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条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登记有“国际货运代理”或“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等相关项目。具体业务范围包括: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短途运输、报关报检、保险、单证缮制、运费结算、国际展品及私人物品运输代理、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及相关咨询业务等。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要求:
(1)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最低 500 万元人民币;
(2)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最低 300 万元人民币;
(3)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国际快递业务:最低 200 万元人民币。
注:经营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50 万元;若企业注册资本已超过最低限额,超过部分可作为设立分支机构的增加资本。
分支机构备案前提:母公司须已完成国际货运代理备案。
二、备案办理流程
总体要求:备案共设四个必备环节,企业须全部办结且缺一不可。请注意,需先将纸质材料寄出或递交后,再等候网上审核结果。
1.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操作
(平台操作疑问咨询电话:010-67870108)
注册与账号设置
访问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按要求注册账号。注册流程及申报指引可下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管理操作指引》查阅。
注册时选择应用:“对外贸易 - 服贸统计监测”或“国际货运代理信息管理应用”。若已有统一平台账号,需增加上述应用模块。
资料录入与备案申报
登录平台,进入“业务数据填报 - 国际货运代理”模块,仔细阅读操作指引后进行备案操作。
所属地区选择“深圳市商务局”。法人企业填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分支机构填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二)》。
填写资料保存并点击“上报”。打开备案记录,将备案表正反两面打印出来。系统显示“上报待审”或“无效”状态属正常现象,请继续完成后续步骤,待文件寄出后再等待审核。
注意事项
企业网址、备注栏可选填或留空;
联系传真若无,可留空或填写固定电话、手机号码;
分支机构注册资金栏,需填写母公司注册资金金额;
勾选“多式联运”时,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需勾选两种及以上;
勾选“国际快递”时,必须已取得国家邮政局签发的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无证不可勾选;
建议使用微软浏览器,若显示异常请按提示设置浏览器兼容性。
2. 纸质资料准备
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截图或打印备案企业的“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
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截图或打印备案企业的“许可经营信息”并加盖公章;
将商务部统一平台打印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含正反两面)签字盖章。法人企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分支机构由负责人签字并盖分公司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分公司需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分公司公章;
分公司需提交母公司备案表(一)复印件并加盖分公司公章;
若勾选“国际快递”,还需提供国家邮政局签发的国际快递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
(政务网录入疑问咨询电话:12345)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选择“深圳市”,查阅办事流程与材料清单。点击“在线办理”,上传资料(法人企业上传表一/分公司上传表二 + 营业执照),进入“项目管理”提交网上申请。
政务网操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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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要求:请使用企业法人账号登录。外籍人员若人脸核验失败,请拨打 12345 热线咨询。 -
信用等级:企业账号信用等级须达到四级及以上。未达标者需按指引提交材料升级,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 -
联络信息:请准确填写经办人有效联系方式,确保沟通畅通。 -
递交方式:仅受理纸质材料,可选择“窗口交件”或“快递交件”,暂不受理纯电子材料。
4. 纸质资料递交
需先完成第三步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且成功后,方可选择以下方式提交纸质资料。
方式一:快递邮寄(优先推荐)
收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 流转组(收)
办公电话:0755-88127497
方式二:窗口递交(无需预约)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8127497、0755-88127791
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7:45(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市民中心站(公交 38/60/107/123/234/236/398/e28/k578/m262/m390/n9 路;地铁 2、4 号线)
5. 备案审批与领证
资料递交至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将在 3-5 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批。企业可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查询进度。审批通过后,纸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无电子版)将由中心联系企业领取或快递寄送。
领证疑问请咨询政务服务中心:0755-88127497、0755-88127791。
6. 重要注意事项
备案表(一)或(二)长期有效(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背面需法人签名及盖公章方为有效。
备案表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须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首次备案完成后,次年起每年 4 月底前需完成《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表(三)》的填报。
协会咨询电话:0755-83737356
补充资料须同步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szxfreight@163.com;hdbeian@siffa.org.cn
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电话:83737356
入会咨询:83737401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区 16 楼 16B03-a 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