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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业秘密保护与企业合规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业秘密保护与企业合规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培训中心
2026-07-09
9
导读:2026年9月4日-6日,北京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商业秘密保护与企业合规高级研修班

招生简章


01

课程背景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是维护企业竞争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关键核心,是支撑产业安全、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基石。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的重要任务,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我国经济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一些地区的先行示范作用,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2026年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填补了商业秘密行政保护细化规则的空白,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细化商业秘密的认定规则、侵权行为类型及行政保护程序,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办案、各类企业合规经营提供精准具体、可操作的行动指引。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7号),针对商业秘密司法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对保护客体、构成要件、保密义务、侵权判断、与员工和前员工有关的法律适用、行为保全、刑民交叉、诉讼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民事责任等重要问题作出规定,切实加强商业秘密司法保护。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定罪量刑等标准予以明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决策部署,紧扣《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最高法司法解释等相关文件精神,助力企业构建 “行政保护 + 司法兜底”的商业秘密防护闭环,培养兼具合规管理与维权实操能力的专业人才,特于2026年9月4日至6日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举办本次商业秘密保护与企业合规高级研修班。


02

课程安排


本期研修班将按照知识体系进行系统授课,重点结合《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及两高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专题讲授,同时采取答疑与互动等研讨形式。主要授课内容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方面:


(1)《商业秘密保护规定》(2026)深度解读与行政执法实务。商业秘密认定规则(非公知性、价值性、保密措施的“相应性”标准)、侵权行为类型扩张(电子侵入、教唆引诱帮助侵权等)、行政保护程序中的立案标准、调查权限(检查、查封扣押、查询账户)、技术秘密案件提级管辖、行政处罚裁量等。

(2)商业秘密民事侵权诉讼实务与最高法解释适用。保护客体界定、保密义务来源、员工与前员工纠纷的举证分配、非公知性与同一性鉴定、举证妨碍规则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精细化计算;行为保全(临时禁令)的申请策略与审查标准等。

(3)两高知识产权刑案解释下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量刑与行刑衔接。 “情节严重”量化标准、损失数额计算规则;不正当获取型与违约型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门槛差异;行刑衔接中行政机关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转化、移送标准、刑事报案前的行政查处策略。

(4)企业商业秘密全生命周期管理、合规体系建设。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的合规管理体系搭建、研发环节保密、涉密人员全周期管理、第三方合作保密协议设计、区块链存证、操作日志留痕、云盘与远程办公权限管控等。

(5)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固定、维权路径选择。电子取证规范、第三方鉴定机构选择、保密措施留存;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刑事控告的组合策略、商业秘密泄露应急响应机制。


03

拟邀师资


本期研修班将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知识产权学院相关专家、商业秘密审判领域的资深法官、商业秘密领域的资深律师,共同组成融理论与实务、权威性与专业性于一体的专家团队。以下是部分授课专家的简介:


郭   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张广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金海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黎华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法学博士,在《中国法学》发表《商业秘密保护中默示保密义务研究》等论文,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司法认定规则研究》等。 


唐青林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在《法学研究》和《光明日报》《知识产权报》等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2018-2028),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知识产权与科技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耕商业秘密20年,出版了《商业秘密案件裁判规则》等三本相关著作。在商业秘密领域有丰富第一线实战经验,办理多起有影响力的商业秘密大案,主办的多起商业秘密案件入选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典型案例。


刘志伟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利代理师,广州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专利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专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著有《专利侵权诉讼实务:裁判规则类型化分析》。


本次研修班还将邀请从事从事商业秘密审判工作的法官、知名企业法总等专家参与授课。


04

授课时间和地点

1. 授课时间:2026年9月4日至6日,实际授课三天。

2. 授课方式:线下授课

3. 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具体授课地点以报名后通知为准)


05

招生对象

      

欢迎以下单位人员报名:

(1)各级人民法院从事商业秘密相关案件审判、检察监督的法官、检察官;

(2)各级政府部门从事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政府官员;

(3)从事商业秘密实务工作的律师、专利代理人;

(4)企业从事知识产权、法务、人力资源等与商业秘密密切相关的人员;

(5)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及对商业秘密保护感兴趣的人士等。


06

报名流程和联系方式

1.报名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邮件至rucfaxuepeixun@ruc.edu.cn

2.确认后缴费
      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后可缴费。个人使用缴费链接缴费享受优惠价格的学员,需致电(010)62510145找万老师在系统里修改。

3. 报名咨询

      万老师:(010)62510145,13301307655(同微信)

      韩老师:(010)82509212,13810332090(同微信)

      传   真:(010)62514365

      邮   箱:rucfaxuepeixun@ruc.edu.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明德法学楼611室


07

收费标准

费用拟为每人4980元(含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和证书费等,不含差旅费、住宿费)。


下列条件下,学员报名享受优惠价4200元:

(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含培训老学员)报名;

(2)同一单位3人以上(含3人)报名;

(3)使用财政预算报销的学员报名。


欢迎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08

收费方式


      (一)个人账户缴费:可点击文末“阅读全文”跳转缴费地址,或直接扫描缴费二维码,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课程班的收费页面,注册(之前已经注册的学员使用老账户信息即可)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全价可以直接支付,享受优惠价的学员需先致电010-62510145,请老师修改价格后再支付)。


 


      (二)单位账户缴费(个人缴费也可):通过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账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 姓名+法学院商业秘密班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扫描件(或拍照)发送邮件至rucfaxuepeixun@ruc.edu.cn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项目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10-62515728。


09

证书
完成规定课程,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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