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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9810教程合集】
基本规定
纳税人应当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及相关材料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同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申报:
(1)在申报明细表的“退(免)税业务类型”栏内填写“海外仓预退”标识(业务类型代码为:HWC-YT)。
(2)区分未实现销售的货物和已实现销售的货物,分别进行出口预退税申报和出口退(免)税申报;未作区分的,均视为货物未实现销售,统一进行出口预退税申报。
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同一项号下的货物,未全部实现销售的,纳税人可按照上款规定进行区分申报,也可将该项号下的全部货物视为未实现销售,统一进行出口预退税申报。
(3)生产企业应当使用单独的申报序号、外贸企业应当使用单独的关联号申报出口预退税。
9810预退税申报操作指引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预退税申报在填写出口明细表时,应当在“退(免)税业务类型”栏内填写“海外仓预退”标识,业务类型代码为:HWC-YT。以下以外贸企业申报免退税为例: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退税申报】功能菜单。
2.点击“去导入”,完成报关单导入。
3.点击“去配单”,完成智能配单。
4.点击第四步:“填写明细表”,(也可跳过导入报关单及智能配单环节直接填写明细表)。选择海关监管方式为“9810”的报关单,点击编辑。
5.在“其他信息”中的“退(免)税业务类型”中选择“HWC-YT|海外仓预退”并保存。
6.点击流程中的“提交申报表”,可跳转界面。勾选已生成的数据,点击“数据自检”。
7.数据自检后,在没有疑点或者没有错误类疑点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正式申报。若存在错误类疑点,则需根据疑点原因进入“填写明细表”页面修改出口/进货明细数据,再重新生成申报数据、进行数据自检。
8.勾选数据,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数据上传,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
来源:深圳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