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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产权登记进入实务阶段,数据资产化有了更统一的“登记底座”

数据产权登记进入实务阶段,数据资产化有了更统一的“登记底座” RWA研究院
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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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登记凭证完善权属识别,推动数据流通、入表与融资走向规范化。
一份数据要从企业服务器、政务平台或行业系统里走出来,进入交易、入表、融资、入股、争议解决等场景,最先遇到的往往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一个更基础的问题。
这组数据是谁持有的,谁可以使用,谁可以经营,来源是否合法,边界在哪里,能否被交易对方、金融机构、审计机构、司法机关和政策部门共同识别。
7月4日,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发布《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文件提出,积极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促进数据安全合规高效流通使用。随后,在7月6日国家数据局举办的2026年“数据要素×”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中,国家数据局相关负责人再次提到,近日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丰富了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531”政策体系的制度供给。
这意味着,数据资产化正在从概念讨论,继续往实务环节下沉。
过去谈数据价值,常常容易停留在“数据是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可以成为资产”这样的宏观判断里。但在企业真实经营中,数据并不会因为被称为“资产”就自动具备资产属性。它要进入市场,需要权属证明;要进入财务报表,需要合法拥有或控制的依据;要进入融资场景,需要金融机构能够识别和采信;要进入交易场景,需要交易双方减少重复审查和合规不确定性。
数据产权登记解决的,正是这个入口问题。
登记不是给数据贴标签,而是给数据进入市场建立可信入口。

一、数据资产化先要回答权属问题

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同志在《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答记者问中提到,数据具有易复制性、可融合性等特征,通过数据流通实现更大规模、更多类型的数据融合,是释放数据价值的重要途径。但在数据流通过程中,由于企业对数据权属、合规等存在顾虑,市场上涌现了各种类型的登记服务,为数据流通交易提供合规证明。
在企业经营场景中,这一问题会迅速转化为权属、来源、授权和流通边界的证明压力。一家企业可能沉淀了客户服务数据、设备运行数据、供应链数据、物流数据或生产管理数据,但当它准备把这些数据加工成数据产品、参与交易、申请融资或进行入表时,仅仅说“这是我们的数据”并不够。数据是否来自合法渠道,是否涉及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是否经过授权,是否可以流通,是否存在第三方权益,都是市场主体必须回答的问题。
数据不像厂房、机器或车辆那样天然具有清晰边界。它可以被复制,可以被加工,可以被多方共同使用,也可能在不同场景中形成不同价值。正因为如此,数据产权不能简单套用传统所有权逻辑,而需要围绕持有、使用、经营等不同权益建立更精细的识别机制。
《指引》的制度价值就在这里。它不是把数据简单“确权”为某一个绝对所有权,而是通过登记机制,把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和服务等不同形态纳入更规范的权属识别框架,让市场主体能够在更清晰的规则中开展后续流通和利用。
这一步并不喧哗,却很基础。

二、全国统一登记,降低重复审查成本

根据国家数据局答记者问,《指引》包括6个章节、共42条,系统回答了数据产权登记谁来登、登什么、怎么登、登了有什么用。文件明确,由可信可管的企事业单位作为登记机构,面向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和服务等各类形态数据开展登记,并统一申请、受理、审查、公示等标准化登记流程,设立5类登记类型,覆盖数据权属全生命周期需求。
这套安排的核心,是让数据产权登记从地方探索、平台自建、机构分散,逐步走向统一规则和全国互认。
在过去的数据要素市场实践中,不少地方已经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数据产品登记、数据资产登记等探索。这些探索对培育市场很重要,也积累了经验。但如果不同地区、不同机构之间登记标准差异过大,市场主体在跨区域交易、跨平台流通、跨机构融资时,就可能面对重复审查、重复证明、重复沟通。
一组数据在一个地方被登记,在另一个地方是否被认可;一个登记凭证在交易场景中有效,在融资和入表场景中是否能被采信;一个数据产品经过一次审查后,后续交易是否还要重新证明来源和权属。这些问题如果长期存在,数据流通成本就会居高不下。
通过建立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由可信登记机构进行合理审慎审查、出具登记凭证,推动将原本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重复开展的合规证明成本,集中转化为“一次登记、全国通用”,从而降低数据流通交易成本。
这是一种基础设施思维。
就像不动产登记让房屋交易、抵押、继承有了基础凭证,证券登记结算让股票和债券交易有了权利记录,数据产权登记也在尝试为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可识别、可核验、可采信的权属入口。当然,数据与不动产、证券并不相同,登记并不等同于无限流通,也不代表所有数据都可以交易或金融化。登记的意义,是让合规数据在清晰边界内更有效率地流动。
数据要素市场要长大,不能只靠需求热度,更要靠可信规则。

