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安必速递 | 泰国再出重拳!外资“代持”遭遇“天网行动”

安必速递 | 泰国再出重拳!外资“代持”遭遇“天网行动” 安必涉外研究院
2026-04-17
6
导读:无漏洞可钻,唯合规能生存

安必涉外

AMBI

●●●

就在本月,泰国商业发展厅(DBD)正式打响“反代持”第二阶段战役。

2026年4月1日起,DBD中央合伙企业及公司登记处第1/2569号命令(下称“反代持新规”)全面生效。这是继2025年首轮行动后,泰国政府专门针对外国人利用泰籍“代持人”规避《外商经营法》的第二阶段“天网行动”。

这次瞄准的是“先100%泰资持股注册,后增加外资股东或董事变更”的规避手段。一旦涉及虚假声明,泰籍代持人、外籍实控人最高面临3年监禁+驱逐出境+黑名单。

如果你是计划在泰国变更公司签字权、或已收到DBD问询的外资企业,这篇文章建议你逐字读完。


快速自查

AMBITION

哪些变更会触发新规?

“反代持”新规主要明确以下会触发监管的情形:

1.有限公司

📌 划重点:对于有限公司的触发条件是签字权,而非持股比例。增加外国股东但不改变签字权,不触发新规。增加没有签字权的外国董事,也不触发新规。

2.合伙企业

📌 划重点:对于合伙企业,触发新规的核心条件是“外籍合伙人合计出资比例低于50%且无外籍管理合伙人”。若外籍出资比例≥50%,或存在外籍管理合伙人,则不触发新规。


新规核心

AMBITION

《投资确认函》不是签个字那么简单

一旦触发“反代持”新规,企业必须使用DBD官方统一模板的《投资确认函》(Investment Confirmation Letter),由授权签字人签署声明:

🔸所有股东/合伙人已真实、足额出资,资金来源可追溯;

🔸不存在违反《外商经营法》的代持安排;

🔸同意DBD将信息共享给执法机关(如中央调查局)。

📌 划重点:过去通过“先全泰资注册,后引入外资”的方式被正式阻断。签字人须对资金来源承担法律责任,虚假声明不再是行政违规,直接面临刑事追责。千万不要随便填、自埋风险,一旦虚假申报引发调查,应对成本极高,填报信息量大、核查维度多,企业、签字人及实际控制人都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建议由专业人士全程指导填报,避免错报漏报。


真实案例

AMBITION

你以为只是填个表?看看DBD怎么“逐项审”

安必近期协助某泰国企业客户应对《投资确认函》时,DBD要求股东做出详细说明:

🔸股东持股时间、数量、金额、资金来源与支付路径;

🔸股份是否被实缴、如何缴付、银行流水与凭证;

🔸股东身份、收入、职业、是否参与经营;

🔸董事信息、股东会召开情况;

🔸股份来源、转让记录、是否分红、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并附上一整套证明材料:

🔸股票证书或持股证明文件复印件;

🔸股东缴付股票认购款证明文件副本;

🔸股票买卖 / 转让证明及股价支付凭证(如有);

🔸经认证的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会议记录或会议通知(如有召开);

🔸股份转让合同、继承证明等相关文件(如涉及受让)。

每一个股东,每一分钱,都要说清楚来龙去脉。以前那种“签个字、交个表”的好日子,结束了。

📌 划重点:这不是个例。DBD正在用“审计式”审查替代“登记式”审查。建议任何涉及签字权变更的企业,提前按上述清单准备材料,不要等到被问询了再手忙脚乱。


监管升级

AMBITION

无需到场,但数据直通执法机关

在“反代持”新规下,企业仅需提交书面确认函,不要求本人到场宣誓和提交月度收入声明等。短期内办理变更的操作成本较低,但整体合规要求较以往明显提高。 原因在于DBD有权将“风险行为”名单移送中央调查局,后续可倒查。虚假声明当时可能蒙混过关,但几年后照样被翻出来追责。

📌 划重点:切勿误以为新规“宽松”,建议保留所有股东的资金来源证明(银行流水、汇款记录等)至少5年,以备随时倒查。


重点监管

AMBITION

哪些行业、哪些地区是重灾区?

