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22〕8号规定: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原规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
1、顺产:顺产98天+延长假60天=158天;
2、剖腹产:顺产98天+剖腹产30天+延长假50天=188天。
男职工产假:陪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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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讼律师咨询《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22〕8号规定: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原规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
1、顺产:顺产98天+延长假60天=158天;
2、剖腹产:顺产98天+剖腹产30天+延长假50天=188天。
男职工产假:陪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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