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交易商协会通过窗口指导收紧城投短端融资,全面叫停城投及类城投主体新增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新规要求城投新发债券原则上期限不低于2年。本次管控聚焦化解城投债务期限错配、严控借新还旧风险,衔接全国隐性债务化解与城投市场化转型目标。政策落地后债市供需、机构配置、城投融资结构全面重构,强弱资质主体分化加剧,同时预留市场化优质主体、专项融资等豁免情形,对承销业务风控、城投融资规划提出全新实操要求。
该政策属于窗口指导(非正式发文、自律口头管控),核心导向为遏制城投平台依靠短期债务滚动借新还旧、化解期限错配风险,配套全国隐性债务治理与城投市场化转型工作,现将规则、例外情形、市场影响及实操落地要点整理如下:
一、监管核心口径
管控标的被划定为城投、类城投属性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原则上暂停新增短期融资券(CP,期限 1 年以内)、超短期融资券(SCP,期限 270 天以内)注册与新增发行;存量已获批注册额度可正常开展借新还旧,严禁新增融资规模。
期限硬性引导城投主体新发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原则债券期限不得低于 2 年,优先引导中期票据(MTN,主流 3 年期、5 年期)、永续票据、定向工具等中长期品种。
判定标准采用交易商协会内部城投主体认定清单,包含两类主体:
传统地方投融资平台,公益性基建、土地整理、市政公用业务占比较高,财政补贴依赖度偏大;
产业属性偏弱、仍承担政府基建职能的类城投国企,即便名义划为产业类,穿透存在政府财政兜底预期,一并纳入管控范围。
二、政策豁免情形(目前市场公认特例)
头部市场化转型成熟主体省级、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核心城投,经营性现金流可以全额覆盖有息负债,满足协会 “六真原则”(真公司、真资产、真业务、真现金流、真偿债、市场化自主融资),经专项沟通报备后,可少量申报短融、超短融,审批尺度严格收紧。
纯产业剥离完毕的平台已经完成城投退平台、纳入产业类发行人,基建类业务占比、财政补贴占利润比重达标,脱离政府融资职能,不受本次短期债券期限约束。
专项政策性融资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国家基建专项债配套融资等专项用途债务,可个案沟通。
三、出台底层逻辑
整治债务期限错配城投基建项目建设、回款周期普遍 3-5 年,大量 1 年期以内短债滚动兑付,一旦区域信贷环境收紧极易触发流动性风险,拉长债券久期从源头压降滚续压力。
落实化债顶层政策衔接隐性债务化解、城投平台市场化转型、2027 年城投退平台时间表,倒逼平台构建中长期债务结构,摆脱对短期资金池式融资的依赖。
分层管控城投融资资源融资额度进一步向高行政层级、强经营性现金流头部城投倾斜,区县级弱资质城投短期融资渠道持续收窄。
四、全市场传导影响
(一)一级发行端
区县级城投基本告别 SCP、CP 新发,融资工具转向 2 年期及以上中期票据、交易所公司债、企业债;发债综合融资成本小幅抬升,中长期债券票面利率普遍高于短期品种。
城投主动调整债务结构,短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逐步替代短融,债券端负债长期化成为行业趋势。
存量超短融到期后,多数主体不再续发同品种,置换为中期票据。
(二)二级投资端
1 年期以内城投信用债供给持续收缩,短端城投债稀缺性抬升,短期限城投利差持续收窄;中长期城投债供给放量,期限利差走阔。
机构配置思路转变:弱化短债波段操作,重点布局 3 年期、5 年期城投债。
(三)城投经营层面
平台融资规划必须前置中长期资金统筹,无法依靠短期债券平滑现金流,加速剥离纯公益性无收益项目,拓展市场化经营性业务。
五、与交易所债市政策联动对比
沪深交易所通过335 指标(新版 224 指标)划定城投发债门槛,同样限制弱资质平台短期公司债发行,银行间市场本次短融管控与交易所规则形成双向闭环,国内城投债整体呈现久期抬升、资质分层、融资市场化的长期趋势。
六、政策对应业务实操要点
(一)发行人申报实操
禁止类操作:所有城投、类城投主体禁止新申报CP、SCP短期债券品种,不得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拆分额度等方式变相发行短融;存量未使用CP/SCP注册额度,仅可用于到期债券借新还旧,严禁新增流动资金补充、项目配套等新增融资用途。
