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越南海关总署(CHQ)向全国海关分局下发第17552/CHQ-GSQL号公函,要求全国各海关分局对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标签及非法转运行为实施更为严格的核查,以应对日益增长的原产地欺诈、规避贸易救济措施、偷逃关税及非法转运等问题。
越南海关公函截图
目的是为了严格落实越南与美国贸易协议的相关承诺,防止非法转运、虚假原产地申报和标签误导行为,避免被美国征收50%惩罚性关税。
越南海关已下令各区域海关分局立即落实执行,要求海关人员加强培训,提升审核能力。
具体要求
(一)原产地审核
对来自中国及其他亚洲国家的进口零部件实施更严格的原产地证明文件审查,重点审核在申办C/O过程中,隐瞒进口原材料的真实来源地,虚增本地原材料占比,或循环使用同一套发票重复申请等弄虚作假行为。
要求企业确保原材料来源完全可追溯,需保留完整采购发票、生产过程记录、工厂设计报告等,以应对事后抽查。
(二)标签检查
重点核查“Made in Vietnam”、“Made in USA”标签是否符合实际原产地,严厉打击虚假标注。
重点检查企业自境外进口原材料、半成品及零部件,在越南仅开展简易加工或组装工序,未满足原产地规则所规定的实质性改变标准,出口时却申报为“越南制造”。
(三)高风险商品
建立高风险企业清单,对重点行业包括电子、纺织、机械、汽车零部件等,提高抽查比例。
公函明确列出了要求全国海关重点管控的18大类高风险商品,凡涉及以下品类的进出口货物,将严查:
(四)报关模式严查
重点关注设立多家法人主体拆分订单的行为。这些行为主要通过注册成立多家公司,分别进口各类零部件或拆散件,各自完成简易组装后再整合为成品出口,以此隐匿真实的原产地信息。
公函特别要求重点审核以下进出口报关模式,其中与转口贸易高度相关的模式包括:
(五)保税仓库监管收紧
公函特别强调,对保税仓库内货物的换包装、贴标签等行为实施严格监控。凡在保税仓内更换包装状态后再出口至第三国或进入越南国内的,均需接受海关严密审查。未报备即擅自更换包装的,将按原产地欺诈论处。
(六)企业合规
要求越南加工出口企业与中方供应商签订更严格的原产地合规协议。
(七)违规处理
一旦发现通过越南转运规避美国关税的行为,立即扣货、调查,上报工贸部,并通报美国以避免协议罚则。违规企业将面临行政罚款、暂停清关资格、列入黑名单等处罚。
中国国际商会农业国际化工作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并支持农业走出去,提升我国农业经济质量效益,中国国际商会牵头成立农业国际化工作委员会,致力于加强“一带一路”农业国际化合作,服务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委员会目前建立了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国际化合作平台——中国农业国际经贸合作论坛,并与世界自然基金会共同发起了“国际可持续农业发展对话机制”,以此增进产研协作和国际交流,更好地服务会员企业。
农委会自2021年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构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国际化合作平台,不断邀请农业领域优质企业、协会入会,目前已形成以中粮集团为主席单位,9家涉农机构及7家涉农企业为副主席单位,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组织为指导合作单位的多元化协作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