据DBD估算,泰国近10万家泰控外资参股企业涉嫌代持,本次监管覆盖广、排查细致、震慑力拉满。截至目前,泰国已累计查处千余宗代持案,涉案金额超151亿泰铢。

📌 划重点:落在高风险府份、踩中高风险行业的公司,提交变更时基本是逐案过审,建议在提交变更前主动进行内部合规审查。即便外资持股低于50%,也可能被认定为代持——关键看实际控制权。


刑事风险

AMBITION

泰籍代持人与外籍实控人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1.泰籍代持人&外籍实控人

违法代持安排(《外商经营法》第36条):最高3年监禁,或10万-100万泰铢的罚款,或两者并处。

向公职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刑法》第137条):处最高6个月监禁和/或最高10,000泰铢罚款

致使虚假信息载入官方文件(《刑法》第267条):处最高3年监禁和/或最高60,000泰铢罚款。

2.外籍人士额外风险

对于涉及“代持”安排的外籍实控人,除了上述刑事责任外,还将面临严重的后果。

驱逐出境:根据泰国《移民法》第12条,被视为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从事违法活动的外国人,将被吊销在泰居留资格并驱逐出境。

列入黑名单:被驱逐的外国人将自动被列入泰国移民局黑名单,若涉及严重刑事犯罪的将永久禁止入境。


安必支招

AMBITION

给在泰外资企业的行动建议

DBD明确表示,新规旨在打击虚假代持、净化营商环境,不阻碍真实合规的外国投资。

但时间不等人,任何计划于2026年4月1日及之后进行的股权转让、合伙人加入、董事任命或签字权变更,均须纳入新规要求。建议提前做好准备,同时做好与登记机关跟进沟通的预案。

《投资确认函》不是打勾走过场,必须配套可追溯的资金流向记录、股东独立出资能力证明,以及清晰的商业合理性说明。整套材料备齐才能扛住审查。

行动清单

🔸立刻梳理股权与签字权结构,确保出资真实可追溯;

🔸严格使用官方文件模板办理变更;

🔸真实股东需自备可追溯银行流水,配偶、亲属关系均不被视为出资能力证明;

🔸担任股东/董事的泰籍人士务必事前咨询律师,了解个人风险。


安必结语

AMBITION

合规经营、真实出资

DBD第1/2569号命令的落地,标志着泰国对代持股权结构的打击已进入全链条覆盖阶段——从公司注册(第一阶段)到注册后变更(第二阶段),再无明确漏洞可钻。

合规经营、真实出资,已成为在泰投资唯一安全路径。

我们已成功协助建筑行业、酒店行业、制造行业等多个领域的企业应对DBD的实质性审查,帮助客户有效识别并化解代持嫌疑,避免因股权结构问题引发调查或行政处罚。

我们的服务覆盖企业在泰投资的全生命周期:

🔸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综合服务方案,帮助企业在正式投资前识别潜在风险,判断最优进入方式;

🔸泰国公司合规设立,确保注册材料、股东结构、出资安排等符合法律标准;

🔸合资协议起草,明确各方真实权利义务关系,从源头上避免被认定为代持安排的法律风险;

🔸公司章程合规设计,将股权变动规则、决策机制等关键要求内嵌于公司治理文件之中;

🔸股权结构优化调整,在泰国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股东权利,确保对公司的实质控制力与法律保障;

🔸法律意见书服务,识别并提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可能触发的各类合规风险;

🔸《投资确认函》规范填报,降低企业被调查或被认定为代持的概率。

如您已收到泰国官方调查函,需要专业团队对接官方核查、准备完整举证材料、撰写合规说明、陪同应对问询,欢迎联系我们,获取一对一落地指导与全流程服务。


本文作者

特别声明:全文内容、观点基于各类公开信息整理和制作,仅供各方参考,不代表安必涉外任何立场,亦不作为任何商业决策依据,如有损失,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文版权归安必涉外研究院所有。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安必涉外研究院
国际投资专业及资源服务领航者,业务涵盖绿地投资、跨境并购、境外上市与返程投资、战略管理咨询、法律诉讼与国际财税等。
内容 119
粉丝 0
安必涉外研究院 国际投资专业及资源服务领航者,业务涵盖绿地投资、跨境并购、境外上市与返程投资、战略管理咨询、法律诉讼与国际财税等。
总阅读1.3k
粉丝0
内容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