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差旅费报销只有发票没有行程单

差旅费报销只有发票没有行程单 鑫融合合规
2026-07-09
10

「鑫融合智慧」


鑫融合智慧科技(山西)有限公司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合规管控系统,实现防控廉洁风险和提质增效为宗旨,以“五结合”为理念、“四原则”为手段,为企业构建“五位一体”智慧管理平台。


理念:“宏观与微观、理论与实践、业务与管理、外控与内控、风控与策划”


手段:“融合法律定制度、人资协同设薪酬、行为法律划流程、壁垒打破控风险”


宗旨:五位一体智慧管理系统


企业无风险,政企无争议,请找鑫融合

问:

老师,我们公司员工报销差旅费,可以只有发票,没有行程单可以报销吗?

答:

一、企业现状

企业员工因公出差,都是由总经理口头安排。出差结束后,员工填写《经费支出报销单》,后附餐饮发票、住宿发票和交通发票。企业差旅费制度规定了出差期间每日补贴50元的规定,员工另行填写《出差补贴申请单》,在次月发工资前传递给财务部门,和工资一起发放。

行政部门负责差旅管理制度制定和考勤记录但是出差审批在制度中有规定,却没有执行。考勤是员工在填写《出差补贴申请单》审批的时候,由人资部门记录考勤外出事项。

财务部门在审核差旅费报销时,因为员工填写的《经费支出报销单》上没有出差事由、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财务仅审核发票和金额,未要求员工提供出差审批单、行程单等业务真实性证明材料。

·企业税务部门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将差旅费作为企业日常经营费用在税前全额扣除,未对差旅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增值税方面,对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住宿费和交通费,直接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企业风险

(一)企业所得税风险

差旅费税前扣除需满足真实性、合理性和相关性原则。仅有发票而无行程单、出差审批单等佐证材料,无法证明差旅费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存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与收入无关的支出而不得税前扣除的行政风险。

目前,查看了会计法、企业所得税法、发票管理办法、2018年28号公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等法律法规,没有任何一则发条原文写“企业差旅费报销必须附行程单及出差审批单所以理论上,企业可以不用行程单,只用发票就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是前提是必须证明出差的真实性、合理性与企业经营的相关性。

因为在实践中,很多外地员工回家探亲发生的费用计入企业的差旅费,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没有按照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是会面临风险的。

(二)个人所得税风险

若差旅费报销缺乏行程单等证明材料,无法区分差旅费与个人消费,税务机关可能将其认定为变相发放给员工的补贴,要求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将面临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因为在实践中,很多外地员工回家探亲发生的费用计入企业的差旅费,没有计入员工薪金所得,存在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三)增值税风险

员工将个人消费或职工回家探亲福利取得的住宿费、交通费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属于进项税额违规抵扣存在需要进项税额转出,补缴增值税、附加税及滞纳金的风险。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六条原文: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可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员工的交通费仅仅取得发票,没有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只有行程单才标注旅客姓名、航班、票价燃油,满足“注明旅客身份信息”抵扣条件)就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航局2024年9号公告:电子行程单属于税务监制的法定报销、计税凭证;一般纳税人抵扣民航旅客运输进项,只能凭行程单或专票,也就是仅携程/代理服务费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四)刑事风险

若企业以差旅费名义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用于发放奖金、行贿或其他非法用途,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虚开发票罪、职务侵占罪等刑事犯罪。

三、参考流程

1. 出差前:员工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事由、时间、地点、预算,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

2. 出差中:员工保留交通票据(机票行程单、火车票、长途汽车票等)、住宿发票、出差地交通费票据。

3. 出差后5个工作日内:员工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出差审批单、行程单(机票行程单/火车票)、住宿发票、餐饮发票(如有),提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 行政部门核对出差审批记录与考勤记录一致性,在报销单上签字确认。

5. 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单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核对发票、行程单、出差审批单的时间和地点是否一致;审核费用是否符合差旅费报销标准。

6. 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账务处理,支付差旅费。

7. 税务部门根据财务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申报。

四、部门衔接及留存证据

·出差员工给本部门负责人传递出差申请单、差旅费报销单及相关票据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本部门留存表单:出差申请单(签字审批其中包含出差补贴标准及金额传递给财务部门的表单:差旅费报销单(签字确认)及相关票据

·财务部门税务部门传递差旅费明细表、进项税额抵扣清单。财务部门留存:差旅费报销单及全部附件税务部门留存表单:纳税申报表。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四条:税前扣除凭证管理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24年主席令42号)第二十二条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四)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对应的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今天,我们就共同学习到这里,感谢大家的阅读。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鑫享事成!


为企业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


一分钟了解

会员产品:

●会员专享——为个人以线上、线下的方式提供服务

岗位分5类:出纳报税、会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老板总裁

十大服务模式:必操事项、法规速递、政策运用、每日微课、实操课程、及时答疑、实操案例、案例赏析、线下课程、信息化方案


咨询管理:

以线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服务

●组织架构   股权设计   企业策划

●追责设计   机构优化   制度建设

●定岗定编   薪酬体系   过程绩效

●管控流程   策划先行   监督问责


代理服务:

针对政企争议提供的代理服务

●代理听政   代理复议   代理诉讼



赠送福利

欢迎加入小鑫私人微信进
小鑫财税交流群
群友专享案例分享

限时0元入场,跟着财务高手带你解决困扰你许久的财税实操难题


识别下方二维码
即可0元免费加入
👇

👇赠送精品资料包👇

(无需集赞、转发、填写个人资料等)


    点击上方卡片关注鑫融合,加星标★
ps:因为公众号改版,很多朋友反映,看不到鑫融合的文章了。如果方便,请给公众号“鑫融合合规”设个星标吧。这样,以后你们就能继续看到我的文章,更能随时参加我们的免领取资料活动。


发现“在看”和“赞”了吗,戳我试试吧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鑫融合合规
鑫融合合规是国内领先的财税智库平台,是智慧融合企业管理、运营、业务、财务、税务一体化的服务专家。
内容 3438
粉丝 0
鑫融合合规 鑫融合合规是国内领先的财税智库平台,是智慧融合企业管理、运营、业务、财务、税务一体化的服务专家。
总阅读4.6k
粉丝0
内容3.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