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旭财税
请问
现在查拆分收入,我们公司老板名下有三个公司,一个一般纳税人,另外2个小规模,从事的业务其实都一样,是不是有合并缴纳增值税的风险?
答复
是的,若是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纯粹是为了避税而人为拆分成小规模的话,存在增值税被合并缴纳的税务风险。
但是:
业务上:
若是具备独立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完整的业务流程,提供完整的业务洽谈记录、合同协议、履约凭证等资料,不存在资产共用、人员混同、决策集中控制等情况;各主体收入与其实际业务匹配。
动机上:
符合行业惯例与企业发展战略,能够带来管理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等实际效益,而非单纯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唯一或主要目的。
因此:
若是属于合理拆分,也不会被合并纳税。
关键词:
税务管理始终穿透形式、直指实质!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提前退税、多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调整。”
来源:郝守勇税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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