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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操盘手笔记 | 并购交易中,控制权到底怎么拿?

并购操盘手笔记 | 并购交易中,控制权到底怎么拿? 复金汇并购研究院
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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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51%是一条清晰的多数持股线,却不是控制权交易的统一答案。

并购交易中,买方最容易问的一句话是:要买多少股份,才能取得控制权

若标的是非上市公司,答案常被简化为51%;若标的是上市公司,市场又会频繁出现举牌”“表决权委托”“放弃表决权”“要约收购等词。

看上去是几套不同概念,背后讨论的其实是同一件事:买方怎样从一个普通投资者,逐步变成能够支配公司决策的人

一笔控制权并购通常不会只靠一次股权过户完成。买方可能先在二级市场持股达到5%,随后通过协议受让扩大持股,再叠加表决权委托、原股东放弃表决权和董事会改组,最终完成实际控制人变更。

因此,研究控制权交易,应当观察股份、表决权、董事会和原控制人退出四条线如何同时变化

目录

控制权变更,从来不只发生在股权过户那一刻

买方取得控制权,常见的七种交易路径

举牌如何从5%走到控制权

三个案例,看控制权是怎样被“交易”出来的

并购协议要把控制权写成一套可交割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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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金汇并购研究院《2026年6月中国上市公司并购交易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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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金汇并购研究院2026年6月中国上市公司并购交易月报》部分内容



一、控制权变更,从来不只发生在股权过户那一刻


现行《公司法》将控股股东分为两类:一类是持股或出资超过50%的股东;另一类虽然持股未过半,但其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进一步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取得实际控制权纳入收购监管。

这意味着,51%是一条清晰的多数持股线,却不是控制权交易的统一答案

在上市公司股权高度分散的情况下,20%30%的持股比例已经可能形成明显优势历史交易中,买方还可能叠加董事提名权、表决权委托,或者由原第一大股东放弃部分表决权,以进一步增强实际支配能力。

不过,表决权委托并非一条可以无限使用的低成本控股捷径监管规则正在明显收紧

监管提示:表决权委托路径已面临明确收紧

2025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规定,除另有规定外,股东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将表决权交由他人按照他人意志行使;违反规定的,受托人不得行使表决权。

截至20267月,该文件仍属于公开征求意见稿,但它释放的监管信号十分清晰:以小比例持股+长期不可撤销表决权委托取得控制权的交易结构,合规确定性已经显著下降。


反过来看,买方即使取得51%,也只能按照公司法默认规则单独通过普通决议。

修改章程、增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通常仍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公司章程若设置更高门槛,或者少数股东对关键事项拥有特别同意权,买方的高持股比例仍可能受到制约。

所以,控制权并购启动前必须先明确交易目标:

买方究竟要成为第一大股东、取得单独控制、形成共同控制,还是只获得对重大事项的保护性权利。目标不同,需要购买的股份、支付的控制权溢价以及监管程序也不同。




二、买方取得控制权,常见的七种交易路径


控制权收购很少使用单一工具。实践中更常见的是股份取得工具治理安排工具叠加使用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整理

  • 直接协议转让适合原控股股东愿意整体退出的交易;

  • 举牌和持续增持适合股权分散、缺少明确出让方的上市公司;

  • 表决权委托和放弃表决权则常用于股份分期过户、比例暂时不足或原控制人需要逐步退出的场景。


随着监管开始限制股东将表决权实质让渡给他人,未来控制权交易将更依赖真实股份受让、要约收购、定向发行以及董事会依法改组

但无论采用哪条路径,董事会改组都是控制权落地的重要一步。

持股比例解决股东会票数,董事席位决定谁能够主导经营决策、高管任免和战略执行。若交易只写股份转让,没有约定董事辞任、候选人提名和换届时间,买方取得的可能只是第一大股东地位。




三、举牌如何从5%走到控制权


举牌首先是一项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5%时,需要依法报告并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达到5%说明投资者已经成为重要股东,却不能据此直接认定其取得控制权

举牌方是否在谋求控制权,要继续观察其后续动作

第一步:建立持股基础。举牌方可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进入前十大股东。

第二步:扩大可支配权益。买方可能继续增持,也可能与原股东签订协议转让。持股达到20%以上、但未超过30%时,信息披露通常需要进一步说明资金来源、控制结构,以及未来对资产、业务、人员、组织机构和公司章程的调整计划。

第三步:整合表决权。在历史交易中,买方可以接受其他股东的表决权委托,或者要求原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部分表决权。此时,名义持股与可支配表决权可能出现差异但在当前监管趋势下,表决权委托只能作为需要高度审慎评估的安排不能再被简单视为买方以较少持股取得较多投票权的常规工具

