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提要
官方资讯
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知产案例
最高法知产法庭:明确局部公开设计特征可用于外观设计现有设计组合对比
广东高院:认定电源与照明产品构成类似商品,全面保护“茂硕”商标及在先企业字号
苏州中院:茶饮品牌茉莉奶白使用近似四叶花图形,侵害LV商标一审判赔1030万元
福建高院:多主体协同抢注“爱企查”系列标识,整体认定构成共同不正当竞争
重庆一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善意标注产地地名原料构成商标正当使用不侵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老字号“前店后厂”多主体传承,分领域商标注册不构成恶意抢注
海外资讯
7-11起诉耐克配色商标侵权
01
官方资讯
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6年7月3日,国家网信办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稿完善后二次征求公众意见,意见截止至2026年8月2日,公众可通过邮件、信函反馈建议。本次修订共6章94条,全面升级互联网治理规则,适配网络新业态、新技术发展需求。
文件明确网信、电信、公安等多部门协同监管体系,完善互联网服务市场准入,要求经营类服务须取得电信许可,新闻、金融等特殊领域前置取得行业资质;强化账号实名、动态核验、联网备案、日志留存等基础管理,明令禁止虚假注册、流量造假、网络水军、恶意屏蔽跳转等扰乱网络秩序行为,划定九类违法信息传播红线,建立平台辟谣机制。
新增两大专项章节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平台信息服务专节,对自媒体、直播、MCN机构、大型互联网平台分类监管,要求平台管控网络暴力、公示账号主体信息、建立账号信用体系,大型平台需设立合规部门、24小时处置举报、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二是智能信息服务专节,针对AI生成内容强制标注、规范算法推荐,禁止算法操控热搜榜单,同时要求智能调度算法保障从业者权益。
此外,文件完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网络权益保障机制,细化监管执法手段,大幅扩充行政处罚梯度,最高罚款千万元,增设互联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账号限制等惩戒措施,同步衔接《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上位法律,为网络内容、平台、AI全链条治理提供完整制度依据。
来源:国家网信办
02
知产案例
最高法知产法庭:明确局部公开设计特征可用于外观设计现有设计组合对比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道路交通信号灯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行政上诉案,厘清微信朋友圈商业图片公开性、多图同产品认定、局部现有设计组合适用三项裁判标准。
科某公司持有涉案信号灯外观专利,华某公司以朋友圈公证截图等两份现有设计组合为由申请专利无效。国知局以截图未完整展示产品整体、无法认定为同一产品为由维持专利权;一审法院认定该朋友圈图片可作为组合对比依据,撤销无效决定。专利权人上诉。
二审法院作出三层认定:一是用于商业宣传的微信朋友圈内容可推定已公开,权利人未提交保密证据即构成现有设计;二是多张软件截图文件名、界面信息相互印证,无反证可认定对应同一款产品;三是组合对比无需现有设计完整公开产品整体,一般消费者能够识别设计特征对应的产品及相对位置,该特征即可组合使用。涉案信号灯外围装饰边满足该条件,据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本案确立网络商业图片现有设计认定规则,放宽局部外观特征组合对比门槛,为外观设计确权案件提供清晰裁判指引。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广东高院:认定电源与照明产品构成类似商品,全面保护“茂硕”商标及在先企业字号
近日,广东高院审结(2025)粤民终833号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上诉案,对商品类似判定、字号保护作出改判,维持500万元赔偿金额。
原告茂硕电源持有第9类“茂硕”系列注册商标,2006年起使用“茂硕”字号,相关商标2012年获评驰名商标。被告中山茂硕后设立,登记“茂硕”为字号,在电源、照明产品及宣传渠道突出使用近似标识;原审被告国纯照明销售侵权产品并以合法来源抗辩获一审免责。一审仅认定电源领域商标侵权,不认可电源、照明为类似商品,未判令全面停用涉案字号。
二审法院综合功能配套、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要素,认定两类产品构成类似商品;被告长期恶意攀附在先商誉、侵权持续十余年,改判其停止在电源、照明产品使用侵权标识,全面停用“茂硕”字号,维持登报致歉、赔偿 500 万元的判项。本案明确不能机械套用商品区分表判断类似商品,从严规制恶意搭便车行为。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苏州中院:茶饮品牌茉莉奶白使用近似四叶花图形,侵害LV商标一审判赔1030万元
近日,苏州中院就(2025)苏05民初617号侵害商标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茶饮品牌茉莉奶白及其加盟门店侵害路易威登马利蒂(LV)7枚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院查明,茉莉奶白品牌LOGO中的花型图案与 LV 经典花卉标识高度近似,该企业申请同类图形商标均被国知局驳回或进入无效程序,仍持续在线下门店、线上宣传渠道大规模使用涉案图案。
