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就判离
两套房产大幅多分!
(75-25比例、60-40比例)
南京婚姻律师庄荣华江北新区办案实录
江北新区男方首次起诉离婚顺利判离,两套房产均实现大幅多分,是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典型胜诉案例。本案双方分居、财产种类繁杂,涉及商品房、拆迁安置房、车辆、存款、大额理财赠与、子女抚养多重争议。庄荣华律师梳理完整证据链,精准论证房屋出资贡献,反驳对方财产主张,法院采纳全部核心代理意见,在抚养权、探视、财产分割上全面保障委托人权益,给同类离婚当事人提供清晰维权思路。
一、案件基础信息
本案属于婚姻家事纠纷 - 离婚纠纷(含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存款争议、拆迁安置房确权分割、婚内动产分割、财产转移抗辩)
代理律师: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代理原告(男方)
属于江北新区男方第 1 次起诉判决离婚,依法多分财产成功案例
(一)双方核心观点冲突
本案是典型夫妻长期矛盾、分居后男方首次起诉离婚案件,双方诉求几乎处处对立,争议点覆盖婚姻、子女、全部财产,矛盾尖锐:
婚姻层面:原告 A 坚持感情破裂要求离婚;被告 B 虽同意离婚,但全程在财产分割上寸步不让。
子女抚养层面:原告 A 诉求:成年长子无需抚养,未成年次子由己方抚养; 被告 B 诉求:未成年次子归自己抚养,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大额抚养费。
房产争议:两套房屋均为婚后取得,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分割比例诉求差距极大:商品房:原告主张 80% 份额,被告仅同意给 25%; 拆迁安置房:原告主张 90% 份额,被告要求对半平分。
车辆争议:两台婚内车辆,双方均争抢所有权,对折价标准各执一词。
存款与理财争议:被告存在大额分批取现、赎回理财行为,原告主张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被告辩称资金用于生活、赠与成年子女。同时被告反指原告隐匿银行存款。
债权债务:原告主张购房存在母亲大额借款,要求作为共同债务分担,被告不予认可。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全程代理原告,庭前、庭审、庭后提交完整代理意见,核心代理思路:
分居事实固定:提交分居佐证,证明双方长期分开生活、感情无修复可能,推动首次起诉直接判离;
房产贡献分层举证:梳理第一套房屋首付来自原告母亲出资、拆迁安置房来源于原告父亲老宅拆迁的完整证据,论证我方对两套房产出资、来源贡献更大,请求法院照顾出资方多分;
财产转移抗辩:完整调取被告理财赎回、多笔大额现金支取流水,梳理资金差额,请求法院认定被告存在不合理处置共同财产行为;
隐匿财产反击:针对被告提出我方隐匿账户的主张,如实补充申报全部账户,同时请求法院结合双方财产隐匿、转移行为综合裁量分割比例;
抚养费、探视权细化:不认可一次性抚养费,主张按月支付,并设计完整寒暑假、春节探视方案,保障男方亲子相处权利;
区分赠与与夫妻共同财产:厘清赠与成年子女款项的法律定性,同时区分父母出资是赠与而非借贷,规避举证不能风险。
二、案例核心特色:
江北新区男方第1 次起诉判决离婚,
依法多分财产成功案例
1. 情感与法律双向结合,直击婚家痛点
很多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极易被法院驳回,但本案庄荣华律师抓住双方性格不合、育儿理念冲突、长期分居的客观事实,把琐碎生活矛盾转化为法律认可的“感情破裂” 证据链,打破 “首诉不判离” 的常规裁判惯性,顺利实现离婚诉求。 不少当事人离婚时只会口头诉苦,不会留存证据,庄荣华律师会提前指导委托人整理分居记录、财产流水、子女生活照料记录,把情绪痛点转化为法庭采信的有效证据,这也是专业南京婚姻律师和普通当事人自行起诉最大区别。
2. 专业证据扎实,实现多分财产核心胜诉结果
本案最大亮点在于两套房产全部实现我方多分,也是庄荣华律师诉讼策略的直观体现:
商品房:法院综合原告母亲出资贡献,判决我方分得 75%;
拆迁安置房:结合老宅来源、父辈赠与背景,判决我方分得 60%; 面对被告大额取现、赎回理财的行为,庄荣华律师完整梳理全部银行流水,逐笔核对资金去向,庭审逐一驳斥被告模糊的资金用途解释。同时针对被告反诉我方隐匿存款的情况,主动提交全部账户信息,降低法院对我方不利评价,平衡双方财产裁量。
3. 法院逐点争议焦点分析(本案核心胜诉关键)
(1)离婚认定争议
被告虽同意离婚,但庭审曾试图弱化双方分居、感情破裂事实。法院结合双方分居近一年、长期分开生活、双方均无和好意愿,认定感情确已破裂,支持原告离婚诉求。法律依据:《民法典》1079 条,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应当判离;本案虽未满一年,但双方一致同意离婚,结合分居事实准予离婚。
