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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视角下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审计视角下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安徽省招标采购协会
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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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政府采购是审查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管理机构所实施的政府采购行为及相关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揭露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提出强化监督、完善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的建议。现从审计实践出发,分析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一、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科学
一方面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部分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未考虑市场价格与竞争因素,预算金额存在一定随意性、笼统性,以致实际采购过程中预算金额不足或过多,需频繁调整追加或资金闲置。
另一方面,预算编制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由于业务水平不高,少编漏编、重当前而疏远期现象时有发生,使得政府采购项目在采购实施过程中面临被动的风险,同时亦将增加采购管理难度及降低采购效率。
(二)应采未采较为常见
一是“拆”“化大为小”。将已达到政府采购金额标准的项目,拆分为若干低于政府采购金额标准的小项目,达到简化采购程序、减少工作量的目的。
二是“分”“化一为多”。部分采购单位出于供应商及时、质量上佳等因素,倾向与某特定供应商达成合作,将需长期供应的某项采购活动在一个财政年度内,以多次小金额采购同一品目或类别的货物、服务进行,规避了政府采购。
三是“改”“化有为无”。采购人出于某些主观诉求,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规定的采购方式,将达到公开招标金额标准的项目改为询价、竞争性谈判等非招标方式,以规避招标。
(三)主体责任落实较差
一是采购程序方面,多数采购人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开展采购活动,但采购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现象仍旧频发,未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未将政府采购计划报财政部门备案、编制的采购文件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让政府采购活动“阳光透明”滋生瑕疵。
二是供应商资格审核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环节,采购人、代理机构及评审小组未对供应商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未能及时发现供应商的关联关系、供应商“借壳投标”,无资质A使用B 资质参与投标中标。
三是供应商响应问题,为达到中标目的,企图通过材料弄虚作假或挂靠有资质公司等方式获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或采用恶意串通供应商等手段,“抓住”采购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空子。
(四)监管制度有待优化
一是内部监管缺失。部分单位采购过程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内控制度缺乏完善的采购流程制度或采购流程制度存在漏洞和空白,在业务流程方面难以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是不相容职责未分离。部分单位在确定职权和岗位分工中,采购部门和其他部门存在职能重叠,不相容责任未分离,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导致违规审批、人情关系干扰等问题频发。
三是制度有待优化。评审专家和采购部门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现有的监督管理制度有待优化。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串通,在采购文件中“暗藏后门”,设置一些具有倾向性、排他性的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破坏采购项目的公正性。
二、工作建议
(一)健全制约机制,强化内控建设
一是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采购人应当建立健全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形成决策、执行、履约三阶段的制约监督机制,使决策与采购执行分开、采购执行与合同履约监督分开。
二是规范操作规程,使各操作环节之间具有一个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记录详实,交接有序,追溯有源,整体上形成内部完善、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是设立相对独立的监督部门或岗位,避免多头监管体系导致“真空地带”,以确保机制得到有效执行,内控逐步强化生效。
(二)建立培训机制,精准指导培训
一是主管部门应围绕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常见病、多发病”,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培训需求,组织开展个性化和精准化的专题培训,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二是要建立“学习培训——信息反馈——整改提高”的培训体系,切实提升各单位政府采购意识。
(三)深化考评机制,确保资金实效
一是抓好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环节,二是优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流程,三是明确采购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监控、评价和审核的责任分工,四是及时全面地将绩效评价结果上报财政部门,做到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相挂钩。
(四)优化监督机制,规范采购行为
一是从采购项目信息发布开始到专家抽取、项目评审、供应商产生、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全过程均纳入监督范围。二是对所有项目在采购执行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三是对重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采购资金预算、采购文件、评审情况、采购结果、采购执行、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指导。
(五)优化退出机制,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能,对采购代理机构的内部管理情况、业务管理情况、服务效率和质量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监督考核;二是综合运用行业监管、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等多种形式,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发挥社会监督效用;三是优化代理机构的退出机制,采购人要承担起“择优”选择代理机构的责任,对所委托的代理机构是否“优”,是否有能力执行好采购程序,建立管理考核机制。(作者单位:四川省彭州市审计局)
来源|民主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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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会宗旨: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社会、服务政府。办会思路:政治建会、规范办会、服务立会、活动兴会、创新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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