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全部侵权行为;茉莉奶白主体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30万元,合计1030万元,涉案加盟门店在10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要求茉莉奶白在六大官方线上平台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茉莉奶白创始人已表示将提起上诉。
来源: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高院:多主体协同抢注“爱企查”系列标识,整体认定构成共同不正当竞争
近日,福建高院就(2023)闽民终1318号不正当竞争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确立多主体批量抢注域名、商标、字号、公众号名称的整体性审查规则,明确商标代理机构恶意代理构成帮助侵权。
百度系企业为“爱企查”商标权利人,该企业查询平台上线后具备较高知名度。自然人曾某实际控制三家关联公司,在平台上线前夕抢注对应拼音域名,批量申请“爱企查”“AIQICHA”系列商标,将“爱企查”登记为企业字号、认证微信公众号,全部主体无实际经营,恶意攀附意图明显;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全程协助其商标注册。百度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转移域名、赔偿160万元。
一审仅部分认定侵权,未认可拼音标识近似、未支持域名转移。二审整体评价全套侵权行为,认定拼音标识与“爱企查”形成唯一对应关系,多家受控企业分工配合构成共同侵权,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代理机构未尽专业注意义务,构成帮助侵权。法院改判涉案域名无偿移交百度,三家侵权公司合计赔偿105万元,代理机构在对应范围内连带担责,并维持登报消除影响判项。
本案明确商标抢注可通过民事诉讼规制,统一多主体协同恶意搭商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帮助侵权的裁判标准。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重庆一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善意标注产地地名原料构成商标正当使用不侵权
近日,重庆一中院审结(2025)渝01行终1078号商标行政处罚行政上诉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撤销市场监管处罚决定的一审判决,厘清地名商标正当使用边界,同时明确行政文书瑕疵属于程序轻微违法的认定标准。
吉某食品公司持有“安稳羊肉”注册商标,鸿某食品系安稳镇本地经营者,获当地农业中心授权使用“安稳山羊”地理标志,自有品牌为“泉羊宴”。吉某公司投诉鸿某食品包装标注“安稳山羊”构成商标侵权,监管部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并收缴包装的处罚。鸿某食品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实体层面认定,“安稳” 为乡镇地名、“山羊”系羊肉原料通用名称,鸿某食品使用“安稳山羊”仅客观描述产品产地与原料,属于商标法规定的正当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程序层面,涉案处罚听证通知书缺少调查人员、第三人信息,处罚文书救济渠道告知错误,但未实质损害当事人程序权利,属于程序轻微违法。
综合事实认定错误与程序瑕疵,一审撤销行政处罚,二审维持该结论。本案兼顾商标私权保护与地方特色产业公共使用需求,同时细化商标行政案件中行政程序瑕疵的裁判规则。
来源: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老字号“前店后厂”多主体传承,分领域商标注册不构成恶意抢注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2025)京73行初7747号商标无效行政案,厘清老字号历史分流背景下商标共存、驰名商标跨类保护两大裁判规则。
涉案“叶 xx 药号”源自传统前店后厂模式,改制后生产端归入药业集团,持有第5类药品“叶 xx”系列商标;零售配药脉络由连锁公司承继,自1995年起长期在诊所、配药服务使用该字号,并于2021年申请第44类服务商标。药业公司主张该注册属于恶意抢注,并请求认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向国知局提起无效宣告,国知局维持诉争商标有效,药业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基于同一老字号历史分流,长期分领域并行使用标识,无权属约定前提下,连锁公司在自身经营服务类别申请商标,不存在攀附商誉的不正当意图,不构成抢先注册;药业公司商标知名度仅局限湖北及周边区域,未达全国驰名标准,且双方历史渊源不易造成公众混淆,不满足跨类保护条件。据此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本案确立老字号分主体传承商标共存裁判标准,明确认定恶意抢注、驰名商标需综合历史渊源、使用范围、地域知名度等要素。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03
海外资讯
7-11起诉耐克配色商标侵权
2026年7月2日,连锁零售品牌7-Eleven向美国得克萨斯州联邦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针对耐克即将推出的Air Max 95运动鞋。7-Eleven称,这款球鞋鞋面搭配的橙、绿、红三色条纹配色,与其长期商用并完成注册的标志性色彩组合高度近似,容易使普通消费者产生品牌关联或联名的误认。
耐克特意将新品发售日期定在7月11日,也就是7-Eleven品牌纪念日,7-Eleven认为该安排具备明显攀附品牌热度的主观恶意。起诉前双方已就配色争议开展多轮协商,但耐克依旧按原计划推进产品宣发与上市。
7-Eleven请求法院下发临时禁令,禁止涉事球鞋发售、回收流通产品并主张经济赔偿,截至目前耐克尚未发布官方回应。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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