必守期限要求:银行间市场新发债务融资工具,申报期限严格锁定2年及以上,优先申报3年、5年期中期票据、定向工具,杜绝2年期以下期限申报方案。
主体前置认定:申报前必须先行完成主体属性排查,对照协会城投清单,类城投产业国企需提前准备业务结构、营收构成、政府职能剥离证明材料,避免申报驳回。
(二)豁免主体实操流程
优质市场化城投需提前向交易商协会提交专项报备材料,包含经营性现金流覆盖测算报告、市场化业务占比证明、无政府兜底承诺说明、近三年财务经营数据,通过个案审核后方可少量申报短融。
产业剥离完毕的主体,需提供城投退平台批复文件、公益性业务清理清单、财政补贴占比佐证材料,完成主体属性更新后,方可不受短债期限限制。
政策性专项融资项目,需附带国家/省级专项立项文件、项目公益性专项用途说明,走个案沟通审批通道。
七、承销端核心风控条款与合规要求
(一)立项尽调风控
主体准入风控:立项阶段严格穿透认定主体属性,区县级及以下弱资质城投、公益性业务占比超50%、财政补贴依赖度高的主体,直接禁止承接CP/SCP新项目;地市级及以上主体需核查市场化经营能力,不符合六真原则的一律不申报短债。
债务结构风控:重点核查发行人短期债务占比、债务期限错配情况,对短债占比过高、滚续压力大的主体,需在尽调报告中披露风险,并制定中长期债务置换方案,否则不予立项。
(二)申报材料风控
所有城投主体申报中长期债券时,需在募集说明书、尽调报告中专项说明放弃短期债券新发、优化债务久期的合规情况,明确本次融资用于中长期项目建设或合规债务置换。
严禁材料虚假陈述、隐瞒城投属性,严禁以产业债名义包装类城投主体申报短融,一经核查发现将计入承销机构合规瑕疵。
(三)存续期管理风控
持续跟踪发行人债务结构变化,督促到期短债全部置换为中长期债券或银行长期贷款,杜绝短债持续滚续;定期核查发行人市场化转型进度、公益性业务占比变动情况。
对资质下沉、化债压力较大的区域城投,收紧存续期新增融资服务,严控新增中长期债务规模,防范区域信用风险。
八、城投主体多元化融资替代方案
(一)债券市场替代品种(核心主流方案)
中长期中期票据(MTN):作为短融、超短融核心替代品种,3年期、5年期MTN适配城投基建长周期项目,契合监管久期要求,发行流程成熟、市场认可度高,适合各级城投常态化融资。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针对弱资质区县级城投,私密性强、审批门槛更低,可灵活设置2年及以上期限,适配专项项目融资、存量债务置换需求。
交易所中长期债券:公司债、企业债(2年期及以上),打通跨市场融资渠道,弥补银行间短债收紧的融资缺口,分散单一市场融资风险。
永续票据:适合高负债、压降负债率需求的城投,无固定到期日,可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刚性兑付压力。
(二)银行信贷替代方案
中长期流贷/项目贷:以2-5年期银行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建项目贷款替代短期债券,适配日常现金流周转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成本稳定、续贷可控。
政策性银行专项贷:对接国开行、农发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基建、老旧改造等专项贷款,利率更低、期限更长,属于政策支持类合规融资渠道。
(三)非标及创新融资方案(合规可控)
基础设施REITs:针对成熟经营性基建资产(水务、燃气、停车场、园区物业等),通过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回笼无负债资金,降低对外融资依赖。
供应链ABS/ABN:依托城投核心信用,围绕上下游供应链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拓宽表外融资渠道,不新增主体有息负债。
政府专项债配套融资:对接地方专项债项目,合规开展配套市场化融资,依托项目收益实现自偿,规避隐性债务风险。
(四)融资结构优化配套策略
存量短债分批置换:制定年度债务置换计划,到期CP/SCP全部置换为中长期融资品种,逐年压降短期债务占比,优化债务期限结构。
强化经营性造血:加速剥离纯公益无收益项目,拓展市场化经营性业务,以自有经营现金流替代外部滚动融资,从根本上降低融资依赖。
分层精准融资:省级、核心地市城投侧重标准化中长期债券融资,区县级城投侧重政策性信贷、专项融资、供应链融资,适配自身资质精准匹配融资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