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2018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联合签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公告》(2018年第9号),自2017年度年报起,实施“多报合一”改革,将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商年报)和海关信用信息年度报告合并成一次报送。
2026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海关总署有关规定报送信用信息年度报告”。《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2号)规定,对于未按照有关规定报送信用信息年度报告的企业将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并公示。
哪些企业需要报送年报?
企业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就需要按时报送海关信用信息年度报告:
1.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加工生产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减免税进出口货物处于监管年限内的企业;
2.海关注册时间在2026年1月1日之前的;
3.企业处于未注销状态。
报送期限和逾期后果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需按时报送海关信用信息年度报告。若逾期未交,企业将会被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企业被列入名录期间,信用等级不得向上调整,海关不予受理失信信息修复申请。
如何确认年报是否报送成功
企业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credit.customs.gov.cn)查询年报是否报送;或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查询年报提交是否成功,路径: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业务应用→口岸执法申报→企业管理→企业信用→登录账号→企业年报管理→年报查询。
如何补报海关信用信息年度报告?
如果部分企业还没完成海关信用信息年度报告报送工作,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逾期补报(6月30日后):
(1)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
(2)进入企业资质→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企业年报管理→年报补报;
(3)阅读注意事项,点击“需要补报”;
(4)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黄色底纹的是必填项,白色底纹的是选填项。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完成年报报送。
温馨提示:请广大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按时、准确报送海关信用信息年度报告,这不仅有助于企业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也有利于保持通关效率、享受海关信用管理政策红利、避免因失信而带来的经营风险。诚信经营、合规报送,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坚实基础。
供稿/ 企业管理和稽查处
监制/ 彭晓燕
审校/ 黄昭仪
编辑/ 陈佩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