(2)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争议
被告主张次子归自己抚养、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庄荣华律师提交分居期间子女长期跟随被告生活的客观事实,主动调整诉求,不再强行争夺抚养权,转而重点争取合理抚养费标准与完善探视方案。法院认定:孩子长期随母亲生活,维持现有环境更利于成长,次子归被告抚养;一次性抚养费无法律依据,酌定按月支付标准;同时采纳我方全部探视方案,细化周末、寒暑假、春节探视规则,完整保障男方探视权。
(3)房产分割争议(本案最大胜诉点)
① 商品房:婚后购买、登记原告名下,首付来自原告母亲。原告主张存在百万借款但无借条,律师及时调整代理思路,不再强行主张夫妻共同债务,转而以父母出资、我方贡献更大作为多分依据。法院采纳该意见,判决我方 75% 份额,对方 25%。 法院裁判逻辑:无借贷证据不认定共同债务,但出资贡献可作为分割倾斜依据,贯彻《民法典》照顾出资、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原则。 ② 拆迁安置房:来源于原告父亲老宅拆迁,婚后登记双方名下,属于父辈对夫妻二人赠与。庄荣华律师重点陈述房屋原始来源全部来自原告亲属拆迁补偿,贡献差距明显,法院酌定我方 60% 份额。
(4)车辆分割争议
两台车辆均为婚内共同财产,一台登记原告、一台登记被告。被告婚内购置新车,原告主张对方单方挥霍财产,庄荣华律师客观举证购车发生在分居后、临近诉讼,但法院认定无充分挥霍证据,最终按车辆现价值对半折价分配,车辆分别归登记使用一方。
(5)存款、理财、资金转移争议
被告大额赎回理财、多笔现金支取,辩称资金用于生活、赠与成年子女。法院认可赠与成年子女款项已完成交付,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取现被告提供部分消费、律师费凭证,未认定恶意转移财产。同时法院查实原告存在未主动申报的银行账户,认定隐匿存款,判令我方额外补偿对方;双方名下存款总额统一核算,对半分割后相互补差。
(6)赠与子女款项定性
被告转给成年子女 20 万成人礼存款,庄荣华律师提出存折仍由被告控制,应属共同财产;法院认定赠与已完成交付,权属归子女,不予分割。
三、同类江北新区首次起诉
离婚多分财产案件法律要点
1. 《民法典》适用要点
离婚:双方同意离婚 + 分居事实,可直接判离,无需等待二次起诉;
子女抚养:已满 2 周岁未成年子女,以维持现有稳定生活环境为优先;抚养费按月支付为原则,一次性支付仅在对方有条件且双方协商一致时支持;
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遵循照顾子女、女方、贡献大一方原则;父母婚后出资购房,无明确借贷证据视为赠与子女一方,分割时予以倾斜;
夫妻一方隐匿、转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少分;赠与成年子女财产完成交付的,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要点
抚养费标准参考对方月收入 20%-30%,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子女实际开支综合酌定,不机械套用比例;婚内拆迁安置房登记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考量房屋原始拆迁来源。
3. 程序法要点
离婚案件涉及隐私可申请不公开审理;离婚诉讼中财产举证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主张借贷、恶意转移财产均需完整流水、书面凭证佐证;未如实申报名下全部存款、理财,会被认定隐匿财产,承担少分后果。
4. 江北新区本地司法裁判标准
首次起诉离婚,只要双方均同意离婚,法院基本直接判离,不强行调解和好;
拆迁安置房分割,会重点考量老宅产权人、拆迁补偿款来源,对原产权人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婚内父母出资全款 / 首付购房,无借条一律按赠与处理,分割比例向出资方子女倾斜;
大额频繁现金支取,被告需举证资金合理用途,无法说明则可能被认定转移财产。
5. 诉讼证据攻防要点
有利证据:分居聊天记录、租房凭证、父母转账出资流水、拆迁补偿协议、车辆购车凭证、完整银行及理财流水;不利风险:无借条主张父母借款、刻意隐瞒银行卡、大额取现无消费记录、单方大额购置贵重资产。
6. 对方常见抗辩与我方应对策略
对方抗辩:父母出资是赠与夫妻双方,要求平分房产应对:提交拆迁协议、出资转账记录,突出我方亲属全额出资,请求法院按贡献倾斜分割;
对方抗辩:大额取现用于日常开销应对:统计家庭常规月度开支,对比取现总额,举证金额明显超出正常生活所需;
对方抗辩:原告隐匿存款应当少分应对:主动补充全部账户,配合法院核查,同时提交对方大额不明资金流水对冲。
四、综合深度分析
1. 本案纠纷归类及高发场景
本案属于离婚纠纷(复合财产分割类家事案件),这类案件高发于:夫妻长期分居、双方收入差距较大、婚内购置多套房产(含拆迁安置房)、一方大额理财存款、临近诉讼单方购置车辆、存在父母大额出资购房的家庭。
