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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助力盛屯集团完成对Rimbaco Group上市公司的跨境收购

国浩律师助力盛屯集团完成对Rimbaco Group上市公司的跨境收购 国浩律师事务所
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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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盛屯集团”)通过其名下开曼实体Aureole Halo Limited(下称“要约人”),完成对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Rimbaco Group Global Limited(股票代号:1953,下称“标的公司”)的跨境收购。要约人通过与RBC Venture Limited签署股权买卖协议,收购标的公司945,000,000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本的75%),总对价为157,500,000港币。该等股份收购触发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项下的强制性全面要约义务。本次交易于2026年1月正式启动,2026年4月10日签署股权买卖协议,仅用14日便完成交割,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公告,后续强制性全面要约的要约期于2026年7月7日结束。

国浩上海受聘担任本项目专项法律顾问及国际总牵头律师,联合国浩香港、国浩马来西亚跨境协作,共同推动本跨境并购项目圆满完成。国浩律师全程深度参与交易架构设计、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文件起草与审核、港交所审查沟通及强制性全面要约等各环节法律工作,统筹协调多个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事务,妥善解决了港股上市公司跨境并购中的各项法律难点。

盛屯集团总部位于中国深圳,是国内能源金属全产业链布局的重要民营集团,业务覆盖镍、钴、锂、铜等核心资源的开发、冶炼与贸易,旗下控股两家上市公司,在铜钴、镍资源与冶炼领域具备全球竞争力,整体处于行业龙头地位。

标的公司总部位于马来西亚,是马来西亚大型建筑承包商,主营工厂、加工设施、机构及商业楼宇、住宅楼宇、基础设施等工程总承包业务,兼营翻新、维修、电工等配套工程,在工厂建设细分赛道具备突出的区域竞争力,拥有丰富的本地项目经验与政商资源。

本次收购是盛屯集团深化全球化布局、拓展东南亚战略版图的重要举措。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维持港股上市地位,要约人有意让标的公司继续经营其主营业务,并将对其业务活动及资产进行全面检视,以制定未来业务发展计划与策略,探索更多业务机会与增长路径。此次交易有助于盛屯集团进一步拓展国际资本市场、深化东南亚区域战略,彰显了集团持续推进全球化发展的坚定决心。

本项目组成员包括国浩上海合伙人董亮、国浩香港合伙人王倩彤、国浩马来西亚管理合伙人方维城,团队成员还包括国浩上海律师潘云哲、国浩香港律师陈俊烨以及国浩马来西亚律师陈永智、黄学斌、黄仕诚等。国浩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与高效的跨境协作,赢得了客户及各合作中介机构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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