三、登记凭证的作用正在延伸

数据产权登记凭证有什么用,是这次《指引》最值得落到实务层面理解的部分。
数据产权登记凭证由可信的登记机构发放,对数据描述准确性、来源合规性、产权明确性等进行审查,是数据权属、合规等的有力证明。它可以在数据流通交易、数据入表、融资、入股、数据相关争议及纠纷解决、数据企业培育等政策支持场景中发挥作用。
这几类场景,基本覆盖了数据资产化的核心链条。
在数据流通交易中,登记凭证可以帮助交易双方更快厘清权属边界,减少重复审查。数据交易并不是简单把文件传给对方,而是要确认数据来源、使用范围、加工方式、交付责任、安全要求和后续权益安排。登记凭证不能替代合同和合规审查,但可以成为交易前的重要证明材料。
在数据入表、融资、入股等活动中,登记凭证可以作为合法拥有或控制数据的证明。财政部2023年8月印发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明确,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由于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适用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由此看,企业数据资源能否进入财务报表,需要符合会计处理规则和资产确认条件,其中一个关键前提就是企业是否合法拥有或控制相关数据资源。金融机构评估数据资产相关融资时,也需要对数据来源、权属、合规和可持续价值进行判断。登记凭证的出现,有助于把原本分散、难以证明的信息转化为更标准化的材料。
在争议和纠纷解决中,登记凭证可以作为数据权属证明,降低企业举证难度和法院审查成本。随着数据产品开发、平台合作、算法训练、数据交易增多,围绕数据来源、使用边界和收益分配的纠纷也会增加。清晰的登记记录,有助于把事后争议前移为事前证明。
在数据企业培育、政策支持等场景中,登记凭证也可以作为企业数据情况的证明。对数据企业来说,这意味着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可能逐步进入更规范的评价体系。
从这些场景看,登记凭证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一张纸。它连接交易、入表、融资、入股、司法和产业政策,正在成为数据要素市场中的基础凭据。
数据资产化的关键,不是把数据说成资产,而是让市场相信它能够被合规识别、审慎计量和持续使用。

四、从“数据变资产”到“资产能被采信”

今天,越来越多地方和机构使用“数据变资产”这样的表达。这个词容易传播,也容易被误解。
数据变资产,不是把数据库包装成一个融资故事,也不是把数据概念嫁接到高风险金融产品上。真正的资产化,需要经过数据治理、权属识别、合规审查、价值评估、会计处理、市场采信和持续运营。少了任何一个环节,数据都很难从资源变成真正可用的资产。
国家数据局7月6日新闻发布会中提到,当前地方分赛正在火热开展,要依托大赛推动落实现数据制度、激活数据市场、做优数据赋能。其中,“数据换数据、换订单、换服务、换模型、换场景”等流通利用模式,被放在激活数据市场的语境中讨论。
这说明,数据要素市场正在从单一交易思维转向更丰富的应用思维。
数据不一定只能通过一次性买卖释放价值。它可以嵌入订单撮合,可以形成行业模型,可以支持服务优化,可以进入场景应用,也可以与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可信数据空间等基础设施结合,形成更长链条的价值流动。登记制度提供的,是这些价值流动前面的可信起点。
以企业数据为例,生产设备运行数据可以帮助提升维护效率,物流数据可以优化供应链调度,能源数据可以支持绿色管理,农业数据可以提升精准生产,医保、民航、人社等公共领域数据可以在合规脱敏、安全可控前提下服务治理和创新。这些价值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来自真实场景、真实需求和真实使用。
资产化的基础,是数据确实能够服务生产和经营。登记的意义,是让这种服务能力更容易被识别和采信。

五、数据产权登记与资产数字化的关系

数据产权登记与资产数字化之间,有一条自然的逻辑线。
现实资产数字化的核心,不只是把资产信息搬到系统里,也不是把资产做成某种数字凭证,而是要让资产的权属、状态、价值、流转和风险能够被更清晰地识别。数据资产化同样如此。没有清晰的权属边界,数据很难进入市场;没有合规的流通规则,数据很难形成交易;没有可信的凭证,数据很难被金融、审计、司法和产业政策体系共同采信。
这也是数据产权登记对资产数字化研究的重要意义。它把“数据是否有价值”的问题,推进到“数据价值如何被制度识别”的层面。
在现实经济中,资产能够流通,依靠的不只是资产本身,还依靠登记、评估、托管、清算、合同、争议解决等制度网络。土地、房产、股权、债券、知识产权,都不是孤立流通的。它们之所以能够被交易、融资和入表,是因为背后有一套相对成熟的权利确认和市场采信机制。
数据也需要这样的机制。但数据的特殊性更强,复制成本低、边界变化快、权利结构复杂,还可能涉及个人信息、商业秘密、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因此,数据资产化不能只强调价值释放,也必须强调安全、合规和责任边界。
《指引》所推动的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补齐底座。它并不意味着所有数据都可以被资产化,也不意味着登记后就可以自由交易、融资或证券化。它意味着,符合条件的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和服务,可以在更清晰的规则下获得权属与合规证明,并在合适场景中被审慎使用。
这是一种更稳的路径。

