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未签订买卖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
误区二:合同签订后又取消,缴纳的印花税可以退还。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第三条
误区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包括增值税税额。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
误区四: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往后每年都要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一条
小贴士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自然人减半征收本文中提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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