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阶最高的那一块:《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2026年3月,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共八章七十四条。这是资本市场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法律位阶上承《公司法》《证券法》,下接证监会规章和交易所规则,意义不亚于"上市公司监管的小国务院条例"。
几个关键点:
首设公司治理专章,从行政法规层面系统规范章程和治理架构、控股股东/实控人行为、董事高管忠实勤勉、独董和董秘定位;
财务造假打多维:内部监督制约+追责追偿+禁止第三方配合造假;
并购重组细化,明确财务顾问独立性;
投资者保护把市值管理、现金分红、股份回购写进去,主动退市和破产重整的投资者保护安排单列;
罚则专门化,占用担保、配合造假设专门罚则。
这条线对国资控股上市公司尤其重要——过去国企控股的上市公司治理,更多是"国资监管+上市规则"两套并行,《条例》出来后,会在行政法规层面把"关键少数"行为、治理架构、信披、并购、分红回购、退市投资者保护一锅端地立起来,国资系统的"管资本"和证监系统的"管治理"在这里交汇。
二、治理架构重构:《治理准则》2026年1月1日已施行
2025年10月修订、2026年1月1日施行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18号),是配合新《公司法》落地的核心配套。修订要点四条:
1. 董事高管"任职—履职—离职"全链条管起来。 提名委员会审核责任、实时评估任职资格、同业竞争和商业机会的披露要求、离职时未尽义务审查——这套是冲着"挂名董事""影子董事"去的。
2. 激励约束机制具体化。 薪酬与经营业绩、个人业绩匹配,鼓励建立递延支付+止付追索机制——这条对国企控股上市公司很关键,跟国资委"一企一策"薪酬考核能对上。
3. 控股股东、实控人约束加码。 严格限制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审议责任、决策要求进一步细化。
4. 与新《公司法》、独董办法衔接。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调整。
配合这条线的还有2025年4月沪深北同步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权,上市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新增"事实董事"制度,临时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下调。过渡期安排是:2026年1月1日起,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若仍设监事会,须制定调整计划,上市前改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 对已经在市的国资控股上市公司,这条意味着:监事会不一定马上撤,但审计委员会要实质性运转起来,独董在审计委员会里的把关责任比以前重得多——后面信披办法里"审计委员会从程序性签字走向实质把关"就是顺着这条来的。
三、信披:从"合规答卷"转向"价值沟通"
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3月28日发布、2025年7月1日已施行,配套的年报、半年报格式规则同步调整。几个新东西:
风险揭示强化: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未来发展的不利风险因素要充分披露;未盈利企业要把"为什么未盈利"讲清楚。
行业经营信息明确写进规则:要结合所属行业特点披露经营性信息,不能只套模板。
"外包"禁令:除券商、证券服务机构外,不得委托其他公司/机构代为编制或审阅信披文件,也不得向外咨询编制事项——这条是冲着"信披咨询灰色产业链"去的。
非交易时段发重大信息,要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补公告。
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审核定期报告的职责,并对董高管履行信披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
据《证券日报》跟踪,新规施行后近9个月,已有99家公司因信披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罚单,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资金占用是严打重点,连审计委员会委员里的独董,因未有效发挥前置审议监督职能也被追责——这意味着审计委员会"实质把关"不是说说,2025年年报已经是新规下第一份"去格式化的体检报告"。
四、减持:破发、破净、分红三道闸+绕道封堵
2025年3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发布,把2024年"827减持新规"的证监会层面要求固化成部门规章,几个硬约束:
控股股东、实控人破发、破净、最近三年现金分红不达标(累计分红低于三年年均净利润30%,亏损年不计入)——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
IPO时的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破发规则"一直追";
大宗交易新增预披露义务,参照集中竞价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
离婚、法人终止、公司分立导致股份过出的,过出方过入方持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堵"假离婚");
协议转让受让方锁6个月;
禁止大股东融券卖出、限售股转融通出借;
违规减持可责令购回并上缴价差。
配套的沪深交易所细则把"连续20个交易日不破发不破净"的执行标准细化——破净还要同时满足"最近一期财报+最近年报"两个基准点都不破,标准比证监会原文更严。
五、再融资:2026年7月新规,松紧并举
回到开头7月3日那波征求意见,是吴清主席在2026陆家嘴论坛"深化再融资改革"承诺的落地,六大修改:
方向 |
具体内容 |
|---|---|
储架发行 |
竞价定增"一次注册、多次发行",批文有效期2年,首发行须在1年内 |
小额快速提额 |
沪深上限从3亿→6亿,净资产超100亿的上限→10亿;北交所从1亿→2亿 |
统一市价定价 |
所有定增以发行期首日作定价基准日,锁住折价套利 |
控股股东定增简化 |
运行规范、无严重失信的实控人/控股股东可更便利参与 |
可转债拉平 |
与定增适用相同再融资间隔期,强化偿债约束 |
募资投向主业 |
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 |
松的是储架和小额快速——给优质公司融资择时权;紧的是市价定价+控股股东锁定期从18个月延到36个月——定增折价套利这门做了十几年的生意基本关张。对国资控股上市公司来说,控股股东真金白银参与定增的通道简化了,但锁36个月+市价定价,对集团资金占用和估值判断的要求也高了。
把上面五条线拧到一起,2025—2026年证监会这套上市公司管理新规的画像大致是:
治理侧——新《公司法》落地,审计委员会接监事会,《治理准则》2026/1/1施行,监督条例(行政法规)征求意见,位阶抬到史上最高;
信披侧——外包禁令+审计委员会实质把关+风险揭示强化,从"合规答卷"往"价值沟通"转;
减持侧——破发破净分红三闸+绕道封堵(离婚/协议转让/融券/转融通全盖住);
再融资侧——储架+小额快速松绑,市价定价+可转债拉平+募资主业收紧,松紧并举;
顶层——《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作为首部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把上面几条全串起来,位阶承上启下。
对国资控股上市公司(特别是中矿集团这类新上市或拟上市主体)来说,接下来一两年要忙几件事:治理架构按新《公司法》+《治理准则》调——审计委员会实质化、监事会逐步退、董事高管离职追责和薪酬追索机制写进制度;信披去模板化,2025年年报已经是新规下第一份;减持红线(破发破净分红)提前算账,避免触线;再融资窗口打开但市价定价+36个月锁定期,控股股东参与前要算清资金占用和估值。
监管节奏压到这里,上市公司"治理合规"已经从"年审过关"变成"日常对账"——这跟前文写的国资委穿透式监管、DRP财务数智化,其实是同一套逻辑在不同监管条线上的投影。
主要参考: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11/28发布,2026/1/1施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3/28修订,2025/7/1施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2025/3/27)、《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2026/3/11)、沪深北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2026/7/3);经济日报《上市公司再融资更加便利快捷》(2026/7/10);证券日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发布逾一年》(2026/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