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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力量同时收紧,冲流量的时代结束了
如果你在国企做贸易,这半年应该感受到了——风向彻底变了。
不是那种"发个文、开个会、过俩月就没人提了"的变,是真的有人在查、在罚、在追责。
捋一下时间线就清楚了:
·2023年9月:中纪委网站公布空转贸易致2.7亿余元国资流失典型案例
·2023年10月:国资委发"十不准"(74号文),融资性贸易零容忍
·202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直接点名"开票经济"
·2026年2月:《人民日报》刊文列出开票经济四大危害
·2026年4月:税务总局发布发票合规正负面清单,融资性贸易正式进入税务稽查射程
近年来,国资委、税务局、纪委监委三条线同时收紧。如果你在国企做贸易,你会发现:以前是国资委查你业务有没有实质,现在是税务局查你发票有没有问题,纪委监委查你有没有造成国资流失。 三条线之间还互通信息——税务局查出问题,推送国资委;国资委认定违规,移送纪委监委追责。
这不是"要不要转型"的问题,是"不转型就出局"的问题。
翻译成人话:一帮国企,为了做营收、冲流水、维持信用评级,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搞了一堆只走发票不走货的"贸易"。
典型操作有以下几种——
循环贸易:A卖给B,B卖给C,C又卖回给A。货从来没动过,发票转了一圈。营收每转一圈就膨胀一次,流水做得很好看,但GDP贡献为零。
空转走单:上下游之间有真实交易,但国企硬塞进去当"中间商"——上游直接发货给下游,国企只在中间开张票、过笔钱、赚几十万的"通道费"。几十亿流水下来,利润可能还不够覆盖资金成本。
融资性贸易:这是最要命的。国企用自己的信用从银行拿低息贷款,然后以"预付款""应收款"的形式把钱借给民营企业。名义上是贸易,实质是影子银行。一旦民营企业出事,国企的钱就回不来了。
这三种模式的共同点:货没动过、风险没担过、价值没创造过。 唯一的"价值"就是在财务报表上多一行营收数字。
为什么要这么干?动机很清楚——国企有评级压力、有融资需求、有营收考核。真金白银地做实业来钱太慢,开票走流水来得快。
但现在,这条路被堵死了。
第一把刀:国资委"十不准"
"十不准"其实很简单——你不能假装在做贸易。
不准开展背离主业的贸易、不准人为增加交易环节、不准开展融资性贸易、不准对货物没有控制权、不准搞循环贸易……每一条都精准命中国企贸易的灰色地带。
追责机制非常硬:对融资性贸易"零容忍",一经发现由集团公司或国资委提级查办。全国已有超300家国企因不合规被处理。
第二把刀:税务局下场
这是2026年最大的变量。
以前税务局只管发票对不对、税交没交。但从今年4月的《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正负面清单》开始,税务局明确把"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更吓人的是技术手段——全面电子发票后,税务局建立了风险排查指标模型,可以自动扫描:
·发票闭环:A开票给B,B开票给C,C开票回A——系统一键识别
·进销不匹配:买1万吨煤,卖1万吨煤,没有加工也没有物流——就是过票
·利润率异常:几十亿流水,利润率千分之几,没有仓储物流——风险预警
·资金回流:和银行信息共享,追踪资金是否存在关联企业之间空转
查到之后怎么办?首先调减发票额度(断了你做业务的能力),然后进项税转出+补税+滞纳金(一笔1亿的贸易,进项税额可能达1300万,而你的"利润"可能只有几十万),最后推送国资委、审计、金融监管部门联合惩戒。
甘肃已有案例:税务局风险扫描发现国企循环贸易疑点,查实后上报地方党委,国企主要责任人被处理。
第三把刀:纪委监委追责
2023年8月,中纪委网站发布典型案例:某市国有控股企业为做大营收,从2015到2019年跟民企合谋搞空转贸易——签假合同、走发票、套银行贷款,再把钱以"货款"名义借给民企赚利差。四年下来,贷款收不回来,2.7亿国有资产打了水漂。
中纪委的定性很重:三名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其中,董事长和财务总监都是上级国企委派的干部,明知违规还持续操作,对损失持"放任"态度。
这个案例的警示比国资委的通报沉重得多。以前被查出虚假贸易,最多挨个处分、换个岗位。现在如果造成了重大损失——你面对的不是人资部的谈话,是纪委监委的立案。
客观地说,很多国企贸易的负责人自己也知道这有问题。但为什么停不下来?
因为不这样做,营收就掉一大块。
很多地方国企的贸易公司,营收动辄几十亿上百亿,但拆开看利润——可能只有几百万,甚至亏损。砍掉虚假贸易业务,营收直接腰斩甚至脚踝斩,信用评级怎么办?银行贷款怎么办?
