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0日,由乌兹别克斯坦中国企业商会主办的“837号令政策解读暨境外合规经营专题培训”在塔什干成功举办。国浩乌兹别克斯坦作为商会理事单位应邀参与,由国浩乌兹别克斯坦资深顾问、乌兹别克语博士达震鑫担任主讲嘉宾,围绕国务院令第837号《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开展系统性政策解读。
本次培训旨在深入贯彻国家境外投资监管新政,切实提升在乌中资企业合规经营水平,有效防范化解海外投资风险,规范项目全流程管理。培训现场座无虚席,多家企业代表甚至主动在走廊旁听学习,充分展现了驻乌中资企业主动合规、重视风控、严守底线的专业发展意识。
达震鑫博士首先介绍了837号令出台的宏观背景。作为我国对外投资领域首部行政法规,837号令标志着对外投资监管从部门规章分散管理迈入行政法规统一规制的新时代。结合新规立法导向与新旧政策差异,他重点讲解了837号令的三大核心变革:监管范围全面扩容、全流程穿透式监管和处罚力度大幅提升。
达震鑫博士系统梳理了境外直接投资(ODI)的法定合规路径,明确“先备案、后出资”的不可逾越红线,企业须严格遵循递进式审批顺序。他特别警示,任何“先斩后奏”、资金先行出境再补办手续的行为均属于严重违规,将面临行政处罚及资金管控风险。
对未备案擅自投资、资金出境操作违规等典型违规行为,达震鑫博士进行了深度剖析并指出,未备案擅自开展境外投资将面临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投资额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五罚款的处罚;拒不整改的,将被强制处置境外资产并处投资额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罚款。资金出境环节的拆分购汇、借用个人账户代汇、先汇后备等行为,将面临违规资金金额30%至等额资金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以逃汇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新规下的合规实操,达震鑫博士提出了三大行动指引:投资立项阶段,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落实“应备尽备”,涉及技术与数据出境的须提前完成出口管制审查;海外经营阶段,建立境外内控、安全及反腐败制度体系,严守当地法律与文化,完善人员与技术管理台账;风险应对阶段,通过官方渠道评估国别政治与法律风险,遭遇投资壁垒及时申请贸易救济,突发事件联络使领馆。
他特别强调,合规是跨境投资的“生命线”。企业需构建覆盖投资全生命周期的合规管理体系,将合规要求嵌入决策、运营、退出的每一个环节,这不仅是规避监管处罚的法律要求,更是保障投资安全、维护企业商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基石。
本次培训的成功举办,充分体现了国浩乌兹别克斯坦作为专业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的责任担当。未来,国浩乌兹别克斯坦将继续发挥“法律+财税+咨询”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优势,为中资企业深耕乌兹别克斯坦市场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助力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框架下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