2. 司法、社会、情理三层分析
司法层面:法院不再机械追求财产对半平分,逐步落实“实质公平”,看重财产原始来源、出资贡献,而非单纯看登记名字; 社会层面:当下夫妻财产形式越来越复杂,拆迁房、理财、多台车辆并存,普通人自行起诉很难完整梳理全部财产线索,极易遗漏账户、丧失多分机会; 情理层面:婚姻破裂后,双方容易出于对立心理刻意隐瞒、转移资金,最终反而要承担少分财产的不利后果,得不偿失。
3. 事前、事中、事后完整维权建议
事前:婚内大额出资买房、买车,留存父母转账备注、聊天记录,尽量书面确认出资性质;夫妻大额资金往来保留凭证;事中:产生离婚矛盾第一时间调取全部银行、理财、车辆、房产档案,不要擅自取现、转账大额资金;委托专业南京离婚律师梳理证据,不要盲目起诉;事后:判决生效后严格按照期限履行折价款支付义务,避免产生加倍迟延利息;房产出售、过户配合对方完成,保障探视权正常行使。
4. 情绪与实操双重提示
很多当事人离婚容易被愤怒裹挟,一味和对方争夺抚养权、全部房产,反而容易错失法院倾斜机会。庄荣华律师办案中会同步做情绪疏导,引导当事人理性取舍,优先争取财产多分的核心利益,适度让步非核心诉求,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这也是律师代理的情绪疏导价值。
五、律师寄语
婚姻走到离婚这一步,没有绝对赢家,司法裁判的核心是平衡双方、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从过去简单一刀切平分财产,到如今结合出资、来源、分居、隐匿财产行为差异化分割,家事审判早已从形式平等走向实质公正。
很多当事人觉得离婚官司简单,自己上网查查法条就能起诉,实则像本案这种两套房产、多笔理财、拆迁安置叠加的复杂案件,证据梳理、庭审辩论、分割比例争取全靠专业律师把控节奏。庄荣华律师办理大量江北新区离婚案件,办案核心思路是:先固定感情破裂事实确保判离,再分层梳理全部财产证据争取多分,最后细化子女探视、抚养费保障亲子权利。
委托专业南京婚姻律师,不只是写起诉状、出庭开庭,更能提前规避隐匿财产、举证不能、一次性抚养费等各类法律风险,减少当事人时间、金钱、精神多重损耗。
给所有正在经历婚姻困境的朋友一句忠告:不要用隐忍消耗自己,也不要用冲动对抗法律,及时委托家事律师梳理全部证据、制定最优诉讼方案,才是及时止损、守住自身财产权益的最优选择。
六、判决书
原告:A,男,汉族,住南京市浦口区某小区楼栋单元室。
被告:B,女,汉族,住南京市浦口区某小区楼栋单元室。
原告 A 与被告 B 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涉及个人隐私,由审判员独任,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 A 及其诉讼代理人庄荣华、律师助理到庭参加诉讼,被告 B 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 A 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 判令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2. 判令未成年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成年婚生子无需抚养;3. 判令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 本案诉讼费用等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 A 与被告 B 于 2006 年 6 月 1 日登记结婚,先后生育两名婚生子。婚后二人情感不合,现原告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具状起诉至法院,望判如所请。
被告 B 辩称,1. 同意离婚;2. 成年子女已成年,不存在抚养问题,本人已向其转账大额款项作为成人礼;未成年婚生子应当由 B 进行抚养,A 按照其月收入的 20% 至 30% 支付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对应金额;3. 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B 不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查明以下事实:A 与 B 于 2006 年 6 月 1 日登记结婚,先后生育两名婚生子。 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育儿理念不同及其他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双方因感情不和自 2025 年 8 月起分居至今,期间长子跟 A 生活,次子跟 B 生活。 A 系本地工厂生产管理员,平均月收入稳定,作息规律,不出差; B 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平均月收入高于 A,双休,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不出差。