但这里有个认知误区:你以为虚假贸易在帮你维持评级,但银行和评级公司比你想象的精。 真正在做尽调的机构,早就能识别"贸易流水"和"实业营收"的区别。你靠几十亿流水撑出来的评级,泡沫破了的时候,比没有评级还惨。
不是说不能做贸易,而是不能做假的贸易。突围的核心只有四个字:回归实体。
出路一:把贸易做实——从"中间商"变成"服务商"
这是最直接的路径。你本来就是做贸易的,那就把贸易做真、做深、做出价值。
怎么算做真?
·对货物有实际控制权:不是合同上写"货权转移",而是真的有仓库、有库存、承担了价格风险和物流
·对上下游有选择权:不是"指定上家指定下家,国企当通道",而是你主动拓展的客户和供应商
·交易有商业逻辑:你为什么要加入这个交易环节?你提供了什么价值——物流、仓储、质检、资金、渠道?如果你的"价值"只有开一张票,那这个交易就不该有你在里面
案例:厦门国贸、象屿集团——它们不是简单的贸易中间商,而是提供物流仓储、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一体化服务。客户愿意让它们赚这笔钱,因为它们在真的干活。
出路二:从贸易转向供应链——做产业组织者
贸易只是供应链的一个环节。真正的突围方向,是从"买卖差价"模式转向"供应链服务"模式。
·向上游整合:从贸易商变成资源组织者。比如做煤炭贸易的,不满足于中间倒手,而是投资洗煤厂、整合运力、布局仓储
·向下游延伸:了解终端客户的真实需求,做定制化供应。比如做钢材贸易的不只是卖钢材,而是给建筑企业做钢材配送+加工+库存管理的一揽子方案
·做产业平台:把零散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放在一个平台上,国企做信用背书和物流基础设施,但不做虚假贸易
案例:湖北国控供应链集团——引进厦门国贸、象屿集团联合组建,围绕煤炭、铁矿石打造集内外贸易、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于一体的产业平台,2024年上半年营收95亿,但这个营收有真实物流、真实仓储、真实服务支撑。
出路三:金融工具用对——供应链金融不是融资性贸易
很多人把"供应链金融"和"融资性贸易"混为一谈,这是最大的误解。
供应链金融:是先有真实贸易,然后再在上面做金融服务。比如你管着一批真实的存货,用仓单去质押融资;比如你有真实的应收账款,去做保理。货是真的、单是真的、钱是顺着货流的。
融资性贸易:是先有借钱的需求,然后编个贸易出来当壳。货是假的、单是走流程、钱是纯信用放贷。
一个在监管那儿叫"服务实体经济",一个叫"虚假贸易加国资流失"。
待遇天差地别。能做的是前者。关键就三个字:货是真的。
出路四:抱团整合——区域供应链平台模式
对于地方国企来说,单打独斗转型太难——没客户、没渠道、没专业人才。但"抱团"是一条被验证过的通路。
湖北模式:引进厦门国贸、象屿集团这样的供应链头部企业,联合本地国企平台组建合资供应链公司。头部企业带客户、带渠道、带管理,本地国企出信用、出资金、出政策关系。合作方各自发挥比较优势,结果是双赢。
关键逻辑:你不是自己做,你是请最会做的人带着你做。合规不是"什么都不干",而是"和懂的人一起干对的事"。
很多国企贸易口的负责人心里想的是:"先这么干着,等查到了再说。"这是最危险的心态。
三条线的联动模式已经很清楚了——税务局查到发票问题→推送国资委→国资委认定虚假贸易→移送纪委监委追究责任。不是"先警告再整改",是直接动真格。
甘肃那个案例就是血淋淋的教材:税务局风险扫描发现异常,穿透式排查证实环开发票虚增收入,上报地方党委后国企主要负责人被处理。从头到尾走的不是"温和管理"路线,是"发现问题→直接问责"路线。
以前做贸易,国企想的是"怎么做大营收";现在做贸易,国企必须想"这单生意如果没有我,能不能成立"。
如果能成立——你不创造价值,这单就不该做。
如果不能成立——你提供了真实的服务,价格是你应得的。
这个逻辑,国资委在查、税务局在查、纪委监委也在查。2026年,开票经济的窗口期已经关闭了。
参考资料:国资委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文、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正负面清单》(2026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典型案例、人民日报(2026年2月)、《南方网》专题报道(2026年4月)、湖北国控供应链集团/厦门国贸/象屿集团公开资料
作者:汉哲咨询集团 冯超、熊洋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