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盟及欧盟成员国
1.欧盟钢铁保障措施大幅升级(7.1日起生效)
年度免税钢铁进口配额由3382万吨削减46%至1830万吨;超出配额钢材统一加征50%额外关税。新增熔炼浇铸原产地判定规则,钢铁原产国以首次熔炼浇铸地域为准,第三国简单裁切无法变更原产地,出口企业需完整留存熔炼溯源单证。
2.欧盟取消150欧元跨境小包免税豁免(7.1日起生效)
全球所有非欧盟直发小包、邮政快件、跨境自发货取消免税,单件固定征收3欧元关税;2026年11月将额外加收2欧元/件清关行政费,2028年彻底取消小额货物减免。欧盟将进口合规主体转移至跨境平台与境外卖家,平台成为法定进口责任人。
3.芬兰同步执行欧盟全套贸易海关规则
7.1日起,无独立贸易法规,小包关税、钢铁配额、原产地审核标准与欧盟完全统一。
4.ESPR环保库存管制(7月19日生效)
年营收5000万欧元以上服装、鞋履品牌及跨境电商,严禁销毁未出售库存;破损货品销毁需提前海关报备,每年强制上报库存处置数据,违规最高罚款全球年营收4%。
(二)英国(独立钢铁管控体系,7.1落地)
钢铁免税进口配额削减51%,超额钢材统一加征50%关税,政策独立于欧盟,出口英国钢材需单独核算配额。
(三)美国(7月分时段多项政策变动)
1.7月24日:122条款全球10%-15%附加关税到期,不予延期,全品类进口关税成本阶段性下降。
2.7月8日:CPSCeFiling强制实施,出口美国受控消费品到港前必须在ACE系统完成电子备案,无备案直接扣货,事后补交无效。
3.7月听证待定政策(存在调整风险)
-7月7日听证会:拟出台强迫劳动专项关税,对60个经济体加征10%-12.5%额外关税;
-7月6日听证会:拟对巴西产品加征25%进口关税,意见征集截止7月1日。
(四)日韩相关新规(7月统一落地)
1.日本
离境税由1000日元上调至3000日元;对华、台地区特定钢材落地反倾销政策,最高税率20.71%,细则7月上旬发布。
2.韩国
LNG、LPG液化能源进口关税降至零;同步执行韩欧钢铁配额磋商结果,对欧钢材出口配额削减46%,钢铁出口总量受限。
(五)东南亚等多国差异化准入政策
1.巴西(7.1)
电动车差异化关税:CKD拆解整车恢复6个月4.63亿美元零关税配额;完整整车、半拆解车辆统一征收35%高额进口关税。
2.马来西亚(7.1)
全新纯电动整车硬性准入门槛:电机功率≥180千瓦、到岸价≥20万林吉特,两项不达标禁止清关入境。
3.印度尼西亚(7月落地)
矿产、棕榈油、镍铝等大宗商品出口由国有机构统一管控,统一配额、定价、报关通道,资源类出口企业出货、报关流程全面重构。
(六)澳、欧自贸协定新政
1.澳大利亚(7.1)
一次性取消497项低税额关税,覆盖家居、日化、纺织服装等日用消费品,相关轻工出口企业通关成本降低。
2.印度-英国CETA自贸协定(7.15正式生效)
印度99%出口商品可零关税进入英国;英国食品、汽配、鞋服等关税逐步清零,威士忌现行150%关税降至75%,10年内降至40%,纺织、汽配、酒类贸易企业优先受益。
(七)西非区域进出口管制
1.几内亚(7月起逐步加码)
全境禁止一次性塑料包装、塑料制品进口、流通;出口货物订舱72小时内必须完成ECTN电子货物跟踪单预登记,新增41类二手设备、车辆强制第三方检验,低报货值自动触发稽查,违规塑料货物直接扣押销毁。
2.塞尔维亚(7.1全年执行)
税则编码对接欧盟标准;中塞自贸电子原产地证强制联网核验,无电子证书无法享受对华零关税。
(八)全球海事统一规范(IMO,7.1自愿实施)
MASS自主航行船舶规范全球启动自愿落地,远洋货船、集装箱船需出具自主航行风险评估报告;全球港口可拒绝无合规文件船舶靠泊,2032年转为强制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