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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税小微有话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今天申税小微带大家一起学习一下暂估成本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处理要点,轻松规避涉税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六条明确企业应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则对特殊情形下的凭证处理和追溯扣除作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理解暂估成本的税务处理流程,申税小微结合案例,对常见场景进行详细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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