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会计
您好,我这个月就开具了一张数电发票,但系统提示我发票总额度不够了,这是怎么回事?
您好,数电发票实行的是发票总额度管理,不再区分单张开票限额和发票领用份数。我们一起来看看政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吧!
税务人员
什么是发票总额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第六条规定:发票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如果我的当月的发票总额度不够了,我可以申请调整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发票总额度的,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予以调整。
纳税人开具不同种类的发票是否共用同一个发票总额度?
是的。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发票总额度。
但是发票额度扣除方式与环节不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在发票开具时扣除,扣除的是已实际开具发票的金额;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在发票领用时扣除,扣除的是发票领用的单张最高开票限额与发票领用份数之积。
专题链接
一问一答丨琪鲁课堂丨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丨支持小微经营主体税费优惠政策丨个人所得税改革相关政策丨税月荏苒丨青年说丨百名党员谈初心话使命丨白话税收丨税收知识天天答丨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丨听税丨AI海报版《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丨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丨支持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丨税费判断题丨税海回眸丨上班路上 听听税月丨税创齐鲁丨税润齐鲁丨特色微声丨“老字号”里的年味丨税阅齐鲁70年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莒南县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审:段 伟 邵洋洋 王 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