双方名下财产情况: 1. 南京市浦口区某小区高层房屋一套,2019 年婚后购置,登记在 A 一人名下,贷款已全部还清,首付款来源于 A 母亲。双方庭审对房屋市场价值报价存在分歧,均主张房屋所有权。A 诉称其母亲出借大额款项给二人,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割,但未提交借条、借据及其他借贷佐证材料。 2. 南京市浦口区某拆迁安置房一套,系 A 父亲名下老宅拆迁所得安置房,2012 年经 A 父亲申请登记在 A、B 二人名下,购房款项全部来源于拆迁补偿款,双方认可房屋市场价值。 3. 哈弗牌小型客车一辆,婚后 A 购置,登记 A 名下,贷款已结清,现由 A 使用。A 称母亲出资购车无证据佐证,双方认可车辆现值。 4. 比亚迪小型汽车一辆,2025 年分居后 B 购置,登记 B 名下,全款无贷款,购车款为夫妻共同财产。A 主张对方单方购车属于恶意处置财产,B 主张属于正常家庭开支。 5. 双方名下存款:A 名下多家银行、证券、支付账户合计存款若干;B 名下银行、理财、支付账户合计存款若干。双方均主张存款对半分割。
诉讼中,A 主张 B 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包括大额理财分批赎回、多笔大额现金支取、支付宝及微信大额转账,合计金额巨大。 B 解释理财差额部分转账赠与成年婚生子,剩余用于日常开销;取现、转账部分提交消费、律师费凭证佐证。同时 A 主张赠与成年子女的存款存折仍由 B 控制,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B 抗辩赠与已完成,归子女个人所有。
诉讼中,B 主张 A 隐匿两处银行账户存款,经法院核查属实,对应未申报存款金额明确。
本院认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本院综合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分居现状分析,双方自主结婚,婚后长期矛盾、现已分居,且双方均同意离婚,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准予双方离婚。
关于未成年婚生子抚养问题:未成年子女长期与 B 共同生活,已形成稳定抚养环境,由 B 直接抚养为宜。A 享有法定探望权,B 予以配合。
关于抚养费问题:结合子女实际开支、双方收入、本地生活水平,酌定 A 每月支付固定抚养费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B 主张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关于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财产贡献大小原则判决: 1. 案涉商品房:婚后共同财产,综合 A 母亲出资贡献,判决双方一年内共同出售房屋,净价款 A 分得 75%,B 分得 25%;一年内未出售,双方均可申请法院强制拍卖,分割比例不变。A 主张的母亲借款无证据,不予认定共同债务,分割比例已考虑出资倾斜。 2. 拆迁安置房:婚后登记双方名下,来源于 A 父亲老宅赠与,综合房屋来源,判决双方按份共有,A 享有 60% 份额,B 享有 40% 份额。 3. 哈弗车辆归 A 所有,A 于判决生效三十日内支付 B 车辆折价款一半。 4. 比亚迪车辆归 B 所有,B 于判决生效三十日内支付 A 车辆折价款一半。 5. 双方名下全部存款合并核算,对半分割,抵扣后 B 需向 A 支付对应补差款项。
关于财产转移争议:B 对大额取现、理财赎回资金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交对应凭证,法院不认定恶意转移财产。 关于 A 隐匿存款:查实未申报账户金额,分割时对 A 予以少分,酌定 A 向 B 支付对应补偿款。 关于成年子女名下定期存款:属于双方完成交付的赠与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不予分割。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二、未成年婚生子由 B 直接抚养,A 自 2026 年 8 月起每月 28 日前支付抚养费,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
三、自 2026 年 8 月起,A 每月单周周末探望子女,周六上午接走,次日晚八点前送回;暑假连续探望十五日,寒假连续探望十日;奇数年除夕子女随 A 生活,偶数年除夕随 B 生活,接送义务由 A 承担,B 配合协助。
四、浦口区某高层房屋由双方一年内共同出售,所得净价款 A 分得 75%,B 分得 25%;逾期未出售,双方均可申请法院强制拍卖,分割比例不变。
五、浦口区某拆迁安置房由 A、B 按份共有,A 占 60% 份额,B 占 40% 份额。
六、哈弗小型客车归 A 所有,A 于本判决生效三十日内给付 B 车辆折价款 14000 元。
