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支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对在2026年1月1日以后,企业围绕高端装备产业领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给予一定支持。同一企业同时在资助项目不超过1项,所承担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不能申报新项目,政策期内同一企业最多支持3项。项目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28年6月30日。
方向一:支持企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攻关。
方向二:支持企业开展航空整机、航空发动机、机载系统、机体材料、试飞测试、无人驾驶航空器、全动模拟机等核心技术攻关。
方向三:支持企业开展大型邮轮、LNG运输船、港口设备、智能船舶、船用动力、深海装备等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
方向四:支持企业开展新型能源、先进核能、数字能源等新型能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专题二:支持整配联动
对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为浦东高端装备整机企业配套供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零部件创新产品,给予一定支持。采购双方无股权关联。
方向一:鼓励申报企业积极参与国产大飞机配套,重点支持结构大部段、先进合金材料、非金属材料、新型复合材料,飞控、航电、液压、环控、电源、辅助动力装置、燃油、起落架等机载系统,航空发动机用核心零部件及子系统,总装先进智能装配设备,D级全动模拟机等。
方向二:与大型国产豪华邮轮、超大型集装箱船、大型/超大型液化天然气船/液化石油气船、大型汽车滚装船、浮式生产储卸装置、海上特种船舶、海上钻井平台、大型港口机械设备等相关的综合设计建造技术、动力推进系统、水下生产系统、深远海装备核心配套系统、通讯导航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空调及通风系统、内装系统、生命安全及生活保障系统、环保系统等。
专题三:支持航空企业创新产品适航审定
对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支持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企业申请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适航器适航审定,支持航空零部件配套企业申请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批准。
方向一:对eVTOL、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新申请获批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的整机企业,按创新产品直接投入给予一定支持。
方向二:对通过技术标准规定项目、补充型号审定、设计认可批准、零部件制造人批准、改装设计批准的航空零部件企业,按创新产品直接投入给予一定支持。
专题四:鼓励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加快上车
对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围绕智能网联汽车开展创新应用上车的,对其量产车项目定点、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首次量产应用方面进行资助。
方向一:量产车项目定点支持。鼓励新区汽车零部件企业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协同开展整车企业核心零部件项目定点,对首次纳入整车企业定点的,给予一定支持。
方向二: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首次量产应用。对进入工信部产品准入目录的首款智能网联、新能源车型配套的核心零部件企业,首次与整车企业签订的同一车型合同,给予一定支持。
专题五:支持开展L3、L4级自动驾驶创新应用
对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浦东新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驾驶装备创新应用的企业,对其改装、测试和保险费用方面进行资助。
方向一:创新应用改装支持。支持企业产品及服务用于L3、L4级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驾驶装备改装,给予一定支持。
方向二:创新应用测试支持。支持获得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或浦东新区无人驾驶装备创新应用资格的企业,开展L3、L4级自动驾驶的创新应用活动的,给予一定支持。
方向三:创新应用保险支持,支持企业开展L3、L4级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的智能网联汽车及无人驾驶装备,对其相应的保险费用,给予一定支持。
专题六:支持新型能源产业突破
对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新型能源产业相关创新突破项目。
方向一:支持新型储能规模首次突破。对新型储能产品交付规模首次突破50MW或100MWh的,给予一定支持。
方向二:鼓励新型能源技术突破。对先进核能、能源控制等先进装置实现工程技术突破的,给予一定支持。
专题七:完善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
鼓励企业加大智能工厂建设投入,按智能制造场景建设投入给予一定的支持。
方向一:浦东新区智能工厂支持。对2025年度工业产值达到一定规模、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2.4分、数字化生产设备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结合智能制造场景建设投入情况,给予一定支持。
方向二: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支持。对2025年1月1日(含)以后,具备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制造能力的企业,结合智能制造场景建设投入情况,给予一定支持。
专题八:加大创新产品首台(套)推广应用
对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台(套)具有较高市场价值、已取得至少一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已进入产业化初期阶段的创新产品,按照首批次合同金额,给予相应支持。
研制装备所属领域符合《2026年浦东新区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支持方向》(详见附件),已获得国家级、市级首台(套)的,不重复申报。
专题九:配套支持
对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上海市级政策支持高端智能装备首台套突破项目验收,且市级扶持资金拨付到位的,给予一定的配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