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7月大征期,不少财务小伙伴发现,新电子税务局,又出现新的风险比对了!以数治税背景下,电子税务局的自动比对、风险提示已经成为监管常态!尤其新增值税法落地后,不少企业反馈,电子税务局系统频繁弹出风险提示。
新版电子税务局上线后申报比对功能全面升级,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税、残保金等多税种、多报表自动比对,不少财务小伙伴还反馈 “申报提交就触发异常提示”“明明填写无误却比对不通过”。那该如何处理呢?赶紧跟着头条君一起来看看吧!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
销售发票勾选比对不符
(一)无需处理的农产品发票
如果企业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的9%农产品专用发票、海关缴款书,无需预先处理,可直接进入【抵扣类勾选】模块进行勾选。如果企业取得的是税务机关代开的农产品发票,需要先进行补录操作,再进行勾选。
在“抵扣类勾选”页面,依次点击【抵扣勾选】-【发票】-【代开农产品发票录入】进入功能模块。
点击【添加行】,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系统会自动带出发票相关信息,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农产品部分票面金额、农产品部分票面税额;允许纳税人根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自主填报有效抵扣税额。然后点击【确定】。

经过上述操作后,即可到【抵扣勾选】-【发票】模块对这些发票进行勾选。
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
(用税控系统开具的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
进入【待处理农产品发票】-【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模块,选择“开票日期(起)”“开票日期(止)”“是否处理”三个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勾选相应发票,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类型”,点击【提交】。
经过上述操作后,即可到【抵扣勾选】-【发票】模块对这些发票进行勾选。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3%农产品专票
点击【待处理农产品发票】-【从小规模处购进的3%农产品专票】功能模块,系统会提示何种情况下可以使用该功能。
关闭提示信息,选择“开票日期(起)”“开票日期(止)”“是否处理”三个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勾选相应发票,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类型”,点击【提交】。
经过上述操作,即可到【抵扣勾选】-【发票】模块对这些发票进行勾选。
从批发零售环节取得的免税蔬菜、肉蛋发票,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三)农产品进项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如何申报?
在完成发票勾选抵扣操作后,先依次点击【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进行抵扣勾选统计确认操作,再进行增值税申报。
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相应栏次填写进项金额,主表会自动带出相应数据。
(1)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按9%扣除率计算抵扣的,可抵扣税额填入《附列资料二》第6栏;
(2)税务机关代开的3%农产品专票按9%抵扣填入《附列资料二》第6栏;
(3)9%农产品专用发票,可抵扣税额填入《附列资料二》第2栏;
(4)3%专用发票按扣除率9%计算抵扣的,可抵扣税额填入《附列资料二》第6栏;
(5)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抵扣税额填入《附列资料二》第5栏。
其实我用柠檬云财务,可以一键报税
不用切换税局官网,在咱们系统内就能一站式完成记账报税,省去反复登录的麻烦,高效省心!
🌟【功能亮点】1、一键直达税局:一键登录税局系统,无需重复输入账号密码,省去繁琐登录步骤。2、多税种申报:财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季报、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个税等多税种申报。
3、实时查询申报状态:使用本系统完成申报后,申报状态实时可查。
扫码下方二维码注册登录即可使用

未开票收入增值税申报
又出现比对不通过了
.............篇幅有限。
头条君整理了
《给税务局写未开票收入
累计为负数的情况说明》模板
▼扫码回复【未开票】,即可领取▼
个税申报工资大于实发工资
触发税局预警!
自从去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增加了职工薪酬的指标,大家最担心的就是填错触发系统预警,这份担心其实特别有必要 —— 目前系统已经正式上线比对功能,稍有不慎就可能收到提示!
先跟大家说清比对原理:系统会把你填报的 “已发放工资薪金” 数据,和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的 “收入” 数据进行比对,核心就是核查是否存在工资已发却未申报个税的情况。
这里要划重点:个税申报遵循 “收付实现制”,只有实际发放工资才需要申报,所以这个比对逻辑是完全有依据的,并非凭空设置。
收到这个提示先核对职工薪酬的填报数据,这两个栏次都是 会计口径
1.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
简单说:公司总共计提了多少职工薪酬成本(包括工资、公司承担的社保、福利、工会经费等)。取数方法:找“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看它的*贷方累计发生额*(所有计提的总数)。
计提时候: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工资/福利费/社保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福利费/社保(新规填报取这个数)
若未通过该科目过渡,需梳理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中职工薪酬明细,汇总工资、福利等金额,确保无遗漏。
2. 实际支付给职工的职工薪酬
此栏次仅核算工资薪金实际发放额,不包含福利费等,且填的是 “税前工资”(工资表应付金额),非扣除社保、个税的实发数。
取数时看 “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薪金” 二级科目借方累计发生额。
例如某员工应付工资 1 万元,扣除社保 800 元、个税 200 元后实发 8900 元,填报金额为 1 万元。
需注意,该数据会与个税系统 “累计收入” 比对,差异过大可能触发核查。但合理差异无需担心,比如现金福利并入个税申报(计入 “累计收入”),但会计计入 “应付职工薪酬 - 福利费”,导致个税申报数大于填报数,留存凭证即可说明。
不少财务人员在核对数据时发现:自己取的是 “去年 12 月至今年 5 月的实际工资”,却要与个税系统 “1-6 月累计收入” 比对,两者为何能对应?
核心在于个税的 “收付实现制” 原则。
个税申报的 “所属期” 以 “实际发放月份” 为准,而非 “工资归属月份”:
• 去年 12 月的工资,若今年 1 月实际发放,个税所属期为 “今年 1 月”;
• 今年 1 月的工资,若今年 2 月实际发放,个税所属期为 “今年 2 月”;
• 以此类推,今年 5 月的工资,若今年 6月实际发放,个税所属期为 “今年 6月”。
因此,“去年 12 月(发放于今年 1 月)至今年 5月(发放于今年 6月)的实际工资”,恰好对应个税系统中 “今年 1-6月” 的 “累计收入”,两者所属期完全匹配。若企业无特殊工资发放节奏(如隔几个月发放),按此逻辑核对,即可确保数据一致。
本文由头条君原创整理发布,素材来源:会计头条,猫叔说税等等。内容仅供交流学习之目。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往期推荐
01
惨了!7 月起,定期定额个体户全面取消自动申报!税局刚通知!15 号前必须自行报税!否则滞纳金 + 罚款!
02
工资实发120万,为啥要填报150万?秒...
03
各行业税负率预警表及全自动Excel税负率计算表,附税负率监控预警系统
在看、点赞、收藏点一下
在看、点赞、收藏点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