七、比亚迪小型汽车归 B 所有,B 于本判决生效三十日内给付 A 车辆折价款 30000 元。
八、B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 A 存款补差 60199 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3199 元,由 A、B 各自负担 6599.5 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相应义务。若拒绝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充分,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事人将面临以下法律风险:一、被执行人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开;二、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变卖或拍卖;三、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如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等; 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个人征信,并由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五、承担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执行费用; 六、拒不履行或妨害执行的,可能会被罚款、拘留、限制出境,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庄荣华律师,作为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主任,在婚姻家事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卓越的业务能力。他专注于处理各类家事、泛家事、离婚、继承等疑难复杂诉讼和非诉讼纠纷,尤其在离婚诉讼中,以其敏锐的洞察力、精湛的法律素养和高超的谈判技巧而闻名。
在离婚案件方面,庄律师擅长从客户实际需求出发,制定个性化的诉讼策略。无论是争取子女抚养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处理复杂的股权分割、债务认定等问题,他都能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他曾在多起案件中成功为客户争取到子女抚养权,并在财产分割中为客户争取到最大化的利益,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赞誉和信任。
在继承案件领域,庄荣华律师对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产分配等争议的处理也有着独到的见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能够深入剖析案件细节,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为客户制定合理的继承纠纷解决方案,有效维护客户在继承中的合法权益。
此外,庄律师在非诉讼家事纠纷解决方面也表现出色。他善于运用调解、协商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快速、和平地解决家事纷争,既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又避免了因诉讼可能导致的家庭关系破裂和社会矛盾激化。
庄荣华律师以其专业、高效、负责的态度以及对客户的人文关怀,成为了众多当事人在婚姻家庭困境中的信赖之选。他不仅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更注重在办案过程中传递法律的温度和人性的关怀,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未来,他将继续砥砺前行,为推动家事法律领域的发展和完善,为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江苏圣典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委员会主任,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2019年优秀民商事诉讼业务律师,2020-2022年度优秀民商事律师,《清风苑》法律直播平台婚姻家事讲师,英才苑府律师授课平台婚姻家事特邀讲师,南京电视台有请当事人、法治现场特邀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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