥或揭露;提出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决不能姑息,应当出重拳大力加以整顿,坚决刹住这股歪风”的警示,不给判决留有可能对原告不利的说理空间,除非枉法。
2019年2月28日,望城区法院丁字镇法庭由庭长独任审理一审判决支持了除双倍定外金原告全部诉请。因怕其他众多业主效法,且说理与事实相悖,判决书一直未依法在裁判文书网公开。
结案后,好几拨铜官窑商铺业主结队到律所寻求代理打官司维权,称伍某代理律师是唯一帮买方打赢过长沙市铜官窑商铺维权官司的律师(当时);代理律师还曾被伍某家称为贵人。
铜官窑商铺约有一千余业主,基本都涉及面积不实问题,且房价畸高,此项目又为当地政府重点扶持项目。当时就已显露出游客稀少不景气问题的端倪,不少业主打官司退房均无功而返,其中码头甚好的的樱花大道记得有13户业主,部分业主向法院起诉,金额达数千万元,聘请的律师却也向望城区丁字镇法庭起诉,也是按简易程序审理的,结果令人大跌眼镜。后来江西省一曾姓业主告诉律师,他在樱花大道的商铺退还给卖方,承担了按实际支付房款160万余元20%的违约金32万余元,苦不堪言。
伍某诉讼取得如此上乘结果当属不易,不然,他还要再投进去22万余元的资金,在当下铜官窑商铺依然人气惨淡发展不起来的情况下,无疑将血本无归,对本就是借款投资房地产商铺的当事人一家来说更是当头一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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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 | 湖南芙蓉(北京)律师事务所
编辑 | 雷郡
审核 | 周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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