六、合规边界决定长期价值

数据资产化越往深处走,合规边界越重要。
数据不是普通商品。它可能包含个人信息,可能涉及公共管理,可能关联行业安全,也可能影响企业商业秘密。数据开发利用必须遵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个人信息、公共数据等不同类型数据,也需要按照不同规则进行管理。
国家数据局在相关文件和发布会中持续强调安全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这个顺序本身就体现了政策取向。数据要流通,但不能失控;数据要产生价值,但不能牺牲安全;数据要服务市场,但不能突破法律边界。
对企业来说,数据产权登记不是终点。登记之后,还要持续做好数据治理、授权管理、用途控制、安全保护、质量维护和合规审查。对交易机构和金融机构来说,登记凭证也不是唯一依据,还需要结合数据质量、市场需求、现金流、使用场景、合同安排和风险管理进行综合判断。
在这个意义上,数据资产化更像是一项系统工程。登记只是入口,治理才是过程,应用才是价值,安全才是底线。
数据不能只被看作可以变现的资源。它同时是一种生产要素、一种治理对象,也是一种需要被约束和保护的社会资源。数据越重要,规则越不能缺位。
没有边界的资产化,最终会削弱市场信任;有边界的流通,才可能形成长期价值。

七、数据要素市场进入制度落地期

《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的发布,与近期数据要素市场的一系列动作可以放在一起观察。
国家数据局在2026年“数据要素×”新闻发布会中提到,“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社会数据意识明显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进程显著提速。地方分赛更加注重实战实效、政策引导和生态培育,多个行业领域正在围绕真实场景推进数据应用。
这些信号说明,数据要素市场已经进入制度落地和场景验证并行的新阶段。
早期讨论数据要素,重点在于确认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地位。随后,市场开始探索数据交易、数据产品、数据资产入表、数据知识产权、数据融资等路径。现在,统一登记、可信数据空间、高质量数据集、行业场景应用、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等制度和基础设施正在逐步补齐。
从产业角度看,这会推动企业重新审视自己的数据资源。过去,很多企业有数据,但没有治理;有系统,但没有沉淀;有业务记录,但没有形成数据产品;有潜在价值,但缺少合规证明。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的推进,会倒逼企业从源头做好数据分类、采集、授权、质量管理和安全保护。
从市场角度看,这会提升数据交易和数据融资的基础信任。交易双方不必从零开始证明所有事项,金融机构也可以在更统一的凭证和审查基础上开展风险判断。登记不是替代市场定价,而是降低市场定价前的信息摩擦。
从治理角度看,这会服务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统一规则、统一流程、统一凭证样式和全国互认要求,有助于减少地方壁垒和标准分散,让数据要素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合规流通。
这些变化不会一夜之间完成。但方向已经清楚。数据资产化正在从“能不能做”的概念讨论,转向“如何合规做、谁来证明、凭什么采信”的制度建设。
回到开头那份登记凭证。它看起来不像炫目的技术产品,也不像热闹的市场概念,却可能成为数据资产化真正走向实务的入口。
数据入场,先把权属说清楚。
风险提示:本文围绕数据产权登记、数据要素市场和数据资产化进行政策与行业分析,不涉及数据交易产品、数字资产、虚拟资产、RWA产品或投资品种推荐,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数据开发利用应严格遵守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公共数据管理及相关行业监管要求。
资料来源:

国家数据局,2026年7月4日,《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国家数据局,2026年7月5日,《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答记者问》

国家数据局,2026年7月6日,《文字实录|国家数据局举办2026年“数据要素×”新闻发布会(第二场)》

财政部,2023年8月,《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关于【RWA研究院】


RWA研究院由多位资深金融家、Web3从业者、产业创新者及技术专家联合发起,于2024年6月25日在香港正式发布(全称:RWA Research Institute,简写:RWARI)。


作为国际上最早成立的专业RWA研究机构之一,RWA研究院专注于现实世界资产(Real World Assets,简称RWA)领域,致力于推动传统金融资产与区块链技术的融合。通过深入研究和实践,研究院为投资者与企业提供创新的解决方案,促进实物资产的数字化与代币化,搭建传统金融与数字资产之间的桥梁。


RWA研究院的核心使命是结合政策研究、标准制定与生态共建,助力企业实现资产数字化转型,为全球合规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战略协同。未来,研究院将持续深化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联合国际机构举办全球产业峰会,探索多领域应用场景,为高质量全球化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5年5月,RWA研究院联合中国搜索、中电数字场景科技研究院等权威机构发起成立“中国RWA产业智库”,聚焦资产数字化领域的全球合规化发展。智库通过三大核心方向赋能实体经济:一是牵头编制《RWA项目评价标准》等国际协作规范;二是构建“资产上链一跨境流通一全球交易”数字化服务链,融合区块链与人工智能技术;三是以香港、深圳为枢纽搭建跨境合规通道,推动绿色金融与跨境投融资创新。同时,智库依托“双链融合架构”(国家级联盟链与跨链协议协同机制)强化技术自主性与数据安全,深化跨境协作与合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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