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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沙热:检疫传染病,但不属于法定传染病

拉沙热:检疫传染病,但不属于法定传染病 观海咨询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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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曾有中国公民在尼日利亚感染拉沙热不幸去世
拉沙热(Lassa Fever)是《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目录》(国家疾控局、海关总署 2024 年第 2 号公告公布)所列 11 种检疫传染病之一,但不在《传染病防治法》具体列名的 42 种法定传染病之列。

法定传染病、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有何关系和区别?

据百度百科-
  • 拉沙热是一种急性、传染性强烈的国际性传染病。
  • 是由拉沙病毒(Lassa virus)引起,主要经啮齿类动物传播的一种急性传染病,主要流行于尼日利亚、利比亚、塞拉利昂、几内亚等西非国家。因首例于 1969 年在尼日利亚东北地区的拉沙镇发现而得名。
2019 年 2 月 27 日,海关总署发布第 38 号《关于防止尼日利亚拉沙热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3 个月。期间对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新增发生拉沙热病例的国家和地区按第 38 公告执行。
公告指出-
  • 拉沙热是一种急性病毒性出血热疾病,主要通过接触被啮齿动物尿或粪便等排泄物污染的食物、物品而感染,也可通过人和人之间接触传播及实验室感染。
  • 该病潜伏期为 2 天至 21 天,主要症状为发热、乏力、头痛、咽痛、肌肉痛、胸痛、恶心、呕吐、腹泻、咳嗽和腹痛等,严重时可出现口腔、鼻腔、阴道或胃肠道出血、面部肿胀、肺腔积液、蛋白尿、休克、癫痫发作、昏迷等。
2019 年第 38 号公告到期后未再延续,并于 2025 年 7 月 1 日由海关总署第 142 号公告宣布失效。
目前,海关没有防止拉沙热疫情传入的专门防控措施要求,应理解为常态化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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