第四步:完成董事会改组。买方通过股东会选举取得多数非独立董事席位,并推动董事长和管理层调整,控制权才开始进入经营层

第五步:处理30%要约边界。投资者拥有权益达到30%后继续收购,原则上需要依法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符合规定的情形可以适用相应豁免安排。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整理


ST生化的控制权争夺就是一条典型路径。

2017年要约收购前,浙民投体系通过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51%股份。随后,浙民投天弘向其他股东发出部分要约,计划收购27.49%股份,并在报告书中明确表示收购目的在于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最终共有3870个账户、约1.47亿股接受要约,超过计划收购数量。按比例收购完成后,浙民投天弘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达到29.99%

这笔交易没有先找原控股股东购买51%,而是从少量持股起步,直接面向全体流通股东发出要约,在30%以下建立持股优势,再进入董事会和公司治理层面的控制权争夺。




四、三个案例,看控制权是怎样被交易出来的


案例一:ST生化——少量持股起步,通过部分要约逼近30%

交易路径:2.51%前期持股 + 27.49%部分要约 = 29.99%

2017年,浙民投天弘以36/股向ST生化其他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最终预受股份远超计划数量,收购完成后,浙民投天弘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29.99%。收购方在报告书中直接披露,交易目的在于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交易启示:举牌可以成为控制权收购的起点;在原控制人不配合出售时,要约收购可直接面向公众股东建立相对多数。

案例二:中核钛白——协议受让27.05%,用表决权委托衔接分期交割

交易路径:协议受让27.05% + 未过户5.69%表决权委托

2019年,王泽龙拟受让中核钛白4.305亿股,占总股本27.05%,交易总价约16.36亿元。首期过户完成后,王泽龙直接持股21.37%,其余5.69%尚未过户。双方随后签署不可撤销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使王泽龙可以立即支配27.05%的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随之变更;剩余股份于2020年完成最终过户。

交易启示:该案反映了过去以表决权委托承担控制权过桥功能的典型做法。但在监管拟限制表决权实质让渡的背景下,今天复制同类结构,必须准备真实股份交割或其他合规替代路径。

案例三:新兴装备——持股18.58%,依靠原股东放弃表决权取得控制

交易路径:协议受让至18.58% + 原股东股份36个月不具有表决权

2022年,长安汇通通过协议转让增持新兴装备,交易完成后持股18.58%。同时,戴岳等原股东承诺其持有股份在36个月内不具有表决权。由此,长安汇通成为有效表决权最多的股东并取得控股股东地位,陕西省国资委成为实际控制人。

交易启示:控制权可以通过增加买方票数取得,也可以通过降低原控制人的有效票数完成;放弃期限和恢复条件会直接影响控制权稳定性。




五、并购协议要把控制权写成一套可交割的动作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控制权从卖方转向买方,通常需要四组动作同步完成

第一组是权益取得。

交易文件要明确买方最终直接持有多少股份、依法能够支配多少表决权。若交易仍涉及表决权委托或放弃安排,应单独核查其法律依据、期限、撤销条件、信息披露和要约收购影响,并预留在相关安排不能生效或监管口径变化时,以追加股份转让、要约收购或其他合规路径完成控制权交付的替代方案

第二组是原控制人退出。

卖方除转让股份外,还应承诺不再谋求控制权,并推动其提名董事辞任。若卖方仍保留大比例持股,还要限制其与其他股东重新结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组是治理结构改组。

交易协议应明确董事会人数、买方提名席位、董事长安排、董事辞任和补缺机制,并将相关内容同步写入公司章程。只约定买方有权推荐董事,很难保证控制权真正落地。

第四组是经营控制交接。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公章、营业执照、银行账户、网银U盾、财务系统、服务器和代码库,都应列入交割清单。股东会和董事会控制解决了谁有权决定运营工具交接解决了谁能够执行

付款安排也应与上述动作绑定。首付款可以对应协议生效,第二期价款对应股份过户和表决权安排生效,尾款则对应董事会改组、章程修订以及印章账户交接完成。若控制权交付被拆成多个后续动作,买方不宜在前端释放全部价款。

还要留意反向风险。少数股东为保护投资而取得预算、商业计划、融资和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广泛否决权,可能使交易形成共同控制,并触发经营者集中申报保护性权利应聚焦增减资、合并分立、重大资产处置等结构性事项,避免深入日常经营。

控制权收购的核心,可以落在一句话上:

股份决定买方能否进入股东席位,表决权决定谁能形成股东会多数,董事会决定谁能主导公司决策,原控制人的退出与经营交接决定控制权能否稳定执行。

因此,一笔并购是否完成控制权变更,不能只看买方买了多少股份

更重要的判断标准是:交易完成后,谁能够稳定形成有效表决、选出多数董事、任免管理层,并以公司的